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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九章

 

向誰訴冤?(九135

  約伯對比勒達的回答,狂言更多,甚至對神也表示不滿,他要找出他受苦的原因,若是神對付他,誰還能為他主持公道呢?

 .承認神的公義(112)──約伯承認朋友所說的道理:「神是公義的,人因罪而受苦」。但他所強調的是神的權能,人不能在神面前成義(1)。人太渺小了,壓根兒無法與神爭辯(34)。神的權能彰顯於山嶺、海洋、蒼天、太陽與星辰之中;神行事高深莫測,人既看不見、摸不到,只能無可奈何地接納神的一切作為罷了(512),這是一種悲苦。

 .駁友人的論點(1324)──神的權能儘可以對付那狂傲自大的,如埃及神話中的海怪拉哈伯。但對約伯這麼微小的人,是否太嚴厲呢?約伯自覺不是因罪受苦,但若說自己有義,豈非等於說神不義?這麼一來,自己的口就定自己有罪了(20)。約伯始終認為他不屬於「因罪受苦」那一類。他所看見的景象是「惡人不但沒有受罰,反得勢」。這又怎麼解釋呢?公正的神為何行事不公?這是否也是今日世事的實況呢?

 .自歎投訴無門(2535)──約伯自覺一肚冤枉,神卻高高在上不受理。神若是公正的,為何無緣無故令他受苦?約伯相信神是公義的,但他本身的遭遇卻與他的信仰有衝突,他想不透,神又沒有給他一個解釋,而朋友卻一口咬定他犯罪。如今他在神面前已被定罪,水洗也不清了,所以心靈悽苦,有冤無路訴。在這種身心交煎的情況下,對神發出一些看來不敬的質詢,也是情有可原。

祈禱 神啊,當信仰與經歷有衝突的時候,求助我耐心尋求答案,信賴𣿫睿智的安排。──《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