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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第四章

 

V· 爭鬥與謙卑的順服      41-17

 

A·   人與人之間並人內心中的爭鬥 41-10

在本章中雅各給他的讀者以指導為的是要鼓勵並使他們能與神、別人與他們自己之間有和平的生活,這與第一章緊密相聯(參46152148b15212749-10121)。

“雅各書第四章繼續探討爭鬥的問題,而且這裏他不僅僅是對314中提到的教師講話,也是對那些在同樣的罪的中的其他的弟兄所講,所討論的主題是爭鬥,爭鬥是由內裏而來,產生生長於世俗之心,愛世界與愛神不能同時並存(4-6節);基督必須抵擋魔鬼並與神親近(7-10節)”(Adamson, p. 165)

 

爭鬥的來源  41

在前面幾章一樣,雅各清楚地介紹了他讀者所面臨的問題,以此開始這一章的討論。雅各前面所探討的是和平的問題,(317-18),現在他責備信徒內裏與信徒之間的爭鬥。

“鬥毆”指的是幾個人之間的衝突,而“爭鬥”描述的是個人內心與在幾個人之間的緊張關係,這兩種形式的爭鬥都是和平的敵人。用一個反問句,雅各指出了這兩種爭鬥的來源就是宴樂,“宴樂”就是滿足的欲望(參路814;提33)。欲望的滿足也就是宴樂人們花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所要得到的東西。我是否是在花費時間、金錢和精力來滿足自己的欲望,還是來滿足神的願望?我們個人的欲望是我們人類本性的一部分,只要我們活在此身中,我們就擺脫不了它們對我們的牽引力,但它們不應控制我們的生活,而應由神的願望控制我們的生活。在我們的文化中,滿足個人的欲望被人們推崇,而是大多數人追求的目標,其中包括基督徒。

 

爭鬥的解釋  42-3  

42        私欲與未得滿足的欲望所產生的最終的結果就是殺害,這一點我們從該隱的時候起貫穿整個人類歷史我們看得很清楚。雅各也許並不是在指責他的讀者犯謀殺的罪,他只是在提醒他們只想滿足個人的欲望的生活所產生的嚴重的後果。同樣,當我們的欲望受挫的時候,就會產生鬥毆爭戰。

“在這些詞在這一節經文中所使用的意義上來看,人類生活中的確沒有什麼邪惡不可以從人的貪孌追蹤到其根源。貪戀並不總是帶來財產,嫉妒也不能使人得到被嫉妒之人所擁有的,其結果明顯是爭戰鬥毆”(Tasker, p. 87)。

唯一獲得滿足的方法就是求神賜給,在上下文中“有”這個詞包括滿足神對我們的願望這樣的意思。

43        但經常我們向要那些能使我們滿足我們自己私欲的東西:更多的時間、更多的金錢、更多的精力,以使我們能做那些我們所願而非神所願我們之事。我們所需要做的是求神使我們對他的應許與命令有更多的渴望,對我們自己非他所願之事有更少願望。(參太77-11

 

如上所行的本質  44-5

44        真正的問題是:我會愛誰,我自己還是神?這世界要我們愛自己,把我們自己的喜樂置於神的喜樂之前,如果我們如此而行,作為神屬靈的新娘就是不忠的,我們就是有意地選擇了跟隨這世界的哲學而神的旨意。若我們追隨這世界的哲學,我們就不能與神有和好的關係(太624)。

45        在這一節中,雅各對他剛才所肯定的(4節)給了聖經上的支持,他並沒有引用特定的經節,但他明顯以一種新的表達方法概括了聖經有關這個題目的教導。(See Sopie S. Laws, “Does Scripture Speak in Vain? A Reconsiderationof James IV. 5,” New Testament Studies 20 [1973-74]:210-15)將他這個新的表達方法翻譯好很難,但最好的翻譯似乎是這樣的,“你們不會認為神使其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使我們嫉妒的吧?”

 

選擇行善的動力  46-10

46        相反,神並不試探我們行惡,而是給我們更多可以使我們行善之事:忍耐、力量、意志力等,所有這些都靠神的恩典來滿足。這裏所引用的箴言書334提醒我們,驕傲之人,就是那些尋求自己樂趣之人,將會受到神的抵擋;而謙卑之人,就是那些將神的願望放在他們生活中第一位之人,神會給他們恩典來抵擋來自裏面與來自外面世界的攻擊。

47        根據神這種恩典的供應,我們應該對那些處在這種爭戰的人採取一種特定的態度。

向著神,我們必須謙卑地順服。這意味著那些對他重要之事我們要看為對我們重要,使在我們生活之中優先之事與神的優先之事相合,活著不為滿足我們自己個人野心,而是用我們的生命來滿足他的願望。

我們必須堅定地抵擋撒但。我們若抵擋他,他就會離開我們逃跑。撒但試圖要我們做什麼呢?在聖經中所記載的他對人的試探,包括他對夏娃與耶穌基督的試探表明,他是想要我們懷疑、否認並違背神的話(創3章;太4章),我們就是通過拒絕這樣行來抵擋他。

48        一方面我們需要抵擋撒但,同時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與神親近,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他就會與我們親近。但為了要與神親近,我們必須經歷一個潔淨的過程,這過程使我們想起過去以色列的祭司曾經做過的,我們的手,象徵我們的外表的行為,必須通過認罪來洗淨;我們的心懷二意,象徵著我們內裏的態度與動機,也要同樣的得到潔淨。我們的手必須要除淨罪,我們的心必須除掉虛偽。單一的心思包括目標的專一,即為神的榮耀而活而不是即為神的榮耀也為自己的私欲而活。

49        在這裏雅各呼籲那些因追隨享樂主義而與世界妥協的讀者與神恢復關係。雖然在追求個人私欲的過程中會有歡笑與快樂,但在悔改的過程中必須把這些拋棄掉。雅各並不說基督徒應該過一種悲慘、哭泣、抑鬱的生活,這些表現只不過是從先前有罪的生活態度與方式中悔改而有的證據。

410      在對這一部分直接的建議(7-10之前,雅各在這裏口發出他開始時的調子:在謙卑中順服神,將神置於自己之前,這樣做總會使神將他立刻並最後升高。既然這是神可以使用我們的條件,他就會為他榮耀的緣故繼續這樣做下去(參太2312;路14111814;彼前56)。

 

B· 自我升高 411-12

探討了在信徒中及普通人中人際間與人內心的特定的爭鬥之後,雅各下面討論了同一個問題的不同方面,為的是進一步激勵他的讀者能放棄這世界個人主義的哲學。評斷別人是危險的,不僅是因為它是一種自私,也是因為批評者在他評斷別人的時候,他抬高自己在神之上。

411      這裏的批評是以一種蔑視或貶低的態度來談論別的基督徒,批評別人一個人肯定會認為他是對的,他所批評的人是錯的,這是論斷。這裏的律法也許指的是神總的律法。當我們批評弟兄的時候,我們就是得罪了神的律法,因為神已經啟示了我們不可批評或論斷我們的弟兄(參未1915-18),我們應該彼此順服(如弗521;加513)。因此這樣一個人不是在一個謙卑的態度上而是把自己升高到一個審判的位置上(參10節)。

“我們必須注意到雅各在這裏的教導的深遠影響:為了現代社會的健康,尊重法律與秩序(我們經常被告知要如此行),但雅各繼續提醒我們(12節),既然神是所有法律的根源,那麼在這個‘凡事皆可’的社會裏,最終受到危險的是對神自己的權柄的尊重”(Adamson, p 177)。

412      論斷別人是常有的事,但對於屬血氣之人來說並非合宜,我們最終都要向神負責,且必須將對他僕人的判斷留給他(羅141-13)。我們需記得,我們是與那些我們想要論斷的人處在同一地位上。

我們是弟兄和鄰舍。(參申3239;撒上26-7;王下57

 

C· 自我依靠 413-17

象在前面幾章一樣,雅各從對一個實際問題的探討轉到其環境更大的問題(即生活中的環境),他已經指出了人際之間及個人內心的衝突的根源是自我中心,並解釋了批評將批評者置於神才應有的位置,現在他描繪了一個自我為中心的人的生活方式以便使他的讀者能清楚地看到這個問題的根源。

象舊約的先知一樣雅各面對他的聽眾:“來”(參賽118;等)在雅各這個形象比喻中的猶太人也許一個旅行的猶太商人,“現代資本主義財富物質主義的中心”(Adamson, p. 178)。在雅各那個時代的文化裏,猶太商人是很常見的,他們當中的一些人也許是猶太人基督徒。人的計畫本身並不錯。

414      問題是這買賣人所沒有考慮的事:他應對神完全信靠(參路1218-20;約155)。

他的計畫應該是在對神依靠,並認識到生活各個方面都在神的主權控制這樣情況做出(參徒1821;林前419167;腓21924)。

416      雅各責備了他讀者中有這種生活態度的人,他們覺得他們掌握自己的命運,並以此為樂,這是一個“自我塑造之人”的圖畫,他以神所給他之物為榮。這樣的誇口是不現實的,它表明了將人置於神之位的態度,因此它是邪惡的。

在這經節中,雅各提出幾個觀點展示忽視神旨意的危險:生活的複雜性(13節)、生活的不確定性(14a )、生命的短暫(14b)、和人的脆弱(16節)(Wiersbe, pp. 130-33)。

 

結尾的勸勉  417

剛才所描繪的人犯了忽視的罪,他沒有承認神在生命中所佔有的位置,保羅在這討論的結束提醒他的讀者要把他們所知的付諸於實際生活,他們應避免先入之見與自信,並應謙卑地順服神,做不到這一點就是罪。

── Thomas. L. Constable《雅各書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