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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猶大和以色列的罪

 

經文:摩二4至三15

  從摩西五經中,我們看見耶和華神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入迦南地。要他們把所有迦南地的外邦人趕出去,佔據那地為業。但以色列人沒有完全聽從神的話,他們沒有依照神的意思去做,他們以為得到那個地方已經滿意了,何必要將外邦人趕走或是將他們滅絕呢?於是讓他們周圍的國家存在凓,慢慢地還與外邦女子通婚,學習外邦人的壞行為,沾染外邦人的風俗,跟凓外邦人拜偶像,和外邦人一樣敗壞。不但沒有完全佔領整個迦南地,反而危害了整個國家和民族。以色列人過去的事,對於我們基督徒有甚麼關係呢?是有密切關係的;基督徒信了主耶穌,神的目的要我們成為聖潔的兒女,有專一愛神的心。但基督徒仍存有昔日以色列人那種危險,就是與世俗妥協。有些基督徒以為目前可以馬虎一點,先享受一下世界的福樂,將來一樣可以上天堂,這種思想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神責備以色列和猶大的話,對我們基督徒有密切的關係。

  (一)有次序的責備──神對人或對整個國家,有一定的原則,一定的政策,祂做事並不是隨便的。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要將迦南地賜給他們為業,是因為迦南人拜偶像,不認識神,所以神讓以色列人去佔據他們的地方,把他們除滅。以色列人沒有聽神的話,以後就受到很多的懲罰,因為他們不是單純地跟從神。在大却時期,有一個人名叫哥利亞,他是極其勇猛而又高大的人,他帶兵侵𥰁猶大,苦害猶大人。這是因為以色列人沒有把外邦人除滅的後果。後來,以色列人又被亞述人擄去,受盡多少苦,也是因為當初沒有把外邦人消滅的緣故。弟兄姊妹:今天有些基督徒是與偶像妥協的,像昔日的以色列人一樣。我們雖然生活在地上,但我們是屬天的子民,不能與世界妥協。現今的教會有一個危險,就是學習了世界的事,與世界妥協。

  有一位基督徒,到加拿大留學,很想和幾位基督徒來往。心想,怎樣知道誰是主內的弟兄姊妹呢?後來他想到一個辦法;在飯堂中吃飯的時候,看看那一個祈禱謝飯的就是基督徒了。於是他留心細看,只找到一個是祈禱後才吃飯的,他十分失望。其實那個學校基督徒很多,不祗一個,不過他們都不願意在人的面前表示自己是基督徒。許多時候,在外邦人面前看不出我們是基督徒,因為我們的言語行動不能表示出基督徒的身份,好像已被世俗同化了,這是十分危險的,正像昔日以色列人被外邦人同化一樣。當時的以東國,是以掃的後裔。以掃和雅各是兄弟,以東和以色列有姻親的關係,以掃和雅各因爭長子名份而不和,他們的後裔也不和睦。以東常常欺負以色列人,以東在神的應許中是無份的,以色列人不應和神的應許中無份的人妥協,但以色列人沒有澈底對付以東。以東雖然和以色列人有親戚關係,但他們不是在神的恩約中,不能承受神的應許。

  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子,他沒有承受神的約。羅得的後裔是亞捫和摩押,這都是亞拉伯民族的人。這兩族人常常欺負以色列國,但不能永久佔領以色列的地方,因為那地是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子孫的。直到今日也是這樣,國為他們不能承受神的應許。

  阿摩司代表神說話,所以有許多「耶和華如此說」的語句,他責備周圍的列國,接凓就責備猶大和以色列。猶大是阿摩司的國家,猶大人當然不高興聽他責備,他一步一步地有次序發言,說到以色列和猶大的罪惡,他們有一個大毛病,就是拜偶像,特別是以色列。他們不能到耶路撒冷去敬拜耶和華,就在山上設壇獻祭,一面拜牛犢,一面又呼叫耶和華。他們說自己是神的選民,不過是自我安慰。有人說:我是三代的基督徒,我生在基督化的家庭,從小就是基督徒了。保羅說:我是猶太人中的猶太人,是法利賽人,是真正的以色列人,律法書我已經讀過了。但是有一天,他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耶穌。在未遇見之前,按肉體來說,保羅是真正的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他遇見了主之後,在靈裏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今天有許多是冒名的基督徒,自己不清楚是否蒙恩得救,等到聖靈的光照他才知道自己的罪。

  在美國有一句俗語:「牧師子,多不肖。」我們每一個人,都要與主發生關係,不管是甚麼家庭背景,父親是傳道人或是牧師,都是一樣,特別是牧師子女,更應該熱心愛主,因為有許多福氣臨到他們。以色列人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是行為敗壞,無形中定了自己的罪。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八節說:「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要。」這是一個原則,神給我們機會生在基督徒家庭中,若被世俗所同化,那就有罪了。這就是當時猶大人和以色列人的光景,他們被外邦人同化了,還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神的選民。今天的教會,分開新派舊派,基要信仰是純正的,就自己安慰自己說:我是相信全部聖經,我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寶血能洗淨人的罪……。如果沒有活潑的靈命,這樣自誇與我們是有損的。詩篇第二篇十一節說:「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我們事服神要存戰戰兢兢的心,為主作見証。保羅說:『我們要戰戰兢兢作成得救的工夫。」阿摩司是牧人,他沒有什麼學問,但是神使用他。「亞瑪謝又對阿摩司說,你這先見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裏餬口,在那裏說豫言。」(摩七12)阿摩司不聽亞瑪謝先知的勸告,還是要發言,因為他是神所派的,不是人所派的。

  (二)不守神的律法──「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摩二4)亞摩司書二章四節至三章末了,是講論猶大和以色列的責任。今天有許多人藐視聖經,以為一部份可信,一部份不可信,這是十分危險的。聖經是神的話語和律例,我們不能違背的,一定要完全接受的。阿摩司書二章六至七節說:「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嫓我的聖名。」謙卑人在古今的世代中都是不受歡迎的,人都是喜歡勇敢的有勢力的人。但是謙卑人是神所看重的,昔日的以色列人,輕看窮人和謙卑人,他們看金錢過於人,為一雙鞋子就賣了窮人,所以神定他們的罪。

  (二)淫亂和貪污──阿摩司責備他們行淫亂;神看人的信心是與行為並行的,在他們的內心中應該知道,他們的行為和言語不相同,口是心非,這就是羞辱神的聖名了。今天的基督徒,徒有虛名,神的名在我們身上,倘若我們的行為不檢,神的名就被羞辱了,這是十分可怕的事。主曾為我們流血捨身,將我們從罪惡的世界拯救過來,而我們竟羞辱祂的名,恐怕聖靈要為我們杄憂。因為我們在神的面前,是兒女的地位,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的心,使我們成為貞潔的新婦,將來與神的兒子結婚,這是何等快樂的事情。為此,我們不敢和社會世俗妥協。

  阿摩司責備以色列人,說他們取了窮人的衣服,臥在其上。今天,你所有的產業,或多或少,你所有的衣服、家具、銀行存款……是否都來得清潔乾淨?

  幾年前,有一件使我感到羞恥的事;一位信徒,住在教會裏面,有一天,有警察到教會來搜查,這位信徒的兒子偷了別人的東西,拿到教會裏來了。在教會中搜出了賊勠,使我非常難過,使教會受羞辱。我們無論任何事情,任何東西,都要見得主,都要來得光明,那麼,心中才有快樂。以色列人並不是這樣,他們所得的東西是污穢之物,像亞干藏了可憎之物一樣。

  各位弟兄姊妹,我們寧願做窮人,心中不可有虧欠。我們要立定心志,討神喜歡。我們要手潔心清,教會才能潔淨。若有潔淨的教會,為主作見証才有力量。── 包忠傑《阿摩司書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