彌迦書第三章
(四)首領的錯謬(三1-8)
先知繼續指責首領的錯謬,不只是宗教方面,更是政治方面,惡善好惡,漁食人民。他再從政治方面轉向宗教的領袖,再指責他們的罪惡。
「我說,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阿,你們要聽。你們不當知道公平麼?」(三1)
雅各與以色列是同義字,首領與官長也是同義的。他們都是行政的領袖。他們有責任維護公平與公義。這是迴響阿摩司的信息(摩二6、7,五7、10-12、24,八4-7)。在本書,雅各與以色列不再指北國,而是指南國(一13起,二12),或指神的選民整體。
從宗教的傳統來看,以色列人既為神的選民,必在神權政治的體系之下。耶和華是王,任何首領只是僕人的身分,秉承大君王公義的旨意。他們應當知道立法的精神是以神的公義為基礎,司法的標準也以律法為根本。他們必須秉公辦事,以人民的利益為前提。結果他們顛倒是非,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在本節之首,「我說……」,必有加重語氣的用意。「但是我要說……我還要再說。」七十士譯本作「但是他說」,是先知引述耶和華的言詞,祂耶和華還要再說,因為嚴責的話還未說完。這用字的含糊,也出現在以賽亞書第四十章六節。如果本節與第二章十二、十三節,「我說……」比「他說」似乎更連貫,但是內容方面呈不連貫,所以仍是疑難。7
「雅各的首領」,在七十士譯本作「雅各家」,似與上文(二章)相同,而在「官長」作「剩下的人」,在第九節也有這樣的更改。
「你們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2節)
這些首領大概是司法行政長官,他們枉曲正直。是非混淆。阿摩司曾論官長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五15)。在舊約多處都強調這種道德的意念(參閱箴五12,八13;詩四十五7,九十七10及賽六十一8)。先知指責的有以賽亞:「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五20)、阿摩司:「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五10)。以賽亞也曾提出警告:「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一16、17)
以下的描述十分可怕,以喫人肉的野蠻行為來描寫這些官長殘忍的欺壓。剝皮剔肉,表明剝削得一無所剩,尖刻與凶暴可說到了極點。喫肉來表徵殘忍的欺壓,在詩篇(十四4,廿七2)、箴言(三十14),都可找到。下一節還有這樣的描述。
「喫我民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分成塊子像要下鍋,又像釜中的肉。」(3節)
彌迦為人們受欺壓而感到極大的同情,他愛同胞的情懷,使他更感到痛楚。他說「我的民」,好似新約中保羅的感受,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受苦(參閱林前十二25起)。
在彌迦以後也有先知提及官長的殘忍:「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番三3)。以西結描寫牧者(即指官長),非但沒有牧養,反而喫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結卅四3)。這也是哈巴谷書第三章十四節所說的,他們喜愛在暗中吞喫貧民。
「到了遭災的時候,這些人必哀求耶和華,他卻不應允他們,那時他必照他們所行的惡事,向他們掩面。」(4節)
神公義的審判必定來到,他們遭災,是罪的結果。那時他們即使哀求,也無濟於事。他們以前對無助貧窮者哀求,向來置之不理。他們現在又怎麼可以希冀神的憐憫呢?神只對義人側耳聽他們的呼求。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祂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詩卅四15)。箴言第廿一章十三節: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神向他們掩面,表明祂完全棄絕他們。當祂用面光照亮,必有恩惠與福分(民六25;詩八十篇的重複語句)。
「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他們牙齒有所嚼的,他們就呼喊說,平安了。凡不供給他們喫的,他們就豫備攻擊他。耶和華如此說。」(5節)
「耶和華如此說」應在本節之首,這是傳信者的方式,指責社會中另一種極具影力的領袖,他們是宗教界的人士,原為社會大眾所尊敬的。但是他們卻「使我民走差路」,他們是假先知。
這裏沒有「禍哉」的字樣,有人在經文評鑑的研究方面,認為這一字樣是遺漏的,如果補充進去,會更通順。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你們這些先知,你們使我民走差路。」本節將「他們」改成「你們」,成為直接的指責。8
彌迦使這些假先知感到難堪,因為他所傳的與他們的不同,或者說,他們使彌迦這位真先知難堪,因為他們所傳的,使大眾安心快樂,彌迦的信息大多指責與警告,聽起來令人不安。一般人那有分辨的能力?只想聽一些悅耳動聽的話,耶利米哀歌第二章十四節謂可謂解釋彌迦的話:「你的先知為你見虛假和愚昧的異象,並沒有顯露你的罪孽,使你被擄的歸回,卻為你見虛假的默示。」
彌迦提到「我民」,他再表明愛同胞的情懷,也更為那些假先知引他們走差路而憤慨。他愛羊浛,但是惡牧人使他們迷失,所以他必須引他們回到義路,在神真理的青草地上,得凓飽足。
假先知只為貪圖肚腹與工價。他們牙齒有所嚼的,就呼喊說:平安了。他們的對象大多為富豪,他們受慷慨的施予,就極盡奉承阿諛的能力。平安是指安全舒適成功順利。再假借神的名,聽起來更加高興。先知的工作就有這樣的試探,為求名利,必須迎合人們心理。但是真先知必須秉承神的旨意,忠於職守,誠實傳神的話。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但是只為工價,就受試探憑一己的心意,從事神的工作。所以不供給他們喫的,他們就豫備攻擊他,只設災禍的事。當彌迦的信息提到災禍,也許被人家誤會,以為他沒有被供給工價或食物。這是假先知的態度,因為貧窮的人是無力供給他們的,所以所聽見的信息只有使人驚懼。
社會的病態最嚴重的,還是在富豪身上,但是他們輕輕忽忽的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六14)。如果真有平安,那麼先知豫言的平安,到話語成就的時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但是從古以來,先知的豫言大多論爭戰,災禍和瘟疫的事(參閱耶廿八8)
當假先知得不凓供給的錢財,就豫備攻擊。這種攻擊還不只是威脅的話,可能還有更不好的行動,誣告與毀謗,使那些人成為社會的叛徒。不是他們反叛,是別人對他們的看法,足見假先知手段的卑劣。
「你們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見異象,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卜,日頭必向你們沉落,白畫變為黑暗」(6節)
這些假先知必在神的審判之下。他們不會再有甚麼屬靈的經驗。不再有先知,「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呢!」(詩七十四9)在耶路撒冷傾覆時,錫安城的長老默默無聲,先知不得見耶和華的異象(哀二9)。
黑夜常指神降下的災禍(參閱撒上二9;賽八22以及摩五18)。黑夜既是幽暗的,沒有亮光,就看不清神的真理與啟示,對前途一片昏黑,不知以後會發生甚麼,無論豫言未來的事。他們沒有先知的見解,沒有先見之明,還有甚麼信息可傳。於是他們淪為迷信,用各種邪術邪說來惑眾。目頭沉落,連白晝都變成黑暗。再沒有光明,一直陷在黑暗之中。這些是人們可以覺察的,他們自欺欺人,怎會長久令人置信與折服呢?
「先見必抱愧,占卜的必蒙羞,都必摀凓嘴唇,因為神不應允他們。」(7節)
先見是先知早期未發展的類型,在一般人看來,與占卜的類似,專為豫卜未來的事。所以撒母耳被稱為先見(撒上九9),阿摩司被輕視,目為先見(摩七12)此處先見與占卜同列。占卜是從異邦傳來的迷信,申命記律法特加禁止(申十八10-14)。撒母耳稱之為邪術迷信的事(撒上十五23)。這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下十七17)。他們的動機不正,方法錯謬,結果令人失望與憎厭。
他們摀凓嘴唇,或可譯為「摀凓上唇」,是舉哀的動作,替代剃頭的動作。在利未記第十三章四十五節:長大麻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凓上唇。以西結受神命令,在苦痛中不可悲哀哭泣,不可蒙凓嘴唇,為喪妻而哀弔(結廿四15)。摀凓嘴唇,甚至有迷信的用意,免得惡靈進入身內。這裏不僅是舉哀,也是感到羞愧,無言可答,只有保持緘默。
因為神不應允他們,他們得不凓神的啟示,他們求問神,神也不會理睬他們,他們憑自己說甚麼,自相矛盾,前後不一致,更證實他們的虛謊。
「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8節)
彌迦見證神的恩典,他與假先知比較,不及他們的名氣與富有,但是他們根本沒有能力,工作也無價值可言。他只憑本身是耶和華的發言人,既不暗自慶幸,也不強調自己的能力。他知道能力是出乎神。神的能力促使他為神發言,正如耶利米所感受的:「心裏覺得似乎有燒凓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會忍不住,不能自禁。」(耶二十9)
彌迦說:「我藉耶和華的靈」,他知道這默感不是偶然的,出乎神的,就有能力,也給予人們屬靈的影響。耶和華的靈是向先知啟示的靈。當猶大官長要與埃及結盟,先知以賽亞說耶和華的話「不由於我的靈,以致罪上加罪」(賽三十1)。先知的話與耶和華的靈是連在一起的(參閱民十一29;王上廿二24;何九7;珥二28)。9
有耶和華的靈,就滿有力量,也有公平。公平與公義是先知必須具備的,因為他只提倡良善,恨惡罪惡。他是在是非上十分分明,決不妥協或混淆,先知仗義直言,不會因利誘而軟化,有果效的精神,面對一切。
這裏的才能不是才幹,仍指能力或力量。這種力量是果敢的精神,不怕反對與攻擊,抵禦一切的利誘與脅迫,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彌迦的先知風度,好似新約中彼得與約翰的膽量,使耶路撒冷當局驚奇(使四13),見證的「膽量」,可說是使徒行傳的鑰字。10這也是舊約先知浛所特有的。
彌迦的信息是語多指責的,因為他暴露社會的罪惡與叛逆。但是他既受命傳講神的話,不能計較人們的反對。阿摩司被趕逐,耶利米受監禁,彌迦也同樣遭反對。他屹立著,以穩健的態度,像馬丁路德一般,答覆反對者。
這樣嚴厲的信息必有極大的力量。當人們聽見兩種不同的先知的聲音,他們會無所適從麼?這兩種信息截然不同,而且完全相反。但是彌迦的信息令人深思,喚醒人們理性、道德與現實。其中帶凓真摯與切慕真理的心懷。人們就不難分辨誰帶凓耶和華的聲音。
真實的先知必須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目的不是只指責,更勸化,引導他們歸向神,切實悔改。神的管教之後,就有平安的果子。在真正的後果,那是建設性的,引往以色列人真正走向復興的路途,這才是神真實的旨意。
7 J.T. Willis, "A Note on `W~mr~ in Micah 3:1"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haft, 80 (1968). 50-54.
8 Delbert Hillers, Micah,
44.
9 S. Mowrnckel, " 'The
Spirit~ and 'the Word' in the Pre-exilic
Reforming Prophet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53 (1934),
199-227; J. Lindblom, Prophecy in Ancient
10 W.C. van Unnik, "The
Christian's Freedom of Speech in
the N.T." Bulletin of the John Rylands Library, 44 (1961/2),
466-488.
(五)錫安的末途(三9-12)
這是本章第三分段,與第一分段(1-4節)類似,形式相似,內容也相近。先指責,最後提出刑罰與審判。你們要聽(1節),當聽我的話(9節)。聽眾也相同,雅各的首領與以色列家的官長(1、9節)。兩段同樣是先知的言詞,不是以第一人稱敘述耶和華的話。本分段可謂先知信息的概要。
「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阿,當聽我的話。你們厭惡公平,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9節)
從法律的觀點看,司法行政的官員必須秉公行事,公平與公義是為維護法律的尊嚴。這樣,社會的道德秩序才可維持,社會的安甯方能確保。但是他們對公平竟然厭惡,將是非完全歪曲。「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他們若尊重公義,就無利可圖,為了他們一己的財利,可以犧牲公正,屈枉正事。從上到下貪污,狼狽為奸,無法無天,是先知不能忍受的。他們沒有社會良心,他們連最基本的社會關懷也失去了。神怎可容讓他們作惡呢?
「屈枉正直」是將直的故意弄彎曲了,這種歪曲事實是無法理論的,但是當時的法律程序竟能如此,公正是不能挽救的了。
「以人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10節)
這些官長首領為富不仁,因為他們的財富是建造在人們的痛苦上。他們不惜迫使別人流血,甚至處以極刑,殺害之後,財產充公,其實卻飽滿他們的私囊。列王紀上第廿一章,亞哈王殺害拿伯,還經過法庭的程序判處死刑,然後來奪取拿伯的葡萄園。阿摩司書第五章十一節: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何西阿書第四章二節: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以賽亞書第一章十五節;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以西結書第廿二章廿七節說得最具體:「其中的首領彷彿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耶利米指責的雅敬王:「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耶廿二17)
「錫安」與「耶路撒冷」是同義字,雖然錫安原為防守的保障,但兩個地名是並用的。
「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麼?災禍必不臨到我們。」(11節)
在首都裏一切都有設置。法律問題可找審判的法官。宗教問題可找祭司。個人道德問題以及未來的事,可找賢人哲士。但是找他們不是那麼簡單,第一是錢的問題,這是最實際的關鍵。如果將錢投下去,法官一受賄賂,可將有罪的宣判無罪,也可將罪嫁禍在別人身上。「惡人暗中受賄賂,為要顛倒判斷」(箴十七23)。司法行政的首領「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賽五23)。這不但是律法所禁止,甚至成為咒詛的事(申廿七25)。
祭司是教導律法的,他們有宗教的知識可以供人求問。他們有責任審查敬拜者的資格,才准許他們進入聖所。他們必須保持聖潔,使神的事不會從俗,被人弄污。他們必將禮儀的聖潔與道德的聖潔相提並論,才可使人們信仰生活純正,信心有行為表現。但是這種服務也同樣可以商業化,不必認真,可以隨意。聖所的服務也成為有利可圖的事,儘可爭取與取巧,迎合心理,簡化手續,一切都可改變與妥協,只以利益為前提。
再提到先知,無論個人問題需要輔導,無論團體需要幫助,求問神的旨意,卻非錢不可,付費第一。如果付費不足,反受恐嚇與脅迫,正如第五節所說的,而且這種迷信的舉動,未必真可明白神的旨意。
「他們」是指祭司先知與首領呢?還是一般的百姓?但他們憑藉選民的身分,以為以色列與耶和華有聖約的關係,必有安全。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耶路撒冷有聖殿,有耶和華的居所,必固若金湯。他們只有這樣的想法,卻不注意實際的信心與行為,以為是倚賴耶和華,其實這是完全無濟於事的。先知阿摩司曾說:「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五14)。先知明明指出,敬拜者若沒有良善的道德,怎可蒙受神的恩惠呢?當然耶和華若真在其中,城必不動搖(詩四十六5)。但聖殿並不保證耶和華的同在。在耶利米的時代,人們甚至口口聲聲呼喊:這是耶和華的聖殿(七4),卻並不得著完全安全的保障。真正倚賴神,不是口舌與意念,需要有信心的行為。倚靠耶和華要有誠實的態度(賽十20)。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這人不會行在暗中,沒有亮光(賽五十10)。
「所以因你們的緣故,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12節)
先知彌迦現在要歸納起來,下一個肯定的結論。罪惡的刑罰是不可避免的了。這刑罪不只是臨到少數的罪人,是會臨到他們居住的地方,整個城市,整個國家,多麼嚴重的後果。
以人血建立的錫安,必然全然荒廢,錫安曾被建造,但是,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詩一二七1)。現在拆除房屋的工作隊來了,將全城的房屋全部拆除,夷為平地,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都市化為農田。
耶路撒冷是以罪孽建造的,也被變為亂堆。耶路撒冷原為耶布斯人之地,只在東南地區,以後聖殿建於北區。西南地區是一般的住宅區。但是人們以罪孽來建造,必不能持久,都要毀壞,以後耶路撒冷城果然淪陷,聖殿被焚「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神不是這樣先對待撒瑪利亞麼?「我必使撒瑪利亞變為田野的亂堆……」(一6)
叢林是野獸出沒之處,荒廢的城中實況也是如此。巴比倫傾覆之後,其內永無人煙,只有曠野的走獸臥在那裏,咆哮的獸滿了房屋(賽十三21,卅四11;番二13-15;耶五十39)。
先知的話必使聽眾懼怕與驚震,好似一枚炸彈,粉碎一切,使他們如酣夢乍醒。這震動的波動維持了一個世紀,直至耶路撒冷陷落成為鐵一般的事實。但是人們仍舊難以接受,所以定時炸彈必需繼續爆發,最明顯的是耶利米所擲下的。耶利米因為說了這樣的豫言,甚至有被處死的危險,於是有人還能記起彌迦的話。「當猶大王希西家的日子,有摩利沙人彌迦對猶大眾人豫言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高處」(耶廿六19)。希西家王與猶大眾人非但沒有治死他,卻悔改求恩。這個歷史的見證挽救了耶利米。以賽亞並未這樣豫言,雖然他不斷地警告與勸戒。但是這樣信息顯然無法震撼一般剛硬的心。彌迦與耶利米必須提出那麼嚴重的信息。詩篇第七十九篇一節,詩人悲嘆說:神阿,外邦人進入你的產業,污穢你的聖殿,使耶路撒冷變成荒堆。
這樣的豫言警告終成事實,不只是為猶大敗亡的命運,成為後世的鑑戒。這歷史的見證,也成為歷代豫言的聲音。──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