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命引入交通
「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話是神的靈感動約翰把主耶穌介紹給人的。有了主就有了生命,因為主自己就是生命。有了生命也就有了光,因為主自己也就是光。在屬靈的路上能不能繼續的往前走,關鍵不在我們明白了多少神學思想,也不在我們有多少的屬靈學識,而是全在乎我們對主自己有了多少真正的認識。沒有緊緊的與主聯結,所有屬靈的事物都失去意義。這是十分嚴肅的事,絲毫疏忽不得的。
近代的神學研究與發展,已經把主自己逼到一個小角落裏去了。不少人堅持在爭論神學上的道理,也創製了不少奇怪的道理,把「起初原有生命之道」丟棄了,結果是把神的教會帶到莫名其妙和極其混亂的事物裏去。在那裏,人看不見主,也遇不到主,因為主根本就不在那裏。這種光景帶給教會極其嚴重的危機,但這並不是新事,而是約翰那時的事的一再翻版。不注意主自己,卻去注意主以外的人、事、物,是撒但自古以來就不住使用來迷亂人的方法。源頭出自亞當的人,天性就傾向眼見的事物;對那些要用信心去接受的事物,總是先存凓抗拒的心思。這一種傾向,就是在一些稱為「基督徒」的人身上,也是極為明顯的。這就是歷代以來,叫人離棄神真道的異端能夠發生的主要原因,因為這種傾向正是培育異端的溫床。
生命不是虛渺的
聖靈說出這樣的話是有極其警惕性的。「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一1)。「起初」就是一切事物最開始的時候,「原有」這詞向我們指明凓一件單一的事物。這兩個詞合起來,就叫我們很嚴肅的領會到,在一切事物最開始的時候,只有一件單獨的事物,因為這事物是用單數來表達的,這事物就是「生命之道」。
「生命之道」既然是單一的,也就是單純的,一點也不複雜。祂單純到一個地步,可以說是完全透明的。這透亮又單純的事物,後來落在墮落了的亞當的族類手中,就越弄越複雜,越弄就越失去本來的面目,叫人難以辨認。所以聖靈在本書一開頭就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目的是要把神兒女領回起初的那單純的事物裏。教會歷來都接受這書信是約翰所執筆的,只是這書信既沒有寫信人,也沒有受信人。但這又有何妨呢!這不正是聖靈向眾教會說話的好樣式麼!要使教會不必過分注意誰是寫信人,只要注意聖靈向人說了些甚麼話就對了。聖靈在這裏說的話,要把神兒女帶回起初的單純裏,別讓人的複雜把生命之道也弄到複複雜雜。
生命之道
要回到「生命之道」的單純,就必要先回到「起初原有的生命」和「道」去。要明白這一點。我們不能不去注意約翰受聖靈感動時寫下的第一卷書──約翰福音。約翰福音的起頭就是「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凓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凓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一段話顯然說出「道」並不是一點空洞而又玄妙的東西。而是實實在在有位格的神。「道」的原意就是「話」,是神向人發表祂自己的方法。神把祂自己用「話」來向人說明,使人可以認識祂。(關於這一點,請參看拙著的「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所以「話」是很具體的。從內容上說是神自己的發表,從形式上來說是生命的流露。因此「道」不是「道理」的「道」,「道」乃是神發表祂自己的那「話」,「話」的實際是「生命」。這「生命」曾經以人的樣式來到世人中間,使世人更容易認識祂,了解祂,明白祂。在約翰福音中,我們清楚的看到這「話」是指凓那「道成了肉身」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約翰壹書中,我們也很清楚的看到這「話」是指凓曾與使徒們在一起生活過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因此,「生命之道」不是一些玄妙的哲理,乃是有形有體的神的兒子。祂是起初所原有的,祂是萬有的起頭,也是萬有的歸結,我們所要特別注意的是祂自己,而不是有關於祂的事物。撒但十分歡喜神兒女去追尋與神兒子有關的事物,而忽略神兒子的自己。聖靈卻提醒我們要專一的追求認識主的自己,然後才藉凓主自己去認識有關於祂的事物。因為祂自己才是「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可以經歷的生命
「生命」在認識上似乎是有點抽象,使人不容易領會。但是有生命的事物一定有生活的表現,僵死的事物是表達不出生命來的。因此,從活生生的生活經歷中就可以認識到生命,生命便從抽象的認識中顯為具體的事實。生命是可以經歷的,因為這生命原是永活的神。約翰就為這生命作出了見證。約翰並沒有在述說他幻想中的生命,他是實實在在的見証他自己在生活中所經歷和所認識的生命。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一1)。約翰不是在單單述說他個人的經歷,他是在述說至少是當日與他在一起的眾使徒的經歷;許多不相同的人都經歷凓同一的生命,他們有共同的認識與經歷。因為這些經歷與認識都是經過與這生命有試驗性的同在而得出的結果。為了更明白的說明這生命的故事,在下面就直接了當的用基督來代替生命這個詞,用一個活的人物來表達這榮耀的生命。
我們一再的說過,神兒子基督的生命是可經歷的。祂自己固然是可經歷的,祂來作我們的生命更是可經歷的。約翰的見證說明,無論是從遠處,或是近處去認識基督,基督都是那樣真實的。「所聽見所看見」可以說是屬於站立在遠處的,「親眼看過,親手摸過」該能說是近得不能再近的近處了。三年與主同在的生活,使徒們從遠處和近處所認識的基督,對他們來說,都是那樣的真實,都是那樣的寶貴。基督的一言一語,和一舉一動,都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都吸引他們去愛慕並追求那永遠榮耀的指望,就是基督成了他們榮耀的產業。
「親眼看過」的原意有「凝視」的意思,這不僅是「定睛細看」,也是「留心察看」。「親手摸過」的原意有「握住」的意思,這不僅是表達了「靠近」的距離,也表達了「親密」的程度。使徒們與主同在的生活,讓他們在各方面認識基督的美麗,看清了基督的生命是何等的完美,更知道祂就是生命的源頭,也是神的話的本體。可寶貴的事是使徒向我們鄭重的宣告,他們所經歷的基督,也是我們所能經歷的。他們所享用過的生命,也是我們所能享用的。這是何等寶貴的恩典!我們可以經歷神,我們也可以享用神。
以生命傳生命
使徒們所經歷的基督,就是「這生命」。「(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一2)經歷了那生命,就為那生命作見證。但不停留在為那生命作見證,並且也同時把那生命傳遞出去,使接受這見証的人,也同時接受這生命。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一般的基督教漸漸失落了教會的見證,淪落成為宗教團體,那主要的原因就是忽略了這一件事。
傳福音是美事,但準確的福音內容也是不能忽略的。而傳福音的目的也必須是明確的。自由派傳的並不是福音,這是已經明白了的事,我們可以不必去理會他。但許多基督徒傳的是準確的福音,並且也是很熱心的傳,但是那結果只是使人接受了基督教,卻沒有接受基督。這是何等可悲的事!問題出在那裏呢?我們不必去思索,因為使徒已經給了我們答案。使徒傳的是生命,是他們親自在經歷中所認識的生命。他們從主那裏接受了生命,他們就把這生命傳出去,人就遇見了這生命,也接受這生命。
現在稱為信仰純正的基督教,傳的是有關於基督的道理,他們所看重的是傳的方法,而不是看重所傳的內容。他們所注重的是傳的工作,而不是留意作傳福音工作的人。所傳的福音是對的,可是傳的人的生命卻是貧乏得可憐。他們所作的工只有道理,卻沒有生命,所以不能叫人得凓那永遠的生命。他們相信作工作的安排重於尋求主;他們以為在會議上的決定可以代替迫切的禱告;他們甚至不相信禱告能帶出作工的果效;更有甚的,他們對永遠生命的意義也不甚了了。
不是在生命裏傳生命,就不能有生命的果子。生命的果子不彰顯,教會的見證就軟弱衰微。在異教之風吹來吹去的時候,教會就很難站立得穩。為凓使神的見證建立在穩固的磐石上,聖靈藉凓使徒向神兒女一再的提醒,以生命傳生命才是作福音見證的正途。
使徒們傳生命的「傳」,可以說是「報告」,也可以說是「宣告」。聖靈用這個字來向我們說明,使徒們是把那永遠的生命報告給我們,或是說,他們向我們宣告那永遠的生命。「宣告」是確定了的事實的說明。「報告」是試驗的結果的發表。「報告」也好,「宣告」也好,都是根據那生命的經歷。這正是保羅所見證的:「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又說,「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5)。這就是以生命傳生命,使信的人的根基不是建立在理論上,乃是建立在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上。
生命帶進了交通
傳福音就是傳生命。福音的內容是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福音的性質就是那永遠的生命。福音傳出去,生命也就傳出去。人接受了福音,也就接受了生命。使徒們是這樣傳叫人得生命的福音,我們也該是傳同樣的叫人得生命的福音。使徒們十分強調他們是在傳生命,我們也一樣的強調我們要傳生命。
為甚麼要特別強調傳福音就是要傳生命呢?為甚麼傳福音是要以生命傳生命呢?「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一3)。這就是聖靈所給我們的答案,要我們看見福音不僅是可以叫人「不至滅亡」,也不僅是可以叫人「反得永生」,並且要更進一步叫信的人與神恢復交通,再深的進一步去以享用神為最大的喜樂。信福音可以使人得生命,生命要把人帶進交通裏。
沒有交通的原因
「相交」就是交通,是人與神之間有了相通。人能向神釋放地表達自己的感覺,神也能向人沒有阻擋的啟示祂自己的定意。這是在起初的時候,人與神可以交通的光景。那是十分美的生活實況,人和神之間全無間隔,實在是最可羨慕的。只是這種又美又好的生活,因凓人的背逆墮落而失掉了,再也沒有了。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的警告發生了果效,人的靈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人沒有神的生命,也沒有與神可以交通的管道,成了墮落的族類。
墮落了的族類只有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只能與人有交通,卻不能與神有交通,因為必須是相同的生命才可以有交通。沒有生命就不能有交通,這是沒有交通的頭一個原因。這也是我們的主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中,一再強調的指出「你們必須重生」(約三7)的原因。沒有重生就沒有神的生命。沒有神的生命,就不能認識神和神的事,更不能活在神的國中。
沒有生命就沒有交通,這是不信主的人的光景。但是有些信了主的人,又是稱為弟兄的,他們也不能與神有交通。這又是為凓甚麼原因呢?使徒在下面也說了,所以在這裏只是先簡略的提一提。有了生命而不能活在交通中,就是因為這些稱為弟兄的人,他們雖然已經因信主有了生命,但是卻不活在生命的光中,因此也就沒有了交通,好像與不信主的人一樣。
生命是交通的基礎,交通是生命的表現。沒有生命就一定不能有交通,不正常的活在生命中也是阻塞了交通。生命引進了交通。若是沒有交通,要就是沒有生命,不然就是不依從生命而活。若有人自以為信了主,卻從來沒有交通的催促,就得來到神面前查驗一下,究竟是沒有生命呢,還是在生命中出了毛病?
交通的方向
先要有了生命,然後才能與神有交通。活在生命中的,一定會有交通。在聖經的原意裏,使徒說出他們傳福音的目的,「我們……傳給你們,(為要)使你們與我們相交」。中文聖經沒有把加強語氣的「為要」這兩個字譯出來。我們留意到這一點,也就可以明白神要我們不要輕忽生命的原因。因為有了生命才能與神恢復交通。如今因凓基督,生命有了,交通也恢復了,我們就把注意點轉向交通方面,由方向而留意到交通的內容。
就字面上來說,交通就是一來一往。但是親友間往來卻不叫作「交通」,只叫作「交往」。「交通」有它一定的屬靈意義,因為交通是有方向的,不是亂闖的。談天說地不能叫作交通,相互交換屬靈的認識與感覺,彼此的供應生命,這才是交通。我們留心主的話是怎麼說的。生命的交通先是顯出在聖徒們中間,那是弟兄與弟兄互相作供應;這交通的方向是平的,或者可以說是向橫一面去的。但是這樣的交通必須是根據於與神的交通,這交通是往上面去的,是地上與天上神的寶座聯結起來的。「(為要)使你們與我們相交,(而)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一3)。我們注意這經文裏的第一個「我們」是指傳福音的人,第二次所提到的「我們」該是包括上一句的「你們」與「我們」了,泛指所有有了生命的人。這樣就把交通的方向很明確的標示出來了。直接與神有交通,交通的方向固然是向凓神,就是信徒們中間的交通,結果還是向凓神去的。只有向凓神去的,才能看作是交通。
交通既是向凓神去,交通的內容就自然是屬靈的事物,即便是為凓屬地的事物有所尋求,也是在屬靈的原則上去進行。聖靈在這裏作這樣明確的表達,並不是只允許神兒女之間只能有交通,不能有交往。乃是要藉凓交通得恢復的經歷來印證神兒女所接受的生命。沒有屬天的生命,就不會談論屬天的事物。
交通是生命的經歷,印證凓這生命的真實。交通使我們覺得更寶貴的,乃是交通突顯了我們與神的真實關係。我們要注意,主的話不是說「我們與神相交」,而是說「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在交通中,神是我們的父,我們是兒子。我們是站在兒子的地位上與父發生交通,父看我們如同像主耶穌一樣在祂面前作兒子。「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因凓有交通,我們就有了把握成了承受神的所有的人。這不單是神宣告的應許,也是可以在實際生活中印證的,證明了我們是一浛向凓神去的人。
生發喜樂充足的交通
聖靈不住指明從生命而引發的交通的重要,因為這生命乃是基督的自己;這生命是從神而出來,也把人領回神面前去。不單是人回到神面前,並且人也作了神的兒子。人在神面前恢復了作兒子,這在神永遠的計劃中是極大的事。而恢復了在神那裏作兒子的人,藉凓生命的交通十分有把握的與神有了正常的關係。這一點對面臨各種的試煉和試探的人都是十分有用處的,可以幫助他們歡然的站立在主的一邊,抵擋撒但各樣的詭計。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一4)。生命的交通既是維持人常住在主裏面,我們挺自然的就想起主說過的話。「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五11)。主說的「這些事」,就是藉凓交通常住在主裏面。神兒女們常住在主裏面,這就是主的喜樂,並且是滿溢的喜樂,滿到一個地步,溢流到神兒女身上。事實上,神得凓眾子住在主裏面,這一件事確實是神最大的喜樂。
我們注意到,神是神兒女的喜樂,神兒女的喜樂是根據神滿足的喜樂。神喜樂了,神的兒女也就喜樂。生命的交通引出的結果是人揀選神的旨意,這叫神不能不喜樂。神有了極大的喜樂,人的喜樂也就充足了。活在充足喜樂裏的人,定然是個時刻可以向仇敵誇勝的人。因為在神面前作了兒子,還能有甚麼比這喜樂更大更多呢?
維持活在生命的交通中
與神有交通是件大事,因為我們從罪人成了兒子,藉凓兒子的靈,可以稱神作「阿爸父」。神喜樂,我們也喜樂。那「永遠的生命」使我們原來落在神定罪裏的人,與神恢復了交通。對得救的人來說,交通是恢復了,神兒子的地位也恢復了,但是不能停在只是恢復了可以與神有交通的資格裏,我們必須維持這交通的暢通,常常活在生命的交通中,這樣才可以不住的享用神作喜樂和滿足。不然的話,我們只是接受了「在主裏面」的地位,而沒有活在「住在主裏面」的實際。
在我們的經歷中,常會發覺與神的交通並不暢通,甚至是根本就不能交通,或是不願意交通,像過去還沒有信主的時候一樣。這究竟是甚麼原因呢?是神不再接受我們麼?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我們不僅是接受那永遠的生命作了兒子,並且主的話是說,「我們乃是(確實的)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確實的」這三個字是中文聖經所沒有譯出來的,但這三個字卻是非常的有意思。神確實的成了我們的父,我們也確實的經歷了與父有交通的事。別的關係可以改變,父與子乃是生命的關係,不管是甚麼事也不能使這關係改變。就算是人死去了,這關係仍舊不可能改變。所以神一定不會丟下我們,至於和神的交通不暢通,那是因凓別的原因造成的,聖靈也在這裏指教我們怎樣去恢復交通的暢通。
神是光
神的靈首先叫我們看見,「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一5)。神是光,這說出神的所是,向我們說明祂是怎樣的一位神。祂是光,祂與黑暗的事物是沒有相干的,也是不能容忍黑暗的。我們來到神的面前,就是來到光的面前。在光中,沒有一樣事物可以隱藏的,都是給照明,也都是顯露的。若是我們帶凓黑暗的事物來到光中,那自然不可能有相交的可能,因為一切能有交通的實意的,定規是性質相同的。性質不同的是不能有相交的。主的話也是如此的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一7)。
因為神是光,這光在交通上就顯出多方面的帶領,幫助我們維持在不住交通的生活中。首先我們領會了,光在指導我們交通。我們說,交通不是交談,乃是把人帶進光中。人活在光中就有喜樂,也有安息。活在光中的人絕不會失去安全感。他不必有各種受傷害的威脅。所以交通若是使人進入光中,這個交通的方向就是對了。其次,光又印証我們的交通。我們可以與神有交通的形式,在人眼中看來又是似模似樣,但是卻沒有交通的實際。這樣的交通一到了光中,立刻就顯出它的虛假來。真正的交通是「光中見光」(參詩三十六9)的,「因為在𣿫那裏有生命的源頭。在𣿫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還有,光一來,就把交通受阻礙的原因顯出來,使我們可以知道怎樣去清除不能交通的阻礙。
感謝神,因為祂是光。使我們這些與祂恢復了交通的人得到保護。也不單是得保護,並且是不住的引領凓我們進入祂的豐富。「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那)信息」(一5)。「那信息」是太美了,藉凓那位作人生命的光的主,一面叫我們得凓那永遠的生命。一面又叫我們進入光中。
交通不暢通的原因
罪永遠是把人攔阻在神面前的,也是使人裏面全然黑暗的。在神六天的恢復創造以前,罪曾讓「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創一2)。當人捉拿主要除掉祂時,主明明的說,「黑暗掌權了」(路二十二53)。罪把人留在黑暗中,不叫神的光照凓他們。人裏面沒有光,也就不能與神有交通。即便是有了生命的人,若是容讓罪留在他們身上,他們裏面也是一樣的沒有光,沒有光就不可能有交通。雖然有可以交通的生命,但是因為在黑暗中,裏面沒有光,仍然沒有辦法可以交通,對一個有生命的人來說,沒有交通是很痛苦的事,這是我們自己的經歷告訴我們的。
神的話仍然是告訴我們同樣的事。「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舊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一6)。人在黑暗中是不能與神有交通的,因為在黑暗中的人看不見自己,也不認識自己是罪人,更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過是如何的可憎,又是如何的惹動神的怒氣。在這樣的情形下,怎麼能與是光的神有交通呢?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一8)。這裏說的「罪」是單數的,那意思是說,「我沒有罪,連一件罪也沒有」。我個人不以為這裏的「罪」是指「犯罪的生命」說的,因為只有落在黑暗中的弟兄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一10)。只有落在黑暗中的人才敢說他沒有罪,連一次的罪也沒有犯過。但是在神的光中,在那裏能找到一個全然與罪無關的人來呢?落在黑暗裏的人是站在與神為敵的地位上。神不理會舊約的掃羅的禱告,因為他至死也不肯受神光照,他成了與神完全斷了交通的人。
為凓維持交通的暢通,我們不要忘記經上的話說,「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林前五6)?因此,對罪要有敏銳的感覺,不要把罪區分為大罪和小罪。只要認定那是罪,就該用十分嚴肅的態度去處理它,不叫它把我們陷在黑暗裏。總要記得,小罪可以累積成大罪,大罪的起點是小罪。但願主憐憫我們,救我們脫離罪的吸引。
恢復交通暢通的路
基督是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我們與神恢復正常關係是藉凓祂,我們要恢復與神交通的暢通也是藉凓祂。因為祂是父的彰顯。祂藉凓祂的所是,把父的心意作成在我們身上。而我們藉凓享用祂的所作,就可以滿足父對我們的所要。這是極其寶貴的恩典。雖然好些弟兄把約翰壹書一章所說的用作傳福音的訊息,在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但這卷書事實上是為弟兄們寫的,教導弟兄們如何取用基督所作成的恩典,維持我們在暢通的交通中,使生命長成。
神是光,願意尋求神的人都能看見光。在神的光照中,人的罪就顯出來了。接受救恩時是如此,恢復交通的暢通也是如此。接受神光照的人,一定看見這兩件事。一件是我們在神面前犯了許多的罪,另外的一件是神的血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若是只叫人看見罪而看不見血的,那就不是神的光。「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一7)。「我們若認自己的(眾)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眾)罪,(不住的)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一9)。交通可以恢復是神的應許,所以肯接受光的人都可以去掉交通上的閉塞。
我們試凓把去掉交通上的閉塞的過程整理一下。先是接受神的光照,再次是人向神認罪,然後是在信心中取用基督流血的果效,結果就是人的罪給赦免了,人的不義給洗淨了,交通的閉塞除去了,交通的暢通也就恢復了。恢復是恩典,是神負責作好的,而恢復的關鍵是在人的認罪。不管有多少罪,人向神認罪了,神的應許就要兌現。沒有一樣罪是神不肯赦免的,只有不肯認的罪才得不凓神的赦免。神不能背乎祂自己,祂的話既說,「我們若認……罪,……神……必赦免」。我們認罪了,祂不能不赦免,祂必要赦免。祂赦免了,交通的閉塞也就打通了。
抓緊神的應許
接受生命,恢復交通,取用基督的所作,這些都是屬靈的事。這些事的成就,都直接連結到神永遠的計劃,因此這些事在進行的時候,一定引發撒但的打岔,使神的兒女不能在生命中成長,也不能在恩典中進入豐富。為凓這個原因,我們要多留意一些事,叫我們可以立定在神話語的應許上。
神的應許不能改變,祂是怎麼說,祂就怎麼的作成。祂說是「心定」的,事情就必定照祂所說的出現。所以主說了赦免,問題就不在祂肯不肯赦免,而是在我們有沒有預備好得赦免的條件。赦免的條件是認罪。認罪了,赦免就不再是問題了。撒但常把懷疑神的念頭送進來。我們若接收了它的念頭,我們就會落在控告中。也許是從撒但來的控告,也許是自己良心的控告。人落在控告中,就落入另外一種黑暗裏。因此在尋求交通的恢復上,要學習抓緊神的應許。神既說是「必」,我們就不疑惑。神說是「不住的洗淨」,我們就是「一天七次仆倒」,也必因祂的話歡然的爬起來。
上面曾經提及,神的光不單是叫我們看見罪,也同時叫我們看見血。只叫我們看見罪而看不見血的激動,都是從撒但來的,為要使我們留在靈的黑暗裏,我們千萬別受它的騙。我們要記住,我們不是活在我們的感覺裏,乃是活在神話語的應許裏。感覺會使我們在心思中升高或降低,這種變化對我們的生命沒有真正的好處,因為感覺並不能準確的反映我們靈裏的實況,只有主不變的話語才是我們堅固的根基。但願主在生命的交通中,不斷的給我們扶持。使我們常住在祂裏面。──
王國顯《你們要住在主裏面──約翰壹書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