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福音是神要人奉獻作活祭
(羅十二,十四章)
福音帶給人甚麼樣的生活呢?神希望接受福音的人,有甚麼樣的表現呢?(羅十二至十六)都是講這一問題。(九至十一章)是特別講到福音與猶太選民的關係,也討論神揀選的主權。(羅十二)帶來福音的生活:所有基督徒都要過活祭的生活(1),活祭包括了人與神的關係﹑與自己的關係﹑與世界的關係,活祭包括了我們在社會上的一種表現,包括了在教會裏的事奉,及人與其他人的種種關係,也講到基督徒與福音的關係。
(一)活祭的意義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十二1)身體,就是自己,包括了我們整個人的思想﹑情感﹑意志,不是只指凓物質的身體,乃是指凓整個人的存在。神希望每一個基督徒整個人完全奉獻!奉獻不是去讀神學,作傳道﹑作牧師,也不是去作宣教士。當然,讀神學,作傳道﹑牧師﹑宣教士的人一定是奉獻的人!但奉獻的人不一定作這些,乃是作活祭!這是向每一個基督的勸告,向每一個基督的挑戰!凡是接受了福音﹑被神大能拯救了﹑因信稱義﹑不斷經歷成義成聖﹑不斷得神榮耀的人,都要作活祭。活祭是與《舊約》的死祭相對的,《舊約》裏聖殿經常要獻祭物,獻給神為人贖罪!都是死祭,沒有活祭;《新約》不要死祭,只要活祭。死祭的意思可以表白出活祭的意思;任何一個死祭基本有兩個重大改變:1.主權的改變,2.目的的改變。牛羊沒有作祭物之前,可以自由的走來走去,吃草﹑喝水﹑耕田﹑拉車,有主權;一旦作了祭物,到了祭壇上,目的改變了,是為贖罪,為神的緣故,為凓神故來存在!甚麼叫做祭物?它是完全交神管理,按神的目的而活。甚麼叫做活祭?我們天天活在世上,照神安排的角色,為耶穌而活!天天尊主為大,主權交給主,在我們生活的環境裏照凓神的旨意而活,來滿足神的心(十四6-9)!
神要求每一個接受福音的人要這樣的過他的生活。我們這樣的敬拜是屬靈的敬拜;祭司獻祭物給神,是敬拜的過程。《舊約》是儀文﹑條例下的敬拜,《新約》是在聖靈中的敬拜,神所要的敬拜是我們以活祭的方式生活,這是一種敬拜!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奉!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活在世界上,神的要求:就是為主而活,當作活祭,獻在主前!
(二)怎樣過活祭的生活
有以下四個重點:
1.向自己死,
2.向世界死,
3.向神而活,
4.為主而活。
一個活祭必須有死祭的心態,任何祭物,一定要肯死;在《舊約》,它要被殺死;在《新約》,你不須被殺死,但你要肯將自己擺在一邊,當你的想法與神不一樣的時候,你要死!當你的喜好與神不一樣的時候,你要死!你的決定與神不一樣的時候,你要死!這是主耶穌告訴我們的。背十字架不單單是受苦的意思,而是面向死(太十六24)。彼得不懂得捨己,不懂得向自己死,因為他的想法與耶穌的想法不一樣;彼得的想法是:耶穌是基督,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是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的想法﹑喜好﹑決定與神的不一樣,我們願不願意說:「主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就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到了客西馬尼園,面對十字架時,祂所說的(太廿六39),就是活祭的表現。不再為自己活,然後才懂得為耶穌而活。人生下來,就是以自己為中心,但只為自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撒旦本是天使,因為自己而變成魔鬼的,牠要與至高者同等,要把寶座升到至高之處;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而敗壞智慧!」(結廿八17)為自己是會墮落的,《聖經》上記載許多失敗的人,都是為自己的緣故。該隱為自己的行為不如弟弟,就殺害他;參孫因為自己的情慾,結果墮落了;掃羅因為自己的驕傲而殺害大却……。人為了以自己為中心,違背上帝的意思。馬丁路德曾經說過一句很有意思的話:「羅馬的教皇我不怕,我怕的是我心中的教皇。」當我自己﹑想法﹑喜好﹑決定代替神,那是很可怕的!所以活祭的實在就是你要肯向自己死!今天我們活在這個世界,要影響這個世界,而不是被世界所影響。世界代表世人的價值觀,世人的價值觀常常是:不擇手段得到利益,所以貪污﹑欺詐……!世人常常笑貧不笑娼,世風日下,社會充滿暴力﹑色情。一個基督徒與世人的價值觀並不一樣!要把舊價值觀釘死,最重要的是在基督裏作新造的人,尊主為大!摩西可以享受王宮裏的榮華富貴,當中有許多罪中之樂,甚至可能繼承法老的王位,但他為了神的緣故,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這一切更為寶貴(來十一26)。這就是活祭的人生!我們是要把神的真理影響世界,不是被世界的價值觀帶凓走,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不要被這個世界變形同化,這就是活祭。
(三)活祭是向神的人生
聖靈在我們心中工作,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林後三17-18)一個基督徒過活祭的人生,就是常常讓神的靈在我們裏面改變我們。摩西四十晝夜在山上與神面對面談話,結果神的光照亮他,下山時臉上發光,自己卻不知道,百姓都不敢看他(出三四28-30)。神的光也要照亮我們,聖靈樂意天天光照我們;如果你要讓聖靈多光照你的心,你要打開你的心門;你是否願意全然讓聖靈光照呢?主耶穌在門外叩門;一個活祭的人生,把你的門都打開!心意更新才能變化,才懂得怎樣向神而活!神的旨意一定是善良的﹑純全的﹑可喜悅的。神的旨意在你裏面愈多,生命就愈豐盛,愈剛強壯膽!
察驗何為神的旨意,就是肯遵循而驗證!當神的旨意臨到我們,肯遵循而驗證的人是有福的。主耶穌降生的時候,
活祭就是為主而活,這是最基本的意思;不只是作傳道﹑牧師,乃是無論作那一行,都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3)!為耶穌而盡心竭力,作得最好的獻給耶穌,不是為升級薪而作,不是為作老板而作!每一個基督徒,無論作那一行那一業,都是盡心為耶穌;如果不是這樣,可能不懂得活祭的意義!神用福音大能拯救我們,讓我們因信稱義,讓我們能夠成義成聖,讓我們今生經歷祂的榮美形像,在永恆享受祂永遠的榮耀,神希望每一個基督徒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神的慈悲太偉大了,祂的兒子為我們流血﹑捨命,受盡羞辱,承擔我們罪的刑罰,作了挽回祭。保羅以神這樣的慈悲為理由來勸我們,神這樣愛我們,我們同樣將自己獻給神,乃是應該的!我們真正屬靈的敬拜,就是以這樣一種活祭的人生獻在神的面前!我們向自己死,向世界死,向神活,為主活!當我們肯這樣為主而活時,《聖經》說,這是神所喜悅的,是聖潔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黃子嘉《神榮耀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