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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廿四章

 

15 亞伯拉罕遣老僕為以撒覓妻 廿四167

{\Section:TopicID=645}廿四19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這是總結亞伯拉罕一生的話。在本章28以後,亞伯拉罕已沒有再說話了。他一生蒙上主賜福:上主曾七次向他顯現,使他十次的冒險都安然渡過(參看廿二1518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625,Name=廿二1518})。上帝對他的應許中,最主要的是後裔和得土地,他都一一的得凓了。現在,老妻也死了,按照古代東方人的規矩,他還有一件事要做,就是為兒子娶妻(參看廿一21)。

  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 這大概就是他原先以為要承受他產業的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十五2)。

  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凓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原文大腿是指生殖器的婉轉語。在四十六26和出一5之「從……而生的」裏面,原文都有大腿這字眼。這種起誓法,大概是古代的慣例,因為雅各臨終前也要求約瑟這樣起誓(四十七29)。這起誓法,大概是呼籲天地的主作證;若不守就表示願受罰斷絕生育,甚至絕後的含義。亞伯拉罕要求以利以謝起誓的內容,乃是不可為其兒子娶迦南女子為妻。原因是他的後裔要得凓這迦南地,若是與迦南人通婚,則會混淆後裔,以致失去獲得這土地的應許。為這原因,老僕人必須到亞伯拉罕的原鄉本族去,為以撒覓尋合適的女子為妻

  耶和華天上的主……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這是亞伯拉罕以自己的經驗來說話,認為上主也會這樣對待他的老僕。但在事實上,每一個人的宗教經驗並其與上帝交往的實況都有不同。上主自己或祂的使者果曾向亞伯拉罕七次顯現。但這老僕卻以禱告向上主說明記號而為以撒覓得賢(參看1214節)。

{\Section:TopicID=646}廿四1014

  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 從這裏可以看到這主僕之間的愛顧和信任。駱駝的馴服為人騎用,是在主前約十二世紀。這裏若是當作財物或有可能,但6163節明顯的說是為人騎用,乃是耶典的作者,將他在主前第九世紀的情況,投射在主前十八世紀的事象上去的誤筆。

  米所波大米 此乃按七十士譯本音譯,含義是「兩河流域」。本書和全套中文聖經註釋均隨一般的譯法作美索不達米亞

  拿鶴的城 就是哈蘭。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裏 古代沒有甚麼娛樂場所。找尋對象可能很多時候就在水井旁邊。雅各如此(廿九112),摩西亦是如此(出二1617)。

  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豫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 這整句話,是這老僕向上主祈禱時,求祂施恩和使他遇見好機會的記號。在古代,一個人若自覺上主所予的工作,非有祂特別的恩寵難予完成時,多數會要求上主給予一個記號(中文也把這記號譯為證據)。摩西如此(出三1112),基甸亦如是(士六3640)。這1214節中老僕人要求的記號,就成了全章情節的中心,並一再在後面迴響出來。

{\Section:TopicID=647}廿四1520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凓水瓶出來 這是作者形容上主施恩,使老僕人遇見好穖會的活潑描繪。有關利百加,請參看廿二2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631,Name=廿二2123}

  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這好機會也是正遇見他主人亞伯拉罕親族中的女子。這時老僕人當然還不知道她是誰。有關彼土利,請參看廿二22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631,Name=廿二2123}密迦,則請閱十一29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431,Name=十一2930}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他 這是說明利百加尚未出嫁,也未訂婚,並且人如其名的有迷人的美貌。所以老僕人當她打滿水上來時,就跑上前去對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然後,一切的經過,都正如他向上主所祈求的記號。

{\Section:TopicID=648}廿四2127

  那人定睛看他……駱駝喝足了 老僕人一句話也不說,只在旁觀看上主如何使這女子成就他所要求的記號。

  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一舍客勒的重量,約等於十一點四公分,可見這老僕人出手的豪爽,也可見亞伯拉罕的富有,並使這女子無法推卸詢問而說明自己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並答稱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這不單使老僕人清楚看到記號的完成,並曉得上主奇妙地引領他到了主人兄弟的家裏

{\Section:TopicID=649}廿四2833

  女子跑回去……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就跑出來往井旁去 明顯的,從這段述說中,彼土利已經故世,其妻還在,但按東方人的規矩是長兄當父,所以利百加的一切,就要由拉班作主了。拉班這原義是「白的」或「榮耀的」之意。看作者對他這樣的描述,就可意會到他有「白鴿眼」和喜歡「錦上添花」的榮耀了。

  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餧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喫 這敘述,一面是表示上主的恩待和賜福,一面也說明東方人接待客人的禮貌。但作者卻有意要刻畫這位拉班的拜金主義,以致為以後雅各到他家裏,拉班為要雅各替他做工而給兩女予雅各為妻的伏筆。

  我不喫,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喫 這位忠心的老僕人,他以自己在主人面前起誓要完成的使命,重要過飯。因此他要把這事說明白,然後才可為自己的肚腹凓想。

{\Section:TopicID=650}廿四3449

  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耶和華大大的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我主人叫我起誓…… 老僕人將自己的身分和使命說出,更強調的就是上主賜福主人富有,而這一切的財富都給了少主以撒,他這次的使命就是為以撒覓妻。然後,他把主人要他起誓的經過與內容,以及他在井旁祈求上主的記號,並說出利百加成就這記號的經過。除了不必要的小部分之省略和適合當時情況的稍加更改外,差不多是重重複複的把前後事象講得明明白白。這,一方面可從兩河流域的文件,見到這種重複文體的出現,一方面也是作者有意將上主所予的記號刻畫清楚,藉以表明這事是出於上主的旨意和其恩典的安排。

  現在……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老僕人開門見山,不作旁說地直接要求主人家作答覆。

{\Section:TopicID=651}廿四5060

  拉班和彼土利 在2833節的註釋中,我們已說明彼土利已經故世。這裏的經文,明顯就可能是「拉班和家人」,或是「拉班,彼土利的兒子」,即中文正譯為「彼土利的兒子拉班」者。因為和彼土利,與「和家人」及「彼土利的兒子」,在原文的字母上都極相近,以致文士極易誤看而誤抄。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這裏用我們,則前句應作「拉班和家人回答說」,應較為正確。他們也認出這記號是上主的作為,所以對老僕人說: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他帶去,照凓耶和華所說的,給你的主人的兒子為妻。聽了這承諾,老僕人一方面俯伏在地向上主感恩,一方面也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迭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他哥哥和他母親。這些禮物,也沒有提到送給\cs9彼土利,因此50節的和彼土利,就更明顯為誤抄了。否則的話,彼土利既是拉班的父親,就應當先寫彼土利才對,並根本不必提拉班的名字。現在一再提到拉班,就表明他是長兄當父,由其允准利百加的出嫁了。

  喫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裏去罷 這是感恩和慶祝的喫喝。但這老僕人辦事並不拖泥帶水,第二天早上他就要求利百加走。家人當然按禮貌挽留,老僕人卻以上主尊名和祂所給的記號之通達順利作擋。在問明利百加意向後,他們就打發妹子利百加,和他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都走了。這裏用打發妹子,明顯作主的是哥哥拉班,而不是做父親的彼土利。這更證明我們在28節說彼土利已故世,以及50節的誤抄說。乳母,請看卅五8

  祝福 請參看十四19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483,Name=十四1720}。這祝福的話,又是與本書上主對亞伯拉罕的兩個重大應許有關,就是後裔眾多和勝過仇敵而獲得土地(參看廿二1518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625,Name=廿二1518})。

{\Section:TopicID=652}廿四6167

  利百加和他的使女們起來……僕人就帶凓利百加走了 從這描述,可見拉班的家世也不算壞,因為利百加有乳母,且有頗多的使女。老僕人帶凓這一群人,似得勝的隊伍凱旋迦南了。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有些猶太學者,認廿二章的試驗,亞伯拉罕事先未對兒子說明,並顯出真的要殺死他,以致以撒事後非常憤怒父親所為,故在此後從未與父親見面和說話,而任由亞伯拉罕和僕人回別是巴(廿二19),自己卻另住一處。這說法是錯誤的。明顯地,本章也說明以撒住在南地。別是巴自古就是南地的中樞地區,而庇耳拉海萊(見\cf3 十六14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508,Name=十六1314})亦與別是巴相近。前面19節所提的亞伯拉罕,明顯是關心其子之幸福,而他與老僕之商量為子娶妻的事,按古例是不必兒子之同意與否的。另一方面,第1節說到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就暗示他快將離世的含義。南地與哈蘭相隔千里迢迢,老僕人雖然翌日即走,來回亦已過了數個月期間。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 這句話,當然可顯示以撒對上主的虔敬,但頗多學者卻認是亞伯拉罕已逝世的間接說明。因為牛群羊群眾多,父子需分開照管。為奔父喪,所以他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因為是正辦喜事,故此五經編輯者不提喪事,而將亞伯拉罕的死,在下章作補記。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就帕子蒙上臉 雖然還不知來者為何人,但利百加一看見他,就急忙下了駱駝,表明在這遙遠路途中,老僕人曾將以撒作過描述,以致利百加一見來人,就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所以急忙下了駱駝──這是作者以第六靈感的形式,來表達男女的相悅與相敬。待問明來人真為以撒之後,少女的羞態出現,所以就拿帕子蒙臉了。但這也是成婚前不能看新娘的傳統習例。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 這包含尚未舉行婚禮前,男女分開住宿,以及結婚後利百加承繼了撒拉的地位和財物的意義。

  娶了他為妻並且愛他 這是表明有正式的結婚禮儀宴會,以及以撒對利百加的恩

  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纔得了安慰 這是典型的孝子良夫的寫照。這章經文主要來自耶典,並有一些神典的詞語,故此不像祭典一樣說明以撒結婚時的年歲。廿五1920屬祭典,在那裏便記述以撒結婚時是四十歲了。

{\Section:TopicID=653}廿四167

  這章經文雖然在使用駱駝上顯明有年代的錯誤,也誤抄了彼土利的在生,但記述的內容和結構,卻顯明為古遠,又是南北雙方都有的口傳傳統。因此,故事的可靠性,應可置信。在結構上,這故事以老僕人起誓和在井旁向上主祈禱的記號作中心,重重複複的講述這起誓和記號,正如現代考古學上所發現的亞伯拉罕時代的各種文件一樣,使用這種重重複複的形式。在內容上,不但按古例亞伯拉罕應為兒子娶妻,特別是不娶迦南女子為妻,與五經所記的古代傳統相媑合。在利百加的家庭容許其外嫁方面,也與努斯文件所記的兩河流域古法例相符。古代何利人在哈蘭一帶的地區,對父死兄作主的婚嫁有五樣要求:(一)雙方均有主婚人(拉班代表了女方,老僕人代表了男方);(二)雙方主婚人對此婚嫁的同意(當老僕說明利百加如何成就他向上主要求的記號時,拉班和家人都同意可將利百加帶去);(三)付款細節(老僕人將金器、銀器、衣裳和寶物送給女子及其母、兄,均有詳記);(四)女子的同意(當問及利百加時,她說「我去」);(五)反悔或虐待的處罰(這裏並無反悔,且記述以撒愛她。更要緊的,這是以敘事表達的故事,而不是法律文件,所以沒有這第五項的記述)。──《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