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六章
傷痛的責打(六1~14)
以色列曾與拯救她的神訂立永恒的契約。這契約的精神可以用兩句話概括:互不相離,至死忠心。若以色列人背約的話,必須接受背約的懲罰(參出二十三33)。歷史上,以色列人背棄聖約的行偽不斷出現;背約的懲罰也因此不斷臨到他們。施行懲罰,不是神所樂意的,乃是聖約諾言的實踐。
.責打之因(1~7)
以色列人取法外邦,在山丘上建立拜偶像的廟宇。這些廟宇和偶像不消除,以色列人永遠在被絆跌的網羅中,不能回到神的懷抱。因此消滅山丘廟宇和偶像,是和神重建關係的必然步驟。
我們可也有我們的廟宇和偶像?馬丁路得曾為「神」下一個很確切的定義:「心靈之所趨所繫者就是人所敬拜的神。」準此則若我們心有所趨所繫而不是主耶穌所啟示的父神,便是我們的偶像;我們的心,便是廟宇了。甚麼是你的偶像?金錢?名利?盤纏不去的人物?知識……?無論是甚麼,它一盤踞你的心,神就不能作你的主了。「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六24)若要和神有良好的關係,你的偶像必須毀滅,否則就是你被毀滅了!讓神重掌你的心吧!
.責打之果(8~14)
離棄神的結果是敗亡,這是不變之律。神的兒女敗亡,神的心很「傷破」(9)──我們的神多麼慈祥!祂的心多麼柔和!這正是主耶穌「浪子比喻」中慈父的寫照。當祂以刑杖責打祂的兒女而看見他們滿身傷痕,祂的心是何等傷痛!但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參來十二6);受責是痛楚的,但痛楚過後,應該時時回想受責之因,並記念慈父的傷痛。失敗如能叫我們更認識神,便不枉神的管教。
思想 以色列背棄神的因和果,可為我們的鑑戒;然而我們有何法不重蹈他們的覆轍?──《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