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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廿六章

 

捌 一位受人注意的人物(廿六至廿九章)

我們已經看過那些非常清楚顯示耶利米自覺與當日宗教體制不協調的章節。我們現在於廿六至廿九章看見同樣的問題戲劇性地從耶利米生平眾事件中顯示出來,就是由一位傳記作家,大概是他的秘書巴錄,為我們記錄的那些事件。我們不再聽到耶利米談論那些『先知』的事。我們現在看見他在聖殿中與他們之一,就是從基遍來的先知哈拿尼雅攤牌(廿八章),並且用外交事例去函給被擄於巴比倫的人,以抵消其他先知給他們的勸告(廿九章)。有大浛人物在這幾章中時而出現時而消失。其中多人在他們的墳墓中必定轉而想到他們如今被人記起,只因他們的道路與一個被他們指為賣國賊和傳異端者的道路相左。本丟彼拉多同樣驚奇地發現自己被人想起,因為在他作猶大巡撫時耶穌被釘十字架。

又是不受歡迎的講章(廿六1-16

在七章一至十五節我們見到一篇不受歡迎的講章,是耶利米在耶路撒冷聖殿那裏講的(請參不受歡迎的講章Ⅰ\cs16{\LinkToBook:TopicID=137,Name=不受歡迎的講章(Ⅰ)(七1-15}及不受歡迎的講章Ⅱ{\LinkToBook:TopicID=138,Name=不受歡迎的講章(Ⅱ)(七1-15)(續)}的注解)。廿六章一節指出那篇講章的日期為『約雅敬登基的時候』。這是對約雅敬於主前六○九年秋天登基與主前六○八年新年開始這期間的專門用詞。在這兩篇記載之間有許多微妙的分別,但最主要的差異在於這篇記載把注意力從講章的內容轉移到它引發起的反應之上。在聖殿的門口傳講聖殿和城的毀滅必招致強烈的反應。反應來了,暴民動亂起來,由『祭司和先知』(第7節)的宗教體系煽動,幾乎引致一次私刑。他們向他高叫道:『你必要死!你為何託耶和華的名預言,說:「這殿必如示羅,這城必變為荒場無人居住呢」?』(第8-9節)。他們並不是真正問:『為何?』他們對答案不感興趣。他們已經下定決心,認定耶利米是對公眾的威脅,必須把他除掉。

這種態度並不罕見,尤其是在宗教的爭論上。我們有時會遇到一些人,他們所持的見解是我們視為無恥的。我們問他們『何故?』但我們對他們的答案並非真正感興趣。我們已知道他們是錯誤的,而且沒有甚麼可以說服我們作不同的想法。封閉的心靈在宗教圈子裏最顯而易見,而且特別在那些最大聲宣稱說他們是真理的追隨者之人中更明顯。我們往往都怕聽那真理。

但耶利米之講章引發的反思並不一致。耶利米因『首領們』(第10節)的干涉而未遭那行私刑暴眾之毒手。那些朝廷官員和政府當局既聽見那騷動,便加以干涉,並在新門口,就是進行正式訴訟的地方,致力謀求公平的審訊。祭司們和先知們帶頭起訴,並要求把他們清楚視為說假預言的人處以死刑(參申十八20)。他們針對他攻擊耶路撒冷的觀點,卻巧妙地避免提及任何有關悔改的呼籲,這是他這篇講章中主要的元素(第13節)。斷章取義或偏引,乃是每一時代宗教和政治煽動家慣用的手段。

耶利米在辯護時(12-15節)並不企圖否認他所說的,但聲言所說的是憑凓耶和華所賜的權柄。然後他表示自己服從法庭的司法裁判,不過警告他們有定無辜為有罪之虞。法庭宣告他無罪,承認他為真先知的自稱(第16節)。這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整件事的中心是一個人;在他周圍有不同的浛體,每組人都有他們自己的既得利益──宗教當局力求使一個麻煩的先知收口,政府當局要保持法紀和秩序,永遠都搖擺不定的暴眾,一分鐘前咆哮要流人血,下一分鐘(參16節)又擁護宣告他無罪的裁決。這個故事在另一個人之經驗中重演,因別人對祂所持的不同態度,最終引致祂被釘十字架(參可十四至十五章)。

三位先知──三種反應(廿六17-24

正如耶利米在付出代價後所發現,作耶和華的先知是要冒生命的危險,且不保證一定成功,他亦無法知道聽眾將作甚麼反應。現在詳加說明三種不同的反應。

(一)為了辯護無罪釋放的判決,有些長老引述摩利沙人彌迦的事例(17-19節),他是耶利米以前幾百年與以賽亞同時代的人。他傳的信息在某些方面跟耶利米傳的信息同樣嚴厲而且毫不妥協──而且十八節引用彌迦書三章十二節的經文來支持這一點。但無人嘗試令他緘默。誠然,權貴的反應,以希西家王為代表,是剛好相反的。這個標準顯示我們知道以色列民的歷史是何等的少,在列王紀下十八至二十章和歷代志下廿九至卅二章有關希西家在位的記載也是難以協調的。雖然兩處的記載都描述希西家是一位改革的王,但二者都沒有將改革的功勞歸於諸先知的影響,也沒有提及彌迦。但彌迦在這裏被描述為先知,他對聖殿和耶城所說嚴厲的話是受到人注意的;而且因為那些話引起積極的反應,他所傳災禍將臨的信息便得以避免。耶和華『就後悔……』(19節),就改變了祂的主意。(關於上帝對人民之態度被認為有賴於人民對祂之反應的說法,參不受歡迎的講章Ⅰ{\LinkToBook:TopicID=137,Name=不受歡迎的講章(Ⅰ)(七1-15}及不受歡迎的講章Ⅱ{\LinkToBook:TopicID=138,Name=不受歡迎的講章(Ⅱ)(七1-15)(續)})。

(二)另一位先知烏利亞來自基列耶琳(在耶路撒冷西北約八哩),是示瑪雅的兒子,他就沒有那麼幸運(20-23節)。關於烏利亞,除了這幾節以外,別無所知。在這裏提及這件事與這篇聖殿講章無關,它大概發生於約雅敬在位後不久。烏利亞像耶利米一樣,在發生了同樣令人不快的預言性事件後,便逃往埃及,他從那裏被引渡回來:引渡逃犯條款在古代近東的條約文件中並不罕見。他受到即時的裁判,並且在耶路撒冷公開處決了。在這裏提到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是那引渡團的首領(第22節),在卅六章他又出現,為同情耶利米的朝廷官員之一,警告耶利米要躲藏起來,而且力勸王不要燒燬耶利米口授巴錄所寫的書卷(卅六11-1925)。我們從少量有關他的資料知道他似乎像許多其他政治家一樣,準備本乎自己的良心議事論事;當問題仍在研討時,他確實也採納不流行的意見,但當局一旦有了決定,他便看風轉舵了。他是作識時務的公僕的好料子,但不是殉道士。先知要不畏縮而且要堅持跟王對立,作一個先知的結果也可能是致命的。

(三)那麼,為甚麼耶利米在約雅敬王的手中沒有遭到烏利亞同樣的命運呢?他有居高位的朋友,尤其是沙番的家庭,他的兒子亞希甘用他的勢力保護他(24節)。他可能在爭取無罪釋放的判決上,發出了有力的意見,或者他可能採取了一些行動,在判決後確保耶利米個人的安全。同一家庭的其他成員在耶利米有困難時也同樣施以援手(參卅六11及以下,卅九14,四十5及以下)。

耶利米因此得以生存;他不像彌迦一樣受人注意,也未像烏利亞一樣殉道──他不受注目地生存下去(許多先知都遭遇到的命運),直到為時已晚,他徒然抗議的那些政策已引致國家遭遇災禍。――《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