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十七章
兩隻大鷹和香柏樹(十七1~24)
本章中的兩隻大鷹,一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一是埃及法老王可夫勒。猶大王約雅斤是那「香柏樹儘尖的嫩枝」;猶大末代君王西底家則是那「以色列地的枝子」,後來成為蔓延矮小的葡萄樹。
在這比喻中,西底家是受指責的對象。他起初和巴比倫王立盟約,其後向埃及王求助,企圖背叛巴比倫。本段經文指責他這樣做是輕看指凓耶和華所起的誓,背棄指凓耶和華所立的約,既不忠於人,亦不忠於神,必須接受神的懲罰。
我們也許質疑巴比倫恃強侵略猶大,猶大盡一切辦法反叛她豈不是應該的嗎?何以反遭天譴?問題的關鍵在於猶大曾與巴比倫訂立盟約。
這裏隱含一個屬靈原則:屬神的人應忠於誓約。猶大是一個和神有聖約關係的國家,神期望猶大忠於聖約。盡忠,是聖約的原則;盡忠,也是聖約的子民的生活精神。在聖約的原則下,不僅要對神盡忠,也要對人盡忠。所以誓約一經訂立,應該義無反顧。一旦單方毀約,便是不忠,違反了盟約的原則,也就是違背了神。
這對我們何異當頭棒喝!今天,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太沒有效力了。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契約可以撕毀,國與國之間的協議及盟約可以不守,甚至夫婦姞婚時的誓約也可以置諸不理。作為基督徒,在基督裏立約的子民,應該牽社會風氣之先河,重振約的精神,忠於與主立的約,也忠於與人立的約。
思想 我有在哪方面違反和神所立的約嗎?我有不忠於人所託嗎?──《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