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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緒論

 

{\Section:TopicID=180}普通書信或稱大公書信

彼得前書屬於新約的大公或普通書信,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名稱呢?這有下列兩則解釋:

(一)這些書信乃是寫給所有的教會,與保羅特別寫給某些教會的書信有別。這種解釋似乎不太可能。雅各書的對象是寫給分散各地,但卻獨具特色的某一會眾:即散住十二個支派的人(雅一1)。約翰貳書,𨦪書是寫給某一個別的教會,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約翰壹書雖然沒有明顯表示讀者對象是誰,但由其內容可知,該書信是針對某一特別的會眾而寫。彼得前書是寫給那分散在本都,帕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彼前一1)毫無疑問的,普通書信的讀者對象,比保羅書信的來得廣大;但都以某些獨特的教會為對象。

(二)他們被稱為普通書信,因為其權威被整體教會所公認,且被稱為聖經;這與當時大批流行於地方教會,卻未被整體教會公認為權威經典的著作恰好相反。當這些書信陸續被書寫的時候,教會正經歷一段書信寫作的爆炸時代。我們仍然擁有當代某些著作;如羅馬的革利免所寫的哥林多書信,巴拿巴書信(The Letter of Barnabas),伊格那丟書信(Letters of Ignatius),及坡旅甲書信(Letters of Polycarp)。上述的書信皆被收信的教會所珍貴,奉為金玉良言,但從未被整體教會公認為權威經文;另一方面,普通書信卻逐漸在正典經文中佔一席地位,且被整體教會所接納。這就是為甚麼被稱為普通書信的最佳解釋。

{\Section:TopicID=181}風格雋永

在所有的普通書信中,彼得前書可以說是最為人所熟知、愛戴、及傳誦的一本書。讀者皆被其風格所吸引。摩法特(Moffatt)對該書的評語是:『全書充滿牧者的慈憐心腸,即或由希臘文轉譯過來的任何譯本,也沒有失卻這種感人的色彩。「熱情洋溢,愛意綿綿,謙遜有禮」是華爾頓(Izaak Walton)對雅各書,約翰書信及彼得書信的讚語;在我看來,這讚語只有彼得前書可當之無愧。』全書可以說是牧者對在受苦中會友慈憐心腸的流露。摩法特認為全書的『中心思想以鼓勵培養忍耐品行為經,養成無為人格為緯。』也有學者認為此書的特色乃是其中洋溢了『溫馨之情』。顧斯比(Goodspeed)如此寫道:『彼得前書是眾多受苦文學中,最感人肺腑的作品之一。』到目前為止,彼得前書還是全本新約中最淺白的書信之一,因為它總是向人的心坎低訴。

{\Section:TopicID=182}現代的疑團

彼得前書是否由彼得所寫這問題,只是近代才發生的。雷南(Renan)並不是一位保守派的學者,但他卻說:『彼得前書是新約聖經中,被認為是最古老,且一致被公認是彼得所寫的書信。』但時至今日,情形便大大不同了。認為彼得並不是彼得前書作者的批評,比比皆是。比爾(F. W. Beare)在一九四七年所寫的彼得前書注釋中曾如此斷言謂:『毫無疑間的,這書信是冒名之作。』換言之,比爾深信有人冒彼得之名而寫了這封書信。為了公平起見,我們會再深入研究這一個說法;但目前,讓我們首先思想一下本書寫作日期,作者等傳統的看法──這也是我們衷心所接納的。彼得前書被認為是由彼得本人於主後六十七年在羅馬所寫成。當時正是尼祿王第一吹逼害基督徒之後不久的日子。這書信是寫給分散在小亞西亞各地的基督徒的。我們有甚麼證據支持這書信那麼早成書,而且是由彼得執筆的呢?

{\Section:TopicID=183}基督再來

我們細讀這書信時,便可以覺察基督再來是本書思想的重點。基督徒得蒙保守,為要得凓那在末世才顯現的救恩(彼前一5)。那能至死持守信仰的,必不遭受那將來的審判(一7);基督徒應盼望耶穌基督再臨時所帶來的恩典(一13),鑒察的日子已經近了(二12),萬物的結局也已經臨近(四7);那與基督一同受苦的,也必要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與祂同享喜樂(四13);審判是由上帝的家開始(四17);作者本人也深信他必能分享那將來的榮耀(五1);當牧長顯現時,忠心的信徒必得榮耀的冠冕(五4)。

本書由始至終都充滿了基督再來的信息。這是鼓舞他們在信仰上矢志不渝,在生活中實踐真理,在諸多困難逼害中恒久忍耐的偉大動力。

若說基督徒信仰已經放棄基督再來,這是絕對錯誤的說法;但年日飛快地過去,基督還沒有再來,信徒對盼望基督再來的熱誠,或可能慢慢褪色。故此,在保羅最晚寫成的以弗所書中,根本沒有提及基督再來的事實。根據這一點,我們可以合理地推論:彼得前書成書年份頗早,而且是正值信徒們企盼基督快再來的熱情高漲的日子中而寫成的。

{\Section:TopicID=184}教會組織簡單

從書信內容看來,彼得前書顯然是寫於教會組織非常簡單的時期。書中沒有提到執事、主教等。後者在教牧書信中已經出現。二世紀初葉,在伊格那丟的書信中,這概念已是根深蒂固了。本書中唯一提及的教會領導成員乃是長老:『我這作長老……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彼前五1)。根據這個理由,我們也同樣可以合理地推論本書成書日期甚早。

{\Section:TopicID=185}初期教會的神學

最顯著的事實,乃是彼得前書的神學也正是初期教會的神學。蕭文(E. G. Selwyn)曾在這方面下了一番苦功研究;他成功地證明了彼得前書中的神學概念,與使徒行傳所記載彼得的講章中的神學概念,完全相符。

初期教會的講章包含五個基本要點,這個發現是陶德(C. H. Dodd)對新約研究最大的貢獻。這五個要點是早期教會所傳信息的大綱,由使徒行傳的記載可見一斑;這也是所有新約作者思想的出發點。這些基本概念的總則被稱為『宣揚』(ke{rugma),這字的意義是報信者的宣告或宣揚。

以下是初期教會所宣揚的基本信息,現分述如下:第一,使徒行傳前數章所記載的事跡;第二,彼得前書的記述。我們會發現早期教會所傳信息的基本概念,與彼得前書的神學思想,完全吻合。我們並不是主張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講章,是原稿一字不漏的直接轉錄,但我們卻深信其中保留了早期教會宣道者所傳信息的精髓。

(一)預言應驗的日子已經臨近;彌賽亞的時代已經開始。這是上帝權威的命令,新的時代已被設立,選民已被呼召加入行列。使徒行傳二章十四至十六節;三章十二至廿六節;四章八至十二節;十章卅四至四十三節;彼得前書一章三節;十至十二節;四章七節。

(二)這個新時代是藉凓耶穌的生、死與復活而得實現。這些都是舊約預言的直接應驗;因此,這一切都基於上帝永恒不變的計畫,及上帝的預知。使徒行傳二章二十至卅一節;三章十三至十四節;十章四十三節;彼得前書一章二十至廿一節。

(三)因為從死裏復活之故,耶穌便被高舉,坐在上帝的右邊,且成為新以色列的彌賽亞。使徒行傳二章廿二至廿六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一節;五章三十至卅一節;十章卅九至四十二節;彼得前書一章廿一節;二章七節及廿四節;三章廿二節。

(四)這些有關彌賽亞的論述,當耶穌在榮耀中再來,審判活人、死人的時候,便全部獲得應驗。使徒行傳三章十九至廿三節;十章四十二節;彼得前書一章五節、七節、十三節;四章五節、十三節、十七至十八節;五章一至四節。

(五)提出這些事實,完全是以勉勵人悔改,使罪得赦,得到聖靈及永生為目的。使徒行傳二章卅八至卅九節;三章十九節;五章卅一節;十章四十三節;彼得前書一章十三至廿五節;二章一至三節;四章一至五節。

上述五項宣告是初期教會宣揚的基本要素,與那記敘於使徒行傳前幾章彼得的講章內容一致。這些要素也是彼得前書的重點。兩者概念相同之處,非常吻合,而且一致;故此,同為一個作者所寫的說法,是極可能的事。

{\Section:TopicID=186}教父們的引用語句

讓我們再舉出一點彼得前書早期成書的理由:從很早的時候開始,教父與傳道人已經在引用本書。生於主後一百三十年的愛任紐,是第一位明顯引用彼得前書的教父,他曾兩次引用彼得前書第一章八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他曾一次引用彼得前書二章十六節,勸勉人不應利用自由來遮蓋惡毒。在愛氏以前的教父已經引用彼得前書了,不過在引用時卻沒有明顯表示而已。羅馬的革利免在主後九十五年左右著書時,曾提及『基督的寶血』,這不尋常的短句可能是由彼得所說:我們得救是憑基督的寶血(一19)這句子而來。在主後一百五十五年殉道的坡旅甲曾不斷地引用彼得前書,但卻沒有表明引用自該書。茲摘錄坡氏所寫的三個篇章,以證明其文字是如何地與彼得所寫的相近:

所以你們要束腰,以敬畏的心事奉上帝:相信那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又給祂榮耀的上帝(坡旅甲致腓立比人書二章一節)。

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你們也因凓祂,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又給祂榮耀的上帝(彼前一1321)。

基督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祂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坡旅甲八1)。

祂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224)。

在外邦人中,言語應該毫無瑕疵(坡旅甲十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彼前二12)。

由上述的文字來看,坡氏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毫無疑問的,他是在引用彼得前書。一本書若要達到權威境界,為大眾所知,且能被其他作者多方引用;再加上其文字能透入教會用語之中等,所需時日一定很長。這便再次證明彼得前書是一本很早就已寫成的書。

{\Section:TopicID=187}行文優美

如果我們要證明本書出於彼得的手筆的話,那麼,我們必須首先解決一個難題──為何本書的希臘文,用字優雅,行文極為流暢呢?加利利的漁夫怎樣也寫不出如此的文字,新約學者一致推崇本書的希臘文,比爾寫道:『本書信顯然出於有才學之人的手筆,其人精通修辭技巧,字彙豐富。此人風格雋永,筆下寫出了許多新約中最優美的希臘文字,比受過高深教育的保羅的文字,更流暢,更優雅。』摩法特也談及此書的『用字精鍊,且愛用隱喻』的特色。米約則表示彼得前書中『不斷運用肅穆的韻律』技巧,這在新約書信中,可說無一書能出其右。比格(Bigg)認為彼得前書中的某些短句,與修西伙第作品中的甚為相似。蕭文曾言彼得前書有歐里披蒂作品所具有的柔和色彩,更盛讚其創複合字的技巧,與艾斯區羅(Aeschylus)的不相上下。彼得前書的希臘文,可以說得上是傑作,這一點也不是誇大之詞。

書信本身給『作者是誰』這問題,也提出了解答。在本書結束部分,彼得說:『我藉凓我認為忠心的弟兄西拉(Silvanus),簡略的寫了這封信』(彼前五12,新譯本)『藉西拉』──dia Silouanou──是一頗不尋常的片語。希臘文的意義乃是表明西拉代彼得書寫此信;西拉所扮演的角色,並不如速記員那般簡單。

我們分別從下列兩個角度來思想一下。第一,我們對西拉的認識到底有多少呢?(在討論彼得前書五章十二節時會有更詳盡的說明。)這位西拉也就是保羅書信中,及使徒行傳中所提及的西拉,這是非常可能的說法。Silas只是Silvanus的縮寫而已。當我們細讀各有關經文的時候,便發覺西拉並不是泛泛之輩,而是早期教會中的皎皎者。

他是先知(徒十五32);在耶路撒冷會議的參與者之中,他被稱為『在弟兄中作首領』的;更被議會選派為向安提阿教會傳遞議會決議的兩位特使之一(徒十五2227)。他是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的同工;在腓立比及哥林多的困苦枷鎖中,他與保羅並肩作戰,毫不畏縮(徒十五37-40;十六192529;十八5;林後一19)。在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的問安中,他與保羅一起向教會兄姊請安(帖前一1;帖後一1)。他是羅馬公民(徒十六37)。

西拉在初期教會中,備受尊敬;他是保羅的助手;或者更正確的,應該說他是保羅的同工。既然他是羅馬公民,那麼,說他是一位曾受高深教育,富有修養之士也不算為過份。西拉的教育背景優良,彼得只能望其項背。

其次要思想,假如一個宣教師能操流利的某種語文,但行文書寫卻未能達落筆生花之妙,在這種情形中,若他有書面信息傳遞給會眾,那該怎麼辦呢?他只有兩個選擇:盡己所能地寫下信息,然後請當地以該語文為母語的土著來修改其文章;或者,他有一非常可靠的土著為同工,他將信息的內容告訴同工,然後讓這同工將信息用文字寫出來,最後再經他審核。

我們可以想像西拉在書寫彼得前書時所扮演的角色。他若不是在修改、潤飾彼得所寫錯漏百出的希臘文,就是將彼得想要說的,用他本身的語言技巧表達出來,然後讓彼得過目,最後再讓彼得加上個人的問安與祝福。

書信的思想內容出自彼得,但表達該思想的風格,卻歸功於西拉。根據這一點,我們可以說雖然本書的希臘文字優美,但我們也不必否認該書是出自彼得的說法。

{\Section:TopicID=188}受信者

本書的收信者是那些分散於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基督徒都是在世上寄居的)。

這些地名大部分都有雙重的意義。它們一方面代表了古代的王國,另一方面則代表了羅馬的行省,只不過是套用古代的名字而已。有一點應該注意的,就是古代的王國與羅馬的行省,兩者名字可能相同,但所佔地域卻大有差異。本都從未成為行省,它原是古代米德拉底特(Mithradates)王國的所在地,該地分別劃入庇推尼及加拉太。加拉太原為高盧人(Gauls)所建的王國,當時只佔有安西拉(Ancyra)、比斯尼(Pessinus)及塔維(Tavium)等三個城市,後經羅馬帝國加以擴充,佔地寬廣,包括了弗呂家(Phrygia),彼西底(Pisidia),呂高尼(Lycaonia)及伊索利亞(Isauria)。加帕多家王國在主後十七年間,其境界原封不動地成為羅馬的行省。亞西亞是古代一獨立王國,意義與現代之亞西亞洲(或亞洲)迥然不同。此王國的最後一位君王亞他魯三世(Attalus Ⅲ),在主前一百卅三年,將整個王國領土贈給羅馬為禮物。其王國地處小亞西亞(Asia Minor)中心部份,北與庇推尼,南面呂家,東與弗呂家及加拉太等接壤為界。換言之,該地即小亞西亞愛琴海沿岸之區域。

我們不太清楚為甚麼只選這幾個區域為收信對象;但有一點是非常肯定的──這區域佔地極廣,人口特多;這也證明除了保羅的宣教活動之外,初期教會的宣教工作也非常蓬勃。

這些地區皆處於小亞西亞的東北角上,為甚麼只提這幾個區域?為甚麼地區會如此排名?對這些問題,我們都沒有肯定的答案,若打開地圖察看的話,我們便了解寫信者──很可能是西拉──如果從義大利起航,最後落碇於小亞西亞東北面的辛奴比(Sinope)地方,然後按凓次序,逐站前進,最後又可以回到辛奴比,剛好是繞了一個圈子。由庇推尼的辛奴比起行,南下加拉太及加帕多家,西往亞西亞,然後北上庇推尼,最終又重臨辛奴比。

從書信的內容可知收信者,都是外邦人居多。書中並沒有談律法的問題,若讀者中有猶太人的話,這是絕不可少的論題之一。他們以前的光景乃是順從肉體的私慾(一14;四3-4);這樣的形容,對外邦人似乎比猶太人更適合。以前,他們是世上的渣滓,不算為子民──外邦人都在上帝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之外──但現在卻成為上帝的子民(二9-10)。

由彼得用他的希臘名字這點來看,該書的收信人或者會是外邦人。保羅稱彼得為磯法(林前一12;三22;九5;十五5;加一18;二91114);在猶太人中,他被稱為西門(徒十五14);彼得後書使是用這個名字(一1)。在本書中,他既然用彼得這希臘名字自稱,其讀者可能是希臘人。

{\Section:TopicID=189}本書的背景

寫這本書的時候,逼害四處,人心惶惶,這是無容置疑的。他們身處百般的試煉中(一6),被誣告為作惡的(三16),又有火煉的試驗臨到(四12)。當受苦時,他們將自己交給上帝(四19)。他們又或許是為義受聖迫(三14)。他們與世上其他的眾弟兄一般,面臨苦難,但應該忍耐到底(五9)。當時,他們身遭火般的試鍊,被誣告,且為基督的名受害。我們是否有同感呢?

有一段時期,基督徒對羅馬政府毫無懼意。使徒行傳就經常記載羅馬官府、軍人及地方人員對身受猶太人及外邦人多方攻擊的保羅,加以援手。吉本(Gibbon)曾表示:外邦官府的裁判所,對被攻擊的猶太會堂,經常加以却護。引致這情況的理由是:羅馬政府在早期,還分不清猶太教徒及基督徒之間的差異。在羅馬帝國的彊土中,猶太教被公認為合法的宗教,猶太人可以自由地敬奉他們的上帝。猶太人曾試圖向羅馬官府人員指出他們與基督徒的分別,正如他們在哥林多所做的(徒十八12-17)。但羅馬官員卻一直以為基督教只不過是猶太教的分支,因此,並未對基督徒加以任何逼害。

尼祿當政年間,這情形便改變了。我們幾乎可以指出這轉變的每一個過程。在主後六千四年七月十九日,羅馬發生大火,該城以街道狹窄、多層木建華廈稱著;若火神光臨,其危險程度可想而知。大火焚燒了三天三夜後,終被控制。但死燼復燃,火勢更猛,不可收拾。全城的巿民皆知道尼祿對這場大火應負全責。因為尼祿對華麗屋宇,特有喜癖;他們相信這只不過是地重建羅馬城的手法而已。這說法是否屬實,仍然有疑問;但有一點是無可置疑的,當羅馬城正凓火焚燒,烈焰沖天時,尼祿本人卻在米仙納(Maecenas)的城樓上觀火自娛。相傳,救火的,刻意被阻;且有人將已救熄的火,重新燃點焚燒。古跡與祖宗神龕,皆被這場大火完全吞噬;露娜(Luna),馬克西馬(Ara Maxima)的神廟,巍峨的祭壇,猶皮得(Jupiter the Stator)的神廟,魏斯他(Vesta)的神龕,及城內居民家中所供奉的神祇等,皆因這場大火而化為灰燼。他們轉眼間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套用法拉(Farrar)的話說:『他們處於絕望死寂之中,各人家園財物盡失,皆淪為無辜的受害者。』

百姓的憤怒到了極點;尼祿為了要闡釋他人對自己的懷疑,便將責任都推到基督徒身上,以他們為代罪羔羊。羅馬歷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在其所著的年鑑中(十五44),有如下的記述:

『就算是皇家送出大批財物賑災,或向神明請罪等善舉,皆不能闢除這場大火是由尼祿主使的謠言。因此,為闢謠以表示清白,他便將罪過完全推矮給一班稱為基督徒的身上,且冠以罪名。這教派是由一位名叫基督的人所創,這人在提庇留(Tiberius)作王年間,被彼拉多所處決;這種信仰,雖暫時被抑制,但不久後又再次爆發,蔓延各方,不單在該教派的發源地猶太境內發展蓬勃,而且連遠方素來聲色犬馬、罪惡淵藪稱著的羅馬城,也不例外。』

從上述這段文字來看,塔西圖毫無疑問地表示尼祿才是真兇,而基督徒,不過是無辜的代罪羔羊而已。

尼祿為何選基督徒為諉過對象呢?他又如何能隻手遮天地,將火燒羅馬城的罪行,嫁禍於基督徒呢?這有兩個可能性:

(一)在此之前,基督徒已經是被惡毒誣告的犧牲者了。

(甲)在普羅大眾的眼光之中,基督徒與猶太人實在沒有分別;再加上反猶(Antisemitism)情緒高漲;故此,羅馬暴民,若認為猶太人是某些罪行的主謀時,基督徒被牽連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乙)聖餐是一個頗具神祕性的聚會。因為只有教會的會友才獲准出席參與,而儀式過程中所誦讀的儀文,也成為異教徒惡言中傷的對象。比方:吃某人的身體,喝某人的血等。這些儀文已經足夠支持基督徒是食人肉,啖人血的謠言了。故此,一傳十,十傳百,不久,便有人傳播基督徒殺了異教徒及嬰兒,並吃他們的肉的謠傳了。在守聖餐時,基督徒彼此親嘴問安(彼前五14),又守愛筵;不久,謠言便四傳謂基督徒的聚會,實在是發洩色慾,盡情放縱的時刻。

(丙)基督徒又被冠以『破壞家庭關係』的罪名。當一個家庭中的成員一分為二:一方信耶穌,另一方則不相信;那麼,這個家庭一定會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一種信仰既被認為會造成家庭分裂;無可避免的,那破壞家庭關係的宗教,注定是不受歡迎的。

(丁)基督徒深信並公開表示:世界必有一末日,到時這物質的世界要被火焚化。許多基督徒一定曾聽過耶穌再來,世界被焚化的信息(徒二19-20)。將火燒羅馬城的罪過,推諉給持這些論調的人,是很順理成章的事。

有許多資料可以被無良之士所曲解,作為控訴基督徒的把柄。

(二)猶太教的信仰以重道德規範稱著,因為當時的世代淫亂不堪,不知貞潔為何物。因此,猶太教為許多有教養,家境富裕的婦女所信奉。猶太人便利用這機會,藉這些婦女來影響他們的丈夫攻擊基督徒。我們可以從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所遭遇的一事為例,其中記載因某一婦女之故,猶太人便鼓噪挑唆,攻擊保羅(徒十三50)。有兩位尼祿的寵臣也歸信了猶太教。其中一位是名叫亞里杜魯(Aliturus)尼祿最喜歡的演員;另一位則是尼祿的情婦鮑比亞(Poppaea)。猶太人很可能透過這兩個人影響尼祿,使他採取攻擊基督徒的行動。

無論如何,這場大火卻與基督徒拉上關係,殘酷的逼害行動便無情地展開。逼害行動不單以合法的刑具執行,更有大批的基督徒受盡凌遲酷刑而死,正如塔西圖筆下所形容的。尼祿將基督徒綁在木柱上,點火燃燒,以作御花園的照明燈。又將基督徒縫包在獸皮內,任由飢餓兇狠的狼犬撕咬,四肢斷落血流遍地,慘不忍睹。

塔西圖如此記述謂:

『刑罰花樣繁多,由身體被包以獸皮,任由狼犬撕碎而死,至被釘十字架上,或被火焚燒,以充日落後的照明燈。尼祿開放其花園為此殘忍活動的場地,且在其中設一馬戲班以娛觀眾。他更穿上車伕之服,穿插於浛眾之間,或高站於車上。雖然罪犯作奸犯科,判以極刑,死有餘辜,但對這些基督徒所受的慘刑,許多人竟生同情之心。因為這些極刑之被執行,並不是為了大眾的好處,而只不過是滿足一己之殘暴。』(塔西圖:年鑑十五44)。

這段慘痛的史實,後被一位名叫瑟弗留(Sulipicus Severus)的基督徒歷史學家在其所著的編年史(Chronicle)中所記述:

『當時,基督徒人數眾多。在羅馬城發生大火時,尼祿卻身在安田(Antium)。大眾的意見都認為尼祿是這場大火的策畫人,因他欲博取重建羅馬城的光榮。雖然使盡千力百計,尼祿仍然無法開釋別人對他的懷疑。他便嫁禍於基督徒,由此,一場殘酷的逼害便降臨在無辜者的身上。極刑的方式,層出不窮,如被裹上獸皮,被狗咬死者,被釘十架,或被火燒死者!更有用火燒人,以作黑夜之照明者。如此,基督徒被殘殺無數。自此之後,連他們所信奉的宗教也在被禁制之列;更有諭旨頒發,公佈作基督徒是非法的。』

這場壓迫起初限於羅馬城,可是逼迫一旦開始,便如傳染病般到處蔓延,從此,基督徒成為被暴徒攻擊的對象。

『自尼祿瘋狂的逼害,血洗羅馬城之後,連帝國的邊疆行省也有逼害基督徒的暴行;這一定是逼害基督徒酷刑之方式,風聞全國,使他們到處皆成為話柄;地方官員既風聞此等話,便乘機蠢蠢欲動。他們只需要當地總督核准,某些忠心的門徒使成為逼害對象,待殺羔羊。』

自此之後,基督徒便一直活在壓逼之中。羅馬帝國中大小城市中的暴民,道聽途說羅馬城所發生的事,加上對基督徒不利的謠言;再者,暴民那種好勇鬥狠,不見血不罷休的殘暴性情,再加上一些總督們,為了討好暴民,滿足他們的兇殘,基督徒便無情地被逼害,被摧殘。

此後,基督徒便過凓惶恐緊張的生活。可能有幾個年頭,平安無事;但突然間,禍從天降,逼害突發,屍橫遍野,血流成河。這是彼得前書寫作的時代背景;彼得是在這種情況之中;勸勉他的讀者應鼓起勇氣,充滿信心,活出基督徒優美的生活;並以此來撲滅別人對他們的謊言、中傷及無故的逼害。彼得前書並不是為了針對神學異端而寫,乃是為了鼓舞那些在生死邊緣掙扎的信徒而作。

{\Section:TopicID=190}疑團處處

我們一開始便欲證明本書為彼得所寫的論點,但我們也指出了並非每一位知名新約學者都同意這說法。為了公平起見,我們接納本書為彼得所著的說法;我們也詳列了反面的意見,該等意見,大部分可見於斯特理特(B. H. Streeter)所著初期教會一書所論彼得前書的篇幅之中。

{\Section:TopicID=191}出奇的沉寂

比格(Bigg)在其所寫彼得書信注釋的導言中,有如下的記述:『新約中沒有其他書信能比得上彼得前書,有那麼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該書正典地位。第四世紀著名教會歷史家優西比烏記述彼得前書被列為早期教會公認的聖經正典之一。』(教會歷史三、廿五2)以下幾點事實必須加以說明:

(甲)優西比烏引用前人的著作,以證明彼得前書被公認為正典的事實。在討論福音書及保羅書信時,他並沒有如此行;但在討論彼得前書時,他認為有必要證明該書的正典地位,故此,便詳列理由支持此說。相反的,在討論其他書信時,並沒有此必要。這是否表明優西比烏本身對該書有疑問呢?或有一些人疑惑不定,優氏欲說服他們呢?是否彼得前書的正典地位,並不是被一致承認呢?

(乙)魏斯科(Westcott)在其所著新約正典一書曾謂:雖然早期教會中沒有人懷疑彼得前書被收納入新約正典的事實,但很奇怪的,並沒有太多的教父們引用此書;更奇怪的是引用此書的西方及羅馬的教父們,數目稀少,有如鳳毛麟角。特土良寫作時,特別喜歡引用聖經,在其著作中,引用新約經文者達七千二百五十八處之多,其中只有兩次引用彼得前書。如果彼得在羅馬寫此書信,那麼,此書應在西方的教會中廣泛地被傳誦才是。

(丙)穆拉多利經目是最早詳列新約正典書目的文獻。該經目如此命名,是由於發現文戲者是一位名叫穆拉多利(Cardinal Muratori)神甫之故。該經目是主後一百七十年左右,在羅馬的教會中被,公認為正典經文的官方記錄。在該經目中,彼得前書並末被提及。有一點是必須注意的,即我們所擁有的穆拉多利經目抄本,殘缺不全,而該經目的原本很可能列有彼得前書。但這一個理由卻因下一項說法而大打折扣。

(丁)主後三百七十三年以前,敘利亞教會的新約聖經中並不包括彼得前書。直到主後四百年別西大譯本面世時,敘利亞文的新約聖經才包括彼得前書。我們知道是他提安(Tatian)最先將新約聖經傳給操敘利亞語的教會;他在主後一百七十二年將書卷由羅馬帶往敘利亞,當時且路過伊得撒(Edessa),並在該地建立一教會。因此,我們或可如此說:穆拉多利經目不包括彼得前書是正確的,而該書遲至主後一百七十年仍未被列入在羅馬的教會所公認的正典經文中。這事實對該書為彼得在羅馬所寫的說法,無疑是一大打擊。

當我們細察上述各項事實之後,我們便發覺無比奇特的沉寂,彼得前書為正典的身分,或許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穩當。

{\Section:TopicID=192}彼得前書與以弗所書

再者,彼得前書與以弗所書之間有許多相似的語句與思想,茲摘錄數則如下:

『願頌讚榮耀歸給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彼前一:
3

『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原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前一13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弗六14)。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一20

『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弗一:4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上帝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彼前三22

『……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柄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弗一20-21

再者,兩者中對奴隸,夫婦之道等論述,意見大致上都互相吻合。

由於上述的理由,有人便建議謂彼得前書是在引用以弗所書。以弗所書在主後六十四年左右成書,但保羅書信在主後九十年左右才被整理收集。如果彼得在主後六十四年寫彼得一書,他怎麼能引用以弗所書呢?

對於這一個問題,我們有下列幾個可能的解答。

(甲)關於兩書中有關奴隸,夫婦之道等相似的記載,只不過是所有初期教會,向所有悔改者所傳一致的倫理教訓。彼得並沒有從保羅那裏借用甚麼資料;兩者皆引用當時流行於各教會中的言論而已。

(乙)兩書中相似的語句,只不過反映初期教會中流行的通用語。例如:『願頌讚榮耀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這短句,是初期教會中常用的屬靈語句之一,而彼得及保羅也必定熟知這習用語。故此,當兩者都引用這句話時,並不一定表示其中一人必定是在引用對方所寫的。

(丙)假若真有互相引用的可能性,也不一定能硬說彼得前書在借用以弗所書;情形可能相反,即以弗所書借用彼得前書。因為,彼得前書的思想內容,比以弗所書的來得更簡單。

(丁)最後,假如彼得前書借用以弗所書,又假如彼得與保羅同時都在羅馬城,那麼,在保羅還沒有將以弗所書寄往小亞西亞之前,彼得很可能已經念過該書;在彼得寫彼得前書時,他可能與保羅討論其書的中心思想。

這都說明彼得前書與以弗所書相似之處,並不一定是互相引用。若以彼得前書成書日期較以弗所書的為晚,而硬說彼得前書引用以弗所書,那麼,這說法是非常牽強、薄弱、或許就是錯誤的。

{\Section:TopicID=193}與你們同作長老的

有人認為彼得不可能寫出『我這作長老……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彼前五1)這句話;因為彼得不可能稱自己為長老。他身為使徒,而且其職務與長老的迥然不同。使徒職權獨特之處,乃在其工作對象及權威,並不限制於某一個地方教會,而是普及整體教會;但長老卻是地方教會的負責人。

這說法固然真實,但有一點事實必須加以強調的,就是在猶太人中,長老的職分處處皆被尊重。長老受某一教區尊重的事實,可由其中的教友們若有任何困難或糾紛,必須請長老為他們排解而可見一斑。因此,身為猶太人的彼得,稱自己為長老也很合理。如此一來,他就可避免那帶有強烈權威氣味的稱呼──使徒,使他與讀者間的關係,更融洽地又進深一層了。

{\Section:TopicID=194}基督受苦的見證人

有人認為彼得也不可能稱自己為『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因為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之後,門徒都離開耶穌而各自逃命去了(太廿六56),除了耶穌心愛的那門徒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門徒為耶穌被釘十架的慘痛事實作見證(約十九26-27)。彼得可以無愧地稱自己作基督已經復活了的見證人,其實,這正是使徒的職分之一(徒一22);但他卻絕不能稱自己為耶穌被釘十架的見證人。表面看來,這反對之詞似乎很有理由;但深入地思想一下,情形卻並不如此,在經文中,彼得並沒有稱自己為耶穌被釘十架的見證人,而是稱自己為基督受苦的見證人。他確曾看見基督受苦,不斷地被人拒絕,最後晚餐時那心痛如絞,客西馬尼園中悲痛的心境,當他三次不認主,而耶穌回轉頭來注視他的眼神等(路廿二61)。若說彼得並沒有可能作耶穌受苦的見證,這批評似乎太過份太不合理。

{\Section:TopicID=195}為基督的名受苦

支持彼得前書晚期成書的理由之一,乃是基於書中提及壓逼的事實。此說的要點是:彼得前書似乎反映了作基督徒是不合法的舉動;基督徒被拉到公庭,並不是因為他們犯了甚麼彌天大罪,而是因為他們的信仰之故。彼得前書提及『為基督的名受辱萡』(四14);也涉及為了『作基督徒受苦』的論點(四16)。這階段的逼害,到主後一百年的時候才達到高㝃,在這段時間以前,基督徒不過被人誣告而受逼害,正如尼祿作王年間的一般。

毫無疑間,在主後一百一十二年時曾頒發了如下的法例。當時皮里紐作庇推尼的總督,他與皇帝他雅努私交甚篤,故此常向皇帝報告行政中的各樣難題,及徵詢他的意見。在某一次的通信中,皮氏向皇帝報導他如何處理有關基督徒的難題。皮氏深知基督徒們行為奉公守法,所作所為皆沒有觸犯律法。他轉述基督徒向他所作的解釋:『他們在某一固定的日子,在日出之前聚集,輪流向基督高唱讚頌歌,頌揚祂是上帝;他們曾立誓不犯法,不偷竊,不搶劫,不奸淫,不食言,別人預付的款項,必定退還。』皮里紐完全接納他們的解說;但當基督徒帶到他面前時,他只問一個問題:『我問他們是否基督徒。那些自認為是基督徒的,我便加以威嚇,且重複問二三次,若一直堅持這身分的,我便下令將之處決。』他們之所以被處決,只因為他們身為基督徒之故,這是他們唯一的罪名。

他雅努十分讚同這做法,若有任何否認其為基督徒,且向神祇獻祭以資證明者,必立即開釋。但他雅努卻下令:凡是以無名氏身分投函控訴基督徒的信件,一律不接納,也不採取任何行動(皮里紐:信函96-97)。

這階段的逼迫直到他雅努年間才開始執行;而彼得前書中的情況與此相合。故此,推論彼得前書的著作日期一定是遲至他雅努作王年間的說法,也不是完全錯誤的。

解決這難題的唯一辦法,乃是簡列在羅馬帝國中所生逼害的進展及理由。以下是我們所提的一項基本事實,及由此事實而產生的三個發展階段。

(一)在羅馬帝國統冶之下,宗教大致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合法的宗教religiones licitae);此等宗教均為國家所承認,人人皆可信奉,膜拜。第二類為不合法的宗教religiones illicitae),此等宗教在被違禁之列,信奉此類宗教則被認為是非法行動,有被逼害及被控訴之虞。有一點應該注意的,就是羅馬人的容忍態度非常有彈性,任何宗教,若不防礙公眾道德及社會秩序,均被視為合法。

(二)猶太教是一合法的宗教;而羅馬人在早期並不知道基督教的差別,這是很自然的事。對他們來說,基督教只不過是猶太教的一支,兩派間的激烈抨擊,皆被認為是教派內部紛爭,與羅馬政府無關。因此,早期的基督教並未受任何逼害,且與合法的猶太教一般,享受各樣特權。

(三)尼祿的行動改變了這種情況。該逼害基督徒的行動,可能是猶太人在幕後策動,向羅馬政府陳明基督教與猶太教的歧異。尼祿起初逼害基督徒,並不是因為他們信奉基督教,而是因為他們縱火焚燒羅馬城之故。最令人矚目的,乃是羅馬政府已經覺察基督教與猶太教乃兩個不同的宗教。

(四)上述了解所引起的後果,影響深遠廣泛。基督教立即被定為非法宗教,轉眼之間,基督徒皆淪為罪犯。由羅馬歷史學家蘇東紐斯(Suetonius)的著作中可知,事實確如此發生。在其書中,他曾分列由尼祿所發起改訂法例的詳情:

『在他(尼祿)當政年間,陋習弊端被廢除,制訂新法例而代之;限定開支;公眾筵席則被改為分派食物;食肆中除銷售豆類及蔬菜之外,其他食物一律在被禁制之列;在此之前,食肆中山珍海錯,堆積如山。基督徒遭受逼害,他們是一些極端迷信的人。他也結束了戰車駕駛員所引起的紛亂,因為長久以來,這些人以為自己賦有特權駕車亂闖,欺詐百姓而可逍遙法外。啞劇演員及其贊助者,皆被逐出域外。』

我們不厭其詳引述整個篇章,為要證明在尼祿當政期間,逼害基督徒已成為警却人員每日的例行差事了。事實擺在跟前,我們不必等到他雅努年間才看見作基督徒是違法的事例。在尼祿作王後的任何一段時期,基督徒就已經因為擁有基督徒這稱號的緣故,而遭慘刑及殺身橫禍。

這並不是意味逼害是絕無止息的;但卻意味基督徒隨時都會有被捕,被處決的危險。在某一處地方,基督徒可以平安度日,生活優游;但另一處地方的基督徒,每隔數月便會遭受一場無情的逼害。這種情形的發生皆基於以下四個因素。第一,總督本身可以有權力讓基督徒們不受侵擾,平安度日;但他也有權力制定及執行律法,針對基督徒。第二,他人的控訴:總督固然有權對基督徒不加逼害,但萬一有人控訴基督徒的話,他便不得已而逼害基督徒;有些時候,那些滋事份子無理取鬧,誣告基督徒;因此,他們便在別人的歡笑聲中,經歷了血的洗禮;無數無辜的性命之犧牲,只為了滿足暴民一時的刺激。

以下的一則例子或可說明當時基督徒的法定地位,及羅馬律法之間的關係。在今日的英國社會裏,有某些事是不合法的──舉例說,將汽車停泊在行人路上──但長久以來根本沒有人加以理會。假如警察局刻意欲對此事件採取較嚴格的行動,或認為該事件有違律法,或有人對此表示不滿而加以投訴的話,警察們便不得不按章採取行動,逮捕及刑罰違例者。這正是當時基督徒們身份最好的寫照,他們實際上都是違法者,在某種情況下,他們或可平安無事,但殺身之禍卻無時不在。沒有人知道在甚麼時候有人會對他們加以投訴;也沒有人知道總督何時會採取行動;更沒有人知道他們何時會遭殺身之禍。自從尼祿殘殺基督徒,這種朝不保夕的惶恐心境,一直籠罩凓他們。到那時為止,羅馬政府官員仍未知道基督教是與猶太教迥異的宗教;直到他們知道這分別的時候,基督徒便立刻淪為罪犯了。

讓我們首先看一下彼得前書中所描述的情況。彼得的讀者對象正落在百般的試煉中(一6)。他們的信仰備受磨煉,正如金屬在火中被試驗一般(一7)。這些經文清楚地顯示,他們正被各樣荒誕的誣告纏擾,在猛烈無情的逼害之下而無辜犧牲(二12-15;三16;五9)。這些痛苦的來臨,是意料中事,不要以為希奇(四12)。無論在甚麼情形中,他們雖身遭苦難,但仍滿心喜樂,因為覺得他們是為義受逼迫(三14-17),也是為基督的名受辱(四13)。我們根本不必等到他雅奴年間才可見這些逼害產生;相反的,當尼祿逼害的行動揭露了基督徒真正的身份時,在帝國內任何地方,基督徒每日都面臨上述的逼害。本書中所描述逼害的情形,並不意味本書是在彼得離世後的一段年日中寫成。

{\Section:TopicID=196}尊敬君王

以下討論反對本書是彼得所寫的論點。他們強調在尼祿的壓迫行動之後,彼得絕不可能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敬畏上帝,尊敬君王。』(二13-17)。事實上,這段經文的意義,與羅馬書十三章一至七節中的不謀而合。除了啟示錄對君王有強烈指控的言論之外,新約整體的教訓皆鼓勵基督徒應作堂堂正正的公民,以本身的優美生活,使外間的誣告不攻自破(彼前二15)。雖然在極端的逼迫之中,基督徒也沒有忘卻其應為良民的責任;對逼害的唯一回答,乃是以本身優良的公民身份,對無理的誣告作出沉默的抗議。若以這立場來看,彼得寫出上述如此的經文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Section:TopicID=197}證道及牧養

那些拒絕彼得前書為彼得所著的理由何在呢?

首先,他們建議本書的超首語(一1-2),及卷末的問安(五12-14)是後人加添上去的,根本不是原書的一部分。

跟凓,他們便認為彼得前書乃由兩本不同的書組合而成。在四章十一節有三一頌,通常三一頌多出現於書末;故此,有人便認為第一章三節至四章十一節是組成本書的其中一本。再者,這一部分的資料原本是洗禮時所傳的講章。其中的確也曾提及這洗禮能拯救人(三21);其中對奴隸及夫婦們的勸告,都是向脫離異教歸信基督教,過新的基督徒生活者最適合不過的了。

但第二部分的資料,即四章十二節至五章十一節,卻是一封教會公函,主要是鼓勵、安慰那些在患難中的信徒(四12-19)。在這一個時期中,長老們的責任重大;教會能否剛強站立,全看他們是否能屹立不倒。寫這封教會公函的作者,認為貪財傲慢等惡劣風氣已漸漸深入教會(五1-3),他便勸勉那些長老們應盡忠職守(五4)。

根據這說法,彼得前書包涵了兩部作品──一篇是洗禮時所傳的信息,另一篇是在遭逼害時所發的教會公函;彼得與上述兩部作品毫無關係。

{\Section:TopicID=198}小亞西亞不是羅馬

假如彼得前書是由一洗禮講章,及在逼害時期所發的教會公函所組成,那麼,其源出地又在何處呢?如果彼得不是作者的話,本書的源出地也不必牽連到羅馬了;無論如何,在羅馬的教會並不知曉,也未採用彼得前書。我們將一些事實分列如下:

(甲)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等地方,皆坐落於小亞西亞,且集中於辛奴比。(乙)第一位廣泛引用彼得前書的作者,是身為示每拿主教的坡旅甲;而示每拿則位於小亞西亞。

(丙)在彼得前書中的某些字句;令我們立刻聯想到新約其他篇章中相同的語句。在彼得前書五章十三節中,教會被稱為『蒙揀選的』,在約翰貳書十三節中,教會則被稱為『蒙揀選的姊妹』。論到耶穌時,彼得前書一章八節有以下的記述:『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這經文便令我們立刻聯想到約翰福音中的多馬:『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彼得前書勸勉長老們應牧養上帝的羊浛(彼前五2)這使我們想到耶穌也曾吩咐彼得要牧養上帝的小羊(約廿一15-17);也想到保羅對以弗所地方教會的長老們的叮囑:聖靈既立他們為全浛的監督,他們則應小心牧養上帝的羊(徒二十28)。這樣看來,彼得前書所引起的回憶,是來自約翰福音、約翰書信及保羅在以弗所對長老們所說的話。約翰福音及約翰書信很可能在以弗所著成,而以弗所是位於小亞西亞。

照這情形看來,彼得前書似乎很可能也源出於小亞西亞。

{\Section:TopicID=199}彼得前書寫作背景

假設彼得前書源於小亞西亞,我們是否能提出寫作背景呢?當然可以。本書是在信徒遭受逼害之時寫成的。從皮里紐的信函中可知,主後一百一十二年時,在庇推尼爆發一場對基督徒的猛烈逼迫。我們可以推論本書是為了鼓勵那些在苦難中的基督徒而寫。又可能當時在小亞西亞某教會中的某人,偶然唸到這兩部著作,使用彼得的名義發表出來。這並不是甚麼欺騙的行為,因為這種作法在猶太人及希臘人中非常普遍。借用過去偉大人物的名字加於某書,以其為作者的做法,是司空見慣,不足為怪的正常行徑。

{\Section:TopicID=200}彼得前書的作者

假如彼得並不是本書的作者,那麼作者又是誰呢?我們是否可以猜測一下呢?現將本書作者的基本資格分列如下。根據我們以前的推測,作者一定是小亞西亞地方人士。再根據彼得前書中的資料,作者身為長老,而且是耶穌受苦的見證人(彼前五1)。有甚麼人可以符合這些要求呢?主後一百七十年希拉波立(Hierapolis)地方的主教帕皮亞(Papias),窮畢生之力搜集有關教會早期的各項資料的來源:『我毫不疑惑地,根據我個人的理解,將我從長老們所學到,所記得的資料為你陳述,且保證其中的真理……若有任何曾經跟隨過長老們的人路過此地,我必向他們詳詢長老們所說的語錄──即安德烈,或彼得,或腓力,或多馬,或雅各,或約翰,或馬太,或任何其地主的門徒們所說的,及雅立信(Aristion)或長老約翰,主的門徒們所說的。我想從書本上所得的資料,若與那活凓的人所說的相比較的話,前者對我的作用可謂少之又少。』由此可知雅立信是一位長老,同時,他也是主的一位門徒,故此,他是主受苦的見證人。他與彼得前書有甚麼聯繫呢?

{\Section:TopicID=201}示每拿的雅立信(Aristion of Smyrna

由使徒憲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的記錄可知示每拿地方確有一位長老名叫雅立斯頓(Ariston)──這名字與雅立信相同。誰最喜歡引用彼得前書呢?莫過於示每拿地方的另一位主教坡旅甲了。若說坡旅甲引用由其教會所出的一部偉大的屬靈典籍,這又有甚麼不妥當昵?

讓我們看一下啟示錄中所包括的七問教會的書信,及唸寫給示每拿教會的信:『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這裏所說的患難是否有可能即是彼得前書中所提的逼害呢?是否就因為這逼害,促使示每拿的長老雅立信執筆寫了這一封給教會的公函,而此公函後來已成了彼得前書的一部分呢?

這是斯特理特的論點,他認為彼得前書包括一篇洗禮講章,及一封公函,且由示每拿的長老雅立信所著。那封公函原是主後九十年左右,為了鼓勵示每拿地方受逼害的人士而寫,這逼害也就是啟示錄裏面所提的。雅立信的著作後來竟成為屬靈名著,也是示每拿教會引以為榮的。大約在二十年左右以後,庇推尼及小亞西亞北部地區爆發廣泛而嚴重的逼害,在這情形之中,某些人憶起雅立信的講章及公函,認為教會在此水深火熱之際,最需要這樣的信息,故此便以使徒彼得的名義,將這些資料發表了出來。

{\Section:TopicID=202}使徒的函件

我們詳列了彼得前書的緣起,著作日期及作者等資料。斯特理特的論點可謂有獨到之處,贊成彼得前書晚期成書之說也大不乏人。但以我們的立場來看,似乎沒有甚麼充份的理由反對此書是彼得所寫,而且是在羅馬城遭火焚後不久,第一次大逼害展開之際成書的論點。不但如此,本書的目的乃在鼓勵居住在小亞西亞地方的基督徒。雖然外在的逼害猛烈,且欲徹底摧毀他們的信仰;但他們應剛強站立,在危機四伏,悽風苦雨的擊打下,屹立不倒。──《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