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六十四章
審判與復興(六十四1~12)
「神為等候祂的人行事」(4),這主題在以賽亞書很有代表性,藉此貫穿整個預言(參八17,三十18)。有時候神好像離我們甚遠,像要躲藏起來一般,這是許多信徒的經驗。雖然有被神棄絕的現象──城市變成曠野(10)、美地成為荒廢(11),但無論如何,神仍在工作中。
.審判──以賽亞在其他地方稱此為「非常的工」(二十八21),背逆必引到審判。這不單是神忿怒的外在表現,也是人類與社會因罪所引致的災劫(5~6)。「因罪孽消化」成為審判的終極表現(7;比較羅一24、26、28),但神仍然是「我們的父」(8),使我們得信心,向神祈求祂的忿怒結束(9)。
.復興──既然神是陶匠,我們都是祂手中的工作,我們當認識祂能在任何世代帶來屬靈的復興,因祂是全能的。我們不能命令祂,但因祂曾行使大能(3),所以先知祈求神重複祂的作為(1~2)。神的作為無法以言語表達(4;參林前二9~10)。
我們需要時常為復興禱告,特別在最壞的景況中,神似乎躲藏起來的時候(7),我們更要堅定不移。這章以問號為結(12),神是全能的,但祂需要人對祂的回應,今日這疑問是否仍然存在呢?
祈禱 父啊,求𣿫記念我這不肖的孩子,不要對我靜默。──《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