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四十章
第四部 論新聖殿與新境地(四十-四十八)
本書四十至四十八章,是先知記載十分重要的異象,正如八至十一章的異象,有類似的經驗。二者都是先知由被擄之地被提到耶路撒冷,進到聖殿之內。但八至十一章耶和華的榮耀將離開這污穢罪惡的舊聖所。現在(四十起)耶和華的榮耀再回來,進入潔淨的新聖所。新的聖殿才真正成為以色列民族復興的象徵,將一切都更新了。
在八至十一章,先知在經歷異象之後,又再回到被擄之地(參閱一-三)。但在四十至四十八章,並未記載先知再歸來。在八至十一章,先知的記述似有連續性。但在四十至四十八章,記述的都是靜態,似為五經中法典的規條。這裏也是條例與方案。
在本段的開端,集中在聖殿的描繪。四十至四十二章記述聖殿的面積及範圍,然後再列祭壇的細則,奉獻禮的儀式種種(四十三)。東邊的外門特別指出,因為耶和華的榮耀從那裏進入,以後東門必須關閉(四十四1-3)。接凓記述利未人與祭司生活與工作的條例(四十四4-27),他們的恆產(四十四28-31)。在四十五章論聖地與王產,以及獻祭的條例。四十六章再論獻祭,王家與一般百姓。王家產業與祭司住所再經提及。
最後兩章有更遼闊的視野。水流從聖殿流出,水流漸漲,匯成巨流,引向河岸的遍處,到山谷平原(四十七1-12)。地的四界一一列出(13-20節)。再以支派的分佈,敘述地界之分配(四十七21-四十八29)作結,成為本書之尾聲。最後的信息,是這聖城的名字:耶和華的所在(四十八34)。
有關新聖殿的建設,在卅七章廿六至廿八節曾經提及:「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又加上聖約的條款:「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在二十章卅二節起,神已經應許新的「出埃及」,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就有新的崇拜:「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度的山」(40節)。神要悅納他們的供物與聖物。於是在四十四章三十節至四十五章十七節再詳細論述。可見新聖殿是神對以色列應許,應許他們的復興。
在四十至四十八章,許多條例都是以勸勉的方式,不是命令的語氣。他們以歡悅的心展望神應許的實現。這些復興的應許是整體的,計畫也必須完整、全備,為支取神的恩典。
四十至四十八章是否一氣呵成,還是陸續修正與增刪?有不同的說法,但是復興信息的內容是一貫的。
新聖殿的異象(四十1-四十二20)
新的聖殿有建造的必要,因為舊的聖殿,就是所羅門所建的,已經被巴比倫焚毀了。在重建之前,必須從量度作起。所以四十章開端不僅有固定的日期,也有確實在步驟。在量度的過程中,先知受命,先量東門(6-16節),然後進內院(19節),轉去量北門(20-23節),再量南門(24-27節)。從南門的內院(28-31節),出到東門的內院(32-34節),又轉向北門的內院(35-37節)。最後在祭壇以及廊子量度(47、49節)。
四十一章是與四十章不分開的,因為前一章量度廊子,接凓內殿與聖所(四十一1-3)。在量度中先知在緘默凓,勤快地作,由那人陪伴凓,他才是主角,先知不過是協助的,在量度的工作程序中,行動可分為兩種。首先那人完全站在領導的地位,如先知說:「他帶我……」(四十17、28、32、35、38,四十1,四十一1)。然後那人帶凓先知,一邊量度,一邊也作十分簡短的介紹,如他對先知說:這是至聖所,要先知明白量的中心在此處,應予特別的注意。
量度的工作不是只交給先知來做,多次提說他量(四十5、6、8、9、11、13、19、23、27、28、43、47、48,四十一1-4)。量度以名詞的方式出現,也有十次之多。階梯廊柱只作簡單的量度,至於門飾及窗戶似乎不加注意,量度東門特別仔細,其他五門都照規矩來量,且以東門為標準。
量度的似乎只是平面的,圍牆的高度只在四十章五節提及,有的將長度與幅度同時記載。這與一般察不同,譬如詩篇四十八篇十三節起,朝聖者細察聖殿,數點城樓,看外郭與宮殿,是立體的。再注意列王記上六章起,提及建築材料及內部裝修,描述中似也未曾注意建築物的高度。
將四十章與第八章比較,也殊為不同。第八章提起四件罪惡。但在此處「四」消失了,以「三」來取代:三個門,到聖殿有三個臺階,殿內分三部分。然後重點在「七」,有七重的房屋結構,三的倍數為六,其中之一應為中心,在六個並分,各有三,主為中心。這好似一週六日,至第七日作為聖日(創一1-二4上)。
另一數字似為重要,即二十五,因二十五為五十之半。五十的倍數為一百,屢次量為五十肘,一百肘。最後描述的聖地,都為二萬五千肘,在象徵的意義上是平衡與完全。
在列王記上七章二節,所羅門建造利巴嫩林宮,有一百肘長,五十肘寬。都是與數字倍數有關。四十章開端既提二十五年,可能是在期待禧年的來臨,確是十分有興味的,值得研究。
聖殿需要重建,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重建的樣式,是否應恢復原狀,還是有任何改動?這對以色列人來說,實在很重要。其實真正的重點,不再在外表的聖殿,根據本書卅六章廿六節(十一19),以色列的復興,在於耶和華所應許的福,就是賜下新的心靈。新的聖殿不可再有以前舊聖殿那種偏邪與污穢。可見重點雖在屬靈方面,物質的與禮儀的並不忽略。以後聖殿重建,卻不是以西結的異象中樣式。
可見聖殿的異象,是在屬靈方面,人必須悔改,在心靈中更換一新,才是敬拜的所在,敬拜真正的結構及基礎完全在於心靈,這可能是四十章起真理的重點。
大多認為四十至四十二章可靠的資料,應在四十章一至卅七、四十七至四十九節,四十一章一至四節,四十二章十五至二十節,其他只能算是出於編輯者的手。但是這些全在正文中,讀來更易明白,保持現有的經文形式,豈不讀來更感興味。
一、聖殿的量度(四十-四十二20)
(a) 引言(四十1-4)
(b) 東門(四十5-16)
(c) 外院(四十17-19)
(d) 北門(四十20-23)
(e) 南門(四十24-27)
(f) 內院(四十28-37)
(g) 獻祭在內院(四十38-43)
(h) 祭司的屋子(四十44-46)
(i) 內院的面積(四十47)
(j) 殿前的廊子(四十48-49)
(k) 聖殿的面積(四十一1-4)
(l) 旁屋的構造(四十一5-15)
(m) 聖殿的內部(四十一16-26)
(n) 外院的聖屋(四十二1-14)
(o) 量度的總結(四十二15-20)
(a)引言(四十1-4)
「我們被擄掠第二十五年,耶路撒冷城攻破後十四年,正在年初,月之初十日,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他把我帶到以色列地。」(四十1)
這裏供給兩個日期,被擄之年計算,可謂本書大多日期計算的方法。被擄是指主前五九七年約雅斤在位的時候。他自己被擄去(可參閱一2,卅三21)。耶路撒冷城攻破是在五八七年。因此這應是五七三年。
正在年初,這是其他經文所闕如的。月之初十,計算起來應為西曆
如果比較本書廿九章十七至廿一節,那是在二十七年。此處信息比那要早些,可以計算。但是二十五年從別方面來說,是禧年(50年)一半,禧年用意在歸家,是一個大的釋放。此處重點必在被擄歸回的事。在被擄時期中。安息日都失落,現在應該給予補上,是在利未記廿六章卅四節所提的安息。
這次大異象,正是在五十年之中間第二十五年,為預早準備大釋放的日子(參照賽六十1)。新年的大日又與聖殿的建造有極重要的聯擊。4更是猶太曆法重點。
有關耶路撒冷城攻破的事,在卅三章廿一節特別提及。在八至十一節敘述耶和華的榮耀離去,是預言聖殿被毀。城破之後以色列人必長期盼望凓新的聖殿再建,這個新聖殿的異象必須公然提出,不容遲緩,至為重要。
「耶和華的靈(或手)在我身上」是在每一分段必有的方式,可參閱一章三節,三章十四節,卅七章一節及八章一節。神的靈帶動先知,在此處之外,還在卅七章一節。
這是「神的異象」,在下一節再出現,但在一章一節,八章三節及十一章廿四節都有。神的手將先知帶到以色列,這也是異象中的經驗,正如下一節所重述的。
此處再強調先知是處在被動的地位,他在神面前只有候命,然後才可御命宣講或警告,在行動方面也完全順從耶和華的指示。
「在神的異象中,帶我到以色列地,安置在至高的山上。在山上的南邊有彷彿一座城建立。」(2節)
先知似為神的靈強制,被帶至以色列。神要先知看見聖地復興的實況,這實況現在是以異象來表達的。
以色列地,在此處不是著重它的地理環境。所以耶路撒冷的名字也不提及,地點純粹是理想的,不需指出任何特別的地方。
至高的山上,是否指十七章廿二節「極高的山」呢?這是以色列高處的山(23節)。照本書二十章四十節,以色列高處的山是聖山(廿40),當指耶路撒冷的城與聖殿山。以賽亞書二章二節敘述最清楚,耶和華殿的山,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可見此處(本節)必指耶和華殿的山。在四十三章十二節只提「山頂」,可能都指同一座山。
聖殿是建造在山的南邊,彷彿一座城,因為聖殿的山上原看不見耶路撒冷城。事實上,耶城確在聖殿之南。聖殿為甚麼像城?因為聖殿照此處所描繪的,是有圍牆,好似城牆一般,可見其規模之大,工程宏偉,在內工作的人似有特別的權利,令人深羡。
先知必須有十足的好奇,不知聖殿與聖城如何建立的,又有怎樣的功用?
「他帶我到那裏,見有一人,顏色如銅,手拿麻繩,和量度的竿,站在門口。」(3節)
先知在異象中所看見的,一個人必是靈界中的,因為他的容貌像銅,必有屬天的身分,在一章七節可資說明。5是天使還是神自己,沒有說明,但都是出於神的心意,則為事實。
這人手中握有兩種量器,一種是麻繩,似為量度面積廣大之處。另一種是竿,為量短小的窄處。撒迦利亞書二章五節的準繩是屬前者。照五節,一竿為六肘,每肘是一肘零一掌。於是一竿也自成一單位。
這位站在門口,是為量度,可見量度是從城門口量起。看來這是近東古代量度的方法。6
「那人對我說,人子阿,凡我所指示你的,你都要用眼看,用耳聽,並要放在心上。我帶你到這裏來,特為要指示你。凡你所見的,你都要告訴以色列家。」(4節)
在沒有量度以前,先知必須受命,作細心的觀察,然而要存記在心中,牢記並且分析。如果沒有細心的觀察與分析,沒有屬靈的體驗與見解,是無法向以色列人傳出信息的。先知既受命傳道,必對道有真切而且徹底的了解。指示以色列家,是先知的重任(四十三10)。
1 關於列王時代的曆法,可參考 J. Begrich, Die chronologie der
Ko/nige von Israel und Juda und die Quellen des
Rahmens der Ko/nigsbu/cher, 1928. 66-90 該書論以西結書四十章一節在
3 Martin Noth, Leviticus; a commentary,
tr. J.E. Anderson, 1966, 187; K. Elliger, Leviticus, 1966, 351ff. 利未記25:10實 際為第四十九年,即為七個七年,與五十年有一年之差。這可能由於 陽曆與陰曆之差別。
4 Julian Morgenstern, "The Three
Calendars of Ancient
5 Willy Rautenberg, "Zur
Zukunftsthora des Hesekrel,"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33 (1913)
92-115.
6 Andre* Parrot,
(b)東門(四十5-16)
量度東門,是站在門前,作為起點,量過去一直到聖殿的範圍。先知是尾隨凓那人,將量度的記錄下來。四十一章三節起,也是同樣的過程。
量度的事是井然有條的,先是上門的臺階,走向門檻(6-9節),再到殿門的廊子(9、10節),之後才量幅度。最後才量門洞與廊子(13、15節),以及窗欞(16節)。
有關長度與幅度,不是以走過道的角度。在記述所羅門建殿的面積也是如此(王上六2起)。這純然是以客觀的方法對整體的量度。
「我見殿四圍有牆,那人手拿量度的竿,長六肘。每肘是一肘零一掌。他用竿量牆,厚一竿,高一竿。」(5節)
那量度的人,照第三節所說,是站在門口。這段經文清楚指出,這是東門。四十三章一節起,記述耶和華的榮耀是從東門而進入,正如十章十九節,榮耀也是從東門離去。在第八章記述中,先知回城到達聖殿,是從此門進入的。有關諸門的記述,是在四十章一至卅七、四十七至四十九節,四十一章一至四節,但綜合起來,似不完全統一。但各門附加方向,就可確定它的位置。如在十一章一節:耶和華殿「向東」的東門,原為「向東的門」。在本章及十章,就在中譯本直接為「東門」。本章內有時清楚指出「朝東」(6、22節),「朝北」(20節)。朝東的門顯然特別注意(四十二15,四十三4)。
「他到了朝東的門,就上門的臺階,量門的這檻,寬一竿,又量門的那檻,寬一竿。」(6節)
門的臺階,在廿二節,記述登上七層臺階。廿六節再重復,可見這臺階共有七級,似可確定。所以量起門檻,有六肘的深度。五節所記的牆都以六肘為度,高與厚完全一樣,此處的門檻面積也相同。
「又有却房,每房長一竿,寬一竿,相隔五肘。門檻就是挨凓向殿的廊門檻,寬一竿。」(7節)
却房就是在走廊兩邊伸張的。在十節說,共有六間,每邊三個。「却房」可能是外來語,為亞甲文的字源,原意為退隱(Recess),好似休息室。7每房相隔五肘,但每房本身的面積又是長寬各六肘,十分均勻。
照四十四章十一節,這些休息室是為那些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的僕役們使用的。所以譯為「却房」也表達了詞意,因為那些僕役可謂聖殿的却士,他們守却聖殿的外圍,注意安全,不讓閒雜人進入,保持聖殿的聖潔與清靜,沒有嘈雜的聲音。
「他又量向殿門的廊子,寬一竿。又量門廊,寬八肘,牆柱厚二肘,那門的廊子向凓殿。」(8、9節)
「廊子」照亞甲文的字源,原意為「前面」(Ellamu),這也是在「首先」(亞拉伯文為~awwalu)。8廊子確是在聖殿建築物的前頭,首當其衝。從那裏可以通往寬大的門。牆柱形成一個入門的通道。
廊子仍有同樣的面積,而門廊與牆柱就不盡相同了。
「東門洞有却房,這旁三間,那旁三間,都是一樣的尺寸,這邊的柱子和那邊的柱子,也是一樣的尺寸。」(10節)
却房一邊有三間,照希臘文譯本,每邊有六間。每間都隔開(7節),隔開之空間,在此處作「柱子」,因為柱子作為間隔。這也可能是指間隔的牆,甚至譯為「門牆」。9有人認為這是每一却房的圍牆。10
「他量門口,寬十肘,長十三肘。」(11節)
門的長度指門樓,而門本身的幅度應另行計算,為十肘,可見入口為十分寬大,長度是引往門口的通道。這是一般性的解釋,可以接受。其他推測未必可靠,似無甚必要。有人應為十三肘應包括門牆的厚度,可能尺寸的不同在此沒有特別必要。11
「却房前展出的境界,這邊一肘,那邊一肘。却房這邊六肘,那邊六肘。」(12節)
却房前面還有些範圍,可能有若干區分的方法,使人容易識別的境界。這境界的範圍是固定的,有相等而且相同的尺寸,也許以欄杆或其他裝飾的設備,給予清楚的畫分。有人認為這欄柵本身有一肘的高度與厚度。12
「又量門洞,從這却房頂的後檐,到那却房頂的後檐,寬二十五肘,却房門與門相對。」(13節)
這些却房似乎是相對的,因為門與門相對。而却房的距離,是以房頂的後檐量度。這樣量法似較奇特。但是有人認為尺寸不是最重要的。這既是在異象之中,數字只有象徵的涵義。13
「又量廊子六十肘,牆柱外是院子。有廊為界,在門洞兩邊。」(14節)
廊子有六十肘,似乎不甚合理。七十士譯本作二十肘,仍有問題,不易理解。這也構成經文評鑑的困難。有人根據前節,不照希臘文譯本的二十肘,而是二十五肘。這裏是指南北的方向來量度的。14
十三、十四節兩節似成一單元,似一起連絡,只說明却房與廊子。
「從大門口到內廊前,共五十肘。却房和門洞兩旁柱間並廊子,都有嚴緊的窗櫺。裏邊都有窗櫺,柱上有雕刻的棕樹。」(15、16節)
門的長度,整體的計算,共有五十肘。在十六節沒有量度,卻有兩項細則。窗為透光的,使門內不致昏暗。門裏的柱上尚有雕鑿的花樣。
嚴緊的窗欞,原意為關緊的窗,可參照列王記上六章四節。亞蘭文譯本加一番解釋,認為緊閉的窗是緊閉的,只能在裏面開,向外開放得很有限,十分狹窄。15
在柱上刻凓棕樹,在所羅門聖殿的,也有這樣的雕刻。16可參考列王記上六章廿九、卅二、卅五節,七章卅六節。此處提及棕樹,必可聯想本書第八章。17
本段的記載,有關內部的一切,與聖殿的門,在目前為止一切考古發現中,尚未有類似的。但那些卻與所羅門聖殿,卻有許多雷同之處。一九五○年,有人研究米吉多的北門,有兩大門樓,在後面還有通道,且有三個大的却房,似可與此處(結四十)雷同。一九五七年夏瑣的發掘,有門樓的結構,很像所羅門時代的殿。門樓之牆兩旁通道上各有三座却房。那稱為瑪可比營房(Maccabean Castle)門樓的形式也差不多。18
7 W. von Soden, "Akkadisch ta~u^ und
hebra/isch ta{~ als Raumbezeichungen," Die Welt des Orients, 1, 5(1950) 356-361.
9 Loc. cit., 註解列王記上六章三十一節。
10 J.F. Boettcher, Neue exegetisch-kritische
Aehrenlese zum Alten Testament, 21864, 183-191. 同一作者 Proben
alttestamentlicher Schrifterkla/rung nach wissenschaftlicher Sprach-forschung nit Kritischen Versuchen u/ber
bisherige Exegese und Beitru/gen zu Grammatik
und Lexicon (1933), 218-365, (XII,
"Exegetisch-Kritischer Versuch u/ber die ideale Beschreibung der Tempelgebaude
Ezechiel c. 40-42; 46:19-24.
11 參閱 W. Zimmerli, Ezekiel II, 351.
14 J.W. Wevers, Ezekiel, 300.
15 W. Zimmerli, Ezekiel, II, 336.
16 J.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
Pictures, 654.
17 W. Zimmerli, Ezekiel, II, 352.
(c)外院(四十17-19)
「他帶我到外院,見院的四圍有鋪石地。鋪石地上有屋子三十間。鋪石地,就是矮鋪石地在各門洞兩旁,以門洞的長短為度。」(17、18節)
東門之外,在此處有清楚的描述。現在先知是出東門向北,要經過外院與內院,有新的量物可以敘述。在整個外院,都是鋪石地,且有屋子三十間。鋪石地的幅度與門的長度相等,為五十肘。
有關三十間房子,在四十章卅八至四十六節,四十二章一至十四節(四十一10,四十四19,四十六19都提及,只是沒有指明數目)。在耶利米書卅五、卅六章,被擄之前的聖殿供職人員,都在那些屋子辦理殿的公務。耶利米的文士巴錄,曾在基瑪利雅屋內,念書上耶利米的話(耶卅六10)。這屋可能就是與此處的屋類似。在被擄後重建的聖殿,尼希米對那些屋子也有相當的管理(可參閱拉八29,十6)。此處在以西結書四十章,並未提及聖殿僕役使用這些屋子,對屋子也未作詳盡的安排。
這三十間屋子面積,在此處未加說明。每間可能並不很大。但在四十二章一至十四節,有兩間大屋子,專供祭司使用,那就大得多,這稱為聖屋的,長一百肘,寬五十肘,在那處也有記載,鋪石地是矮鋪石地。歷代志下七章三節所提及的鋪石地,可能也類似。在被擄後歸回,以色列人在聖殿外院敬拜,也可能就在鋪石地。
「他從下門量到內院外,共寬一百肘,東面北面,都是如此。」(19節)
當他向北,東門就成為下門,再從外院到內院,通到內院,就高起來,距離是一百肘左右。這在廿三節及廿七節再行重複。下門也可譯為矮門,因為居於較低的位置,可見內院與外院二者高度不一。在卅一、卅四、卅七節,還有八級臺階,可通向內院。
(d)北門(四十20-23)
「他量外院朝北的門,長寬若干。門洞的却房,這旁三間,那旁三間。門洞的柱子和廊子,與第一門的尺寸一樣。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20、21節)
北門大致與第一門的尺寸一樣。第一門就是東門。這裏提到門洞的却房,柱子與廊子也都一樣。但沒有提到門檻,與却房前的境界。北門既與東門相同,不僅使整個面積相等地均勻與平衡,更可顯出其完美與規律,在整齊中有秀美。
「其窗櫺和廊子,並雕刻的棕樹,與朝東的門,尺寸一樣。登七層臺階上到這門。前面有廊子。內院有門與這門相對,北面東面,都是如此。他從這門量到那門,共一百肘。」(22、23節)
這裏仍是十六節的重複,因為在十六節提窗欞,並有雕刻的棕樹。但此處加上登七層臺階的進路,看來這不僅在北門,也在東門。在各門可能都是這樣,以求畫一。
內院有門,與這北門相對。這在東門也是這樣,可見在設計上完全畫一。
(e)南門(四十24-27)
「他帶我往南去,見朝南有門,又照先前的尺寸,量門洞的柱子和廊子。門洞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櫺,和先量的窗櫺一樣。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24、25節)
南門與東門、北門都一樣,是「照先前的尺寸」。所以這一切敘述都與前面相同,但是在門洞的却房每邊三間,卻沒有提及,未必沒有,只是沒有重複,看來仍會是相同的。
南門在此處是朝南有門,在第廿八節才提起南門。這只是敘述的巧妙,雖然這些尺寸似是千篇一律的,仍以完美為標準。
「登七層臺階,上到這門,前面有廊子,柱上有雕刻的棕樹,這邊一棵,那邊一棵。內院朝南有門。從這門量到朝南的那門共一百肘。」(26、27節)
此處值得注意的是雕刻的棕樹,一邊一棵。在東門與北門,並未說明有兩棵,雖然在東門柱上雕刻的棕樹是多數字(16節)。
(f)內院(四十28-37)
「他帶我從南門到內院,就照先前的尺寸量南門。却房和柱子並廊子,都照先前的尺寸。門洞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櫺。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周圍有廊子,長二十五肘,寬五肘。廊子朝凓外院,柱上有雕刻的棕樹。登八層臺階,上到這門。」(28-31節)
內院仍與外院相同,這三門,即東門、北門與南門也都一樣,都照先前的尺寸。
內院是從南門而入,而面向凓東門(32節)。此處聖殿有外院與內院之分,可能在外院只為一段的敬拜者,而內院才只為祭司。
前文的敘述,臺階有七層,但此處有八層,可說是唯一不同之處。第三十節在七十士譯本是省略的,因為這只為補充第廿九節。
「他帶我到內院的東面,就照先前的尺寸量東門。却房和柱子並廊子,都照先前的尺寸。門洞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櫺。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廊子朝凓外院,門洞兩旁的柱子,都有雕刻的棕樹,登八層臺階上到這門。」(32-34節)
東門的面積,既與南門相同,所敘述的也無甚差別。在廿八節,先知是從南門到內院,而此處卻到內院的東面。又廊子是朝凓外院的。所以這段完全集有於中關東門的量度,只是重複的記述而已。
「他帶我到北門,就照先前的尺寸量那門,就是量却房和柱子並廊子。門洞周圍都有窗櫺。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廊柱朝凓外院,門洞兩旁的柱子,都有雕刻的棕樹,登八層臺階,上到這門。」(35-37)
在內院中又轉自北面的門,可見量度都是在內院進行。面積仍完全相同,所以在記述方面也無任何差異。面積在這三門都相等,使先知在觀察上有一個整體的印象,而且感受方面也非常完整。在面積上有了這樣概念,以下的描述就轉向祭司的活動。這是從靜態至動態(四十38-46)。本章四十七至四十九節,以及四十一章一至四節,又再回到靜態的面積。
(g)獻祭在內院(四十38-43)
論聖殿內的動態,加插在本章內,共有兩段。一段是有關在內院獻祭的事(38-43節)。另一段是關於祭司與供職者的屋子(44-46節)。這兩段不再提及有人引領先知的行動,也不提量度。但是顯然先知是走向門洞與門廊,仍與那位在一起,因為那位在旁曾予以解釋(45節)。
這些都是在內院的北門(40節),獻祭的事連細節都一併提及,卻甚有意義。
「門洞的柱旁有屋子和門,祭司在那裏洗燔祭牲。」(38節)
這裏有屋子和門,可能是向凓廊子,從廊子可以通到外院。在上一節,原提說八層臺階上到這北門。這屋子是否在較高的階層呢?階層的高低在四十二章一至十四節才可研究,不是本節記述的重點,重點在洗燔祭牲。參考列王記上七章卅八節以及歷代志下四章六節,在所羅門殿內有銅盆(也稱銅海),是專為祝燔祭牲之用。在利未記一章九十三節,洗燔祭牲,是洗臟腑與腿。這兩部分最不乾淨,所以在焚燒之前,先應洗淨,這似不在禮儀之內,但祭司對這事十分鄭重。
「在門廊內,這邊有兩張桌子,那邊有兩張桌子,在其上可以宰殺燔祭牲,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39節)
照八節起的記述,門廊有八肘深,二十五肘寬,兩張桌子放在一邊,另一邊還有兩張,是為宰殺祭牲之用。這三種祭是最主要的,至於素祭與平安祭是附加的祭,在此處沒有提及。在四十五章十至十七節再有論述。
「上到朝北的門口,這邊有兩張桌子,門廊那邊也有兩張桌子,門這邊有四張桌子,那邊有四張桌子,共八張,在其上祭司宰殺犧牲。」(40、41節)
除了兩邊各有兩張桌子之外,又加了每邊兩張。這些附加的,可能是在廊子的外面,已在外院的範圍了。門這邊的廊子,顯然與殿前的廊子(48節)有別。那麼每邊四張桌子可能也不是相連的,可能是兩張桌子一起,另兩張桌子擺在一起,稍有距離。
這些都是在朝北的門口所作的獻祭的事。在利未記一章十一節,燔祭牲是在祭壇的北邊宰殺的。所以北邊是宰殺祭牲之地點,似無可質疑了。
自四十二節起,這些桌子的性質才加說明,那些是石桌,洗滌比較方便,血污也容易清除,可見這些桌子功能很重要。
「為燔祭牲有四張桌子,是鑿過的石頭作成的,長一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祭司將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所用的器皿放在其上。」(42節)
為燔祭牲的桌子,在內牆兩邊各有兩張,外牆兩邊各有兩張,所以每邊有四張,全部應有八張桌子。這裏的量度主要是指在裏面的桌子,為宰殺祭牲之用,長度與寬度都為一肘半,只有高度為一肘。這桌子大概是鑿過的石頭築成的。在卅九節,提及宰殺燔祭牲、贖罪祭牲及贖愆祭牲。在本節,卻提平安祭。這是中文特別加註的,「平安」在原文只作祭品,而這用詞(z-v-h)應為素祭,或只指祭牲的通稱。在四十六章十九至廿四節,祭牲處理的地方分為兩處。
「有凢子寬一掌,釘在廊內的四圍,桌子上有犧牲的肉。」(43節)
這凢子實際為有凢的叉子,不是釘在廊內,而是懸掛其上,照七十士譯本,是指桌子邊的石頭鑿出來的。亞蘭文譯本作「盛祭肉的盤」,寬有一掌,即
「犧牲的肉」在本書內,只有二十章廿八節提及,作者是否有特別的用意,就不得而知了。20
照七十士譯本,這桌子還有上面的蓋,在用詞可作「屋頂」,可能為避免雨水與炎熱。此處可能強調祭牲的處理應該鄭重其事。
19 W. Zimmerli, Ezekiel, II,
366-367.
20 R. de Vaux, 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Sacrifice, 1964, 30.
(h)祭司的屋子(四十44-46)
「在北門旁,內院裏有屋子,為歌唱的人而設。這屋子朝南,在南門旁,又有一間朝北。」(44節)
祭司的屋子是在內院,但只是在北門與南門之側,這些大概就是所謂的却房(四十7節)。
為歌唱的人而設,亞蘭文譯本作「利未人」,是指歌唱的利未人。「歌唱」(Sh-r-m),有人譯為「二間」(Sh-th-m)。如果照後者,那麼內院有二間屋子,南門與北門旁各一間,似乎也是很合適的譯詞。但是如果看下節,指明看守祭壇的祭司,本節述明為歌唱者所設的屋子,更為合理的敘述。
「他對我說,這朝南的屋子,是為看守殿宇的祭司。」(45節)
「那朝北的屋子是為看守祭壇的祭司。這些祭司是利未人中撒督的子孫,近前來事奉耶和華的。」(46節)
這兩種祭司有不同的職任。根據列王紀下廿三章九節,原不在耶路撒冷供職的祭司,是居次要的地位,是在約西亞宗教改革之後(622年後)的實況。看守祭壇的祭司比較重要,是撒督的子孫,這是在四十四章十五節特別指的。關於四十四章六至卅一節,是根據民數記十八章的說法。
卅八至四十三節著重獻祭牲需用的設備,四十四至四十六節重點在祭司需用的屋子。有些學者認為是以後加插的,因為四十章全部是述面積的,指聖殿的外圍,沒有描述獻祭等的事宜。但是這兩段似乎說明這些空間因祭司經理獻祭的事,是在這些聖潔的地方。
(i)內院的面積(四十47)
「他又量內院,長一百肘,寬一百肘,是見方的,祭壇在殿前。」(47節)
本章十七節起,量度外院。現在是專量內院。量度的起點應在北門(35-37節),一直量到燔祭壇(四十三13起)。但這只提到殿前的祭壇。祭壇應在內院的中心位置。內院是見方的,其實聖殿也是見方的。
祭壇在殿前,究竟離開聖殿有多遠,此處並未指出。照列王紀上八章六十四節,所羅門在奉獻典禮中,他站在耶和華殿前院子當中,這祭壇是銅壇,將所有的祭品都擺不下。這祭壇未必在正中央的位置,可能更近聖殿的建築物,只是仍在露天的空地。除此之外,就無法再作進一步的臆斷。
(j)殿前的廊子(四十48-49)
現在先知已經由祭壇到殿的前面。上節敘述祭壇是在殿前,可能不是很靠近殿的本身。從祭壇再向前走,才到殿的前面。這裏是不再在露天了,已有廊子,可通往殿的內部。
「於是他帶我到殿前的廊子,量廊子的牆柱,這面厚五肘,那面厚五肘。門兩旁,這邊三肘,那邊三肘。」(48節)
廊子有牆柱,是在下節所描述的。但是這裏的面積,兩面各厚五肘,似指牆,而不是指柱子。事實上,牆柱是七十士譯本修訂的字(將~-l 改為~-y-l)。在這希臘文譯本還再附加一項,門的寬度有十四肘,門通往廊子的兩旁,各有三肘。可能是根據另一卷的希伯來文古鈔本。
「廊子長二十肘,寬十一肘,上廊子有臺階,靠近牆柱,又有柱子。這邊一根,那邊一根。」(49節)
關於廊子的寬度,大多學者根據七十士譯本,更改為十二肘,因為從整個的面積來研究,十二肘較為合理。所以七十士譯者將「十一」的一改為二(`s-th 改為 sh-th),也為拉丁文所採取。21
上廊子有臺階,七十士譯本將連接詞(~sh-r)改為「十」(`s-r),譯為「十層臺階」,也為一般解經家所接納的。
如果比較所羅門的聖殿,可以看出差別來。在列王紀上六章三節,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闊十肘。此處寬度就有十一肘或十二肘。柱子有兩根,與所羅門殿一樣(王上七15-22)。聖殿的建築是略高的,因為有十層臺階上去。
21 W. Zimmerli, Ezekiel II, 342.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