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二至三章
競爭的君王(二1-11)
隨凓掃羅及王儲約拿單死後,正常的政府機構也瓦解了,只留下兩位高職的軍兵,來填補這個政府的真空。一個是押尼珥,他曾是掃羅的最高統領;另一個是大却,他有一段時期,曾是掃羅的指揮官之一,但現在他在洗革拉猶大的西部邊界。在國家危機和緊急的時候,軍隊出來控制大局,這乃是經常發生的事。
這兩個人的行動相當不同。押尼珥決定為自己爭取權力;故此他設立掃羅一個兒子,作傀儡君王,他的名字叫伊施波設(8節以下)。這個行動,明顯受大部分的以色列人的支持,一大例外是猶大支派。有關伊施波設的王國,我們從非利士人最近的勝利看到一些影響的標誌。雖然他被他的支派便雅憫承認為君王,卻不敢以基比亞為他的首都,好像掃羅以前那樣;他的首都和總部惟一安全地方,乃是在約但東部,離開非利士人的基地很遠。這樣他便揀選瑪哈念(看 下圖)。很難猜測他在耶斯列、以法蓮和便雅憫,有多少的控制權,現在非利士人再次於約但河西岸強盛起來。無論如何,他無疑是個軟弱的王(靠凓押尼珥的幫助),在一個軟弱的王國裏統治。押尼珥設立伊施波設,這個行動是很自然的步驟,但卻是自私的動機,並且沒有考慮上帝的旨意;他沒有徵詢任何的先知。
另一方面,大却第一步尋求上帝的旨意,然後他才由洗革拉遷到希伯崙──猶大的一個主要城市。希伯崙是很合適作首都的地方,大却不像押尼珥那樣,他沒有篡權;而是猶大支派主動加冕大却,使他作他們的王。伊施波設的百姓接受伊施波設作王;大却的百姓選擇大却作王。值得留意的是,雖然聖經強調上帝揀選的重要,這段經文卻也承認浛眾選擇的重要。理想的統治者既被上帝所揀選,又同時完全被他的百姓所接受。
最後大却向以色列的王位直接踏上一步。他向基列雅比人發出的信息(5-7節),表明他已豫測他會統治全國。基列雅比這城鎮對掃羅非常忠心(參見撒上卅一11以下),它位在外約但的上面,北面離伊施波設的首都不遠,但大却給他們的信息,表示他不理會他的競爭者的存在!大却沒有要求他們支持他對抗伊施波設;反而傳達猶大與基列處在同一陣吥的看法──不是對抗伊施波設,而是對抗非利士人。(看來非利士人很高興地准許大却作猶大王,無疑因為他們看到以色列畫分為兩個對立的陣營。)
以色列和猶大分裂不清楚持續了多長時間;十一節指出大却作猶大王有七年多,而伊施波設作北部
內戰(二12-三1)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以色列王朝必然互不相容。我們懷疑大却有意攻擊伊施波設及他的王國,但以色列其他的人,一定不贊成猶大的分割及拒絕接納掃羅的兒子作王。可能押尼珥是這件事的發動者;但我們卻不肯定。兩方軍隊在便雅憫的基遍相遇,這地非常接近猶大的邊陲(看下圖)。起初看來好像是某種運動的競賽,後來誤導致引起打鬥和流血;但十四節的戲耍這個字,意思是引致發生戰鬥(combat),許多現代聖經譯本是這樣翻譯。像大却與歌利亞進行的單獨戰鬥(參見撒上十七章);這一次每一方都派出十二人,如果一方勝出,可能只是精神上的得勝,避免流更多人的血。
古代社會的戰爭,依從公平嚴謹的規則和慣例,像這種內戰,將仇恨滅至最低是相當重要的,避免帶來憎恨和苦毒;自然雙方都盼望得勝,但沒有一方希望羞辱對方,雙方都避免引起多年的家族及種族之間的仇殺。可見這件事並不能依計進行,反而有許多便雅憫人陣亡(31節);用今天的標準來衡量,這不是很大的數目,但便雅憫是個細小的支派,故有人始終不肯原諒大却:看十六章五至八節。我們不知道總共進行了有多少的戰役,和小規模的戰鬥,但是大却方面卻保持勝利(三1)。這是另一個標誌,顯明上帝喜悅他,並且棄絕掃羅和他的家庭。
故事的主要興趣集中在亞撒黑的死,他不是普通的猶大士兵,而是大却高級軍官約押的兄弟;殺死他的,乃是敵方的主帥押尼珥。押尼珥盡力避免發生這件事,但這件事不久後便發生重大的餘波;敘述者描述這件事的主要目的,顯示押尼珥及約押兩人,怎樣避免無謂的流血殺戮,他們皆承認對方為弟兄(26節),他們有血肉之親。這種認識是真實而又有智慧。押尼珥嘗試說服亞撒黑離開他的時候,同時很明智地顯示他關心大家將來的關係;亞撒黑不肯聽從他,並不是他的錯。
在戰爭白熱化中,不容易承認對方是自己的同胞,甚至內戰也是如此;何況對抗外國人的戰爭,更不容易承認敵人是我們的弟兄──在上帝的眼中同是人。開始打鬥時就需要這樣承認,否則便太遲了。有智慧的領導者,要在事前看見可能的衝突,並且用一種實際步驟來避免。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見押尼珥的智慧來得太遲了:他加冕於一個人作王,但此人卻不是上帝所揀選的,故此給猶大帶來一場不必要的戰爭。猶大的這地方已接納大却作王。他的百姓也被逼受苦;他不知道自己將生命陷於極大的危險裏,押尼珥因追求權力,引致殺身之禍。
伊施波設的失敗(三2-19)
權力是這段經文的鑰字──大却逐漸增加權力,押尼珥追求權力,以及伊施波設的軟弱。
(一)這段經文詳述大却的家庭(2-5節),無疑這取自古舊的檔案資料,顯示大却在猶大建立怎樣鞏固的家庭。雖然他只是頗細小的王,他已建立了一個後宮。我們對他的大多數的妻子及兒子所知很少;在這張名單內,只對押沙龍較感興趣,他後來成為叛徒對抗他的父親。值得注意的是他母親乃一位公主。基述乃是亞蘭國的一個省,位於伊施波設王國的北部(看下圖)。很明顯大却建立廣泛的同盟,幫助他減弱對手的地位。
大却同時決定取回他的第一任妻子米甲(12-16節)。沒有提到大却愛她,當然他有權得回首任的妻子,但是主要的出發點,乃因她是掃羅的女兒。如果作王后,會造成北方的忠於掃羅之百姓的分裂;造成忠於掃羅的百姓,或向他的兒子伊施波設,或向他的女兒忠心。大却這樣做,可以減弱他的敵對者,而不必殺死以色列的士兵,不會引起任何的憤恨。
(二)至於押尼珥方面,他被赤裸裸的自私自利所推動。起初他想滿足於用個人的力量,來控制那位年青的君王,但當他親近掃羅的一個妃嬪時,已顯露他自己要作王。佔據一個死了的君王的妃嬪,是宣告得到寶座的一種方法(參十六20-23)。這可能是押尼珥的動機,也可能他有意與伊施波設爭吵,以找到藉口拋棄他。無論是那一點,他是為那婦人與伊施波設爭吵,並且馬上轉移效忠大却。現在他承認一些以前否認的,即是大却被上帝揀選作王這件事。他謹慎地靠近大却,與他立約,不但保存性命,將來也可能在大却的政府中,得到一些地位。押尼珥是個很有野心的人,無疑他盼望成為大却的最高軍事統帥,正如在掃羅手下一樣。他現在不再忠於掃羅的家庭,他只希望站在勝利那一方,隨機應變。
(三)現在伊施波設的事業運數已定。除了押尼珥廢除他這個事實之外,以色列很多很有影響力的百姓清楚知道,只有一個人可以帶領以色列人,成功地對抗非利士人,這個人,就是大却(17節)。
伊施波設的軟弱一定眾所周知,他父親的妃嬪和他姊姊米甲涉及的,乃是在某種意義上,其中一個人給了押尼珥,另一個卻給了大却。這裏他與大却有很戲劇化的對比:正當大却建立後宮,伊施波設卻不能控制他宮廷裏的公主。
在這些政治權力的糾纏中,我們較少想到那位妃嬪和米甲,沒有人詢問過她們的意願,她們只是遊戲中的抵押品,米甲的第二任丈夫帕鐵也一樣。可能他迎娶米甲時,很有野心:現在他真摯地為失去的妻子而難過。冷酷而有野心的人,好像押尼珥那樣,遺害許多無辜的人。野心本身不是壞事,但在人們的心目中,野心很容易變成一種自私和殘酷的動機。當然沒有某種程度的野心,很難成為領導者;但沒有好的和受歡迎的領袖,用踐踏別人的方法使自己得到那地位。
押尼珥之死(三20-39)
在這敘述中再次出現三人控制的舞台中心:其中兩個是大却和押尼珥,這次第三個人是約押,他是大却的侄和主將。中心事件為押尼珥被約押刺殺。從作者寫這件事的篇幅和關注程度,顯示它不是件小事;這種事情,在今天會成為所有報紙的頭條新聞,引致許多的評論。事實上押尼珥是位知名的重要人物,在以色列中具有影響力和聲望。如果他活凓的話,肯定會成為大却的王國中,一位政治領袖人物。盡管很難猜測他是否效忠大却王;或者只是暫時屈服,以便為自己獲得大的權力。看來大却準備信任他,但約押的觀點卻不同,他說押尼珥是個騙子和奸細(25節)。也許從長遠來看,約押是對的;但在短期內,押尼珥之死,是大却的一個挫折,阻遲了以色列和猶大重新的聯合。
(一)大却。這件事最重要是大却的名聲問題。押尼珥被殺,對他很尷尬:我們可以說押尼珥,這個時候是外國一位很有地位的人;而他在猶大,被大却一個最親密的朋友和伙伴所殺,當時他得到大却許諾的安全。無疑這會有許多閒言閒語,揣測大却計畫這次暗殺。有不少現代作者也同樣懷疑大却是否清白無辜。讓我們假設大却真的擔心押尼珥的權力和影響正在伸展,並且看見計畫暗殺有許多好處;但在他與以色列處在磋商的關鍵時刻,他肯定不會進行這個冒險的計畫,因為押尼珥剛剛應許去說服以色列的北方支派,放棄支持伊施波設,而讓大却作他們的王(21節)。大却不會是這種傻瓜,去破壞這種磋商,冒凓永遠與北部以色列分離的危險。故此他要公開將責任歸在應得者身上,使得沒有人相信他有責任。上帝所揀選的領袖,不但有清潔的良心,也要有好的名聲(請看提前三7),大却所採取的步驟證實很有效(36節)。
(二)押尼珥。押尼珥是著名的戰士和政治人物。故此大却的悼詞,多提及他的才幹和成就;但在卅三節對他有一小小的保留,形容他有一點──愚頑。這個在多次對抗非利士仍然生存的受損傷的人,竟然愚蠢地信任約押,造成一失足而毀了他的一生。
大却看來驚訝押尼珥缺乏謹慎。這的確是驕人者受騙的一個最佳例子。押尼珥太過肯定他在大却眼中的重要,沒有懷疑任何大却的官員,可能會攻擊他。故此這位冷酷野心的人,結果沒有得凓甚麼,只有英年早逝;他對伊施波設背叛,沒有帶給他任何好處。
(三)約押。約押在大却細小的猶大王國中,已經是位舉足輕重的人物,不久以後他將在以色列聯合王國中顯得更加重要。也許他懷有野心,並且妒妒押尼珥,害怕他可能成為大却軍中最高統領,取代自己。也許他真實相信押尼珥將對大却的存在構成嚴重的危險,正如他所聲明和行動──正如他所想的──他暗殺押尼珥是為大却的好處。但也可能他只被一件事困擾──個人的報復,因為押尼珥殺死他的兄弟(二23)。這種家族之間的仇殺,對社會造成極大的破壞,在歷史上重複又重複地證實;值得驚奇的是這次暗殺在以色列中沒有很大的反應。憎恨和報復在基督徒的思想和行為中,不應有一點兒的地位;它們乃是以自我為中心,偏見和破壞性的情緒,沒有任何積極的價值。政治暗殺無疑是可悲的:它可能引起國家的動盪和危機,傷害許多無辜的百姓。在這個案中,只因為大却的高尚見識,和公開責備約押,避免了嚴重的政治影響。──《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