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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五章

 

人的𥳾弱與基督的大能(五1-9

猶太人有三個節期一定要過的,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律法規定凡是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哩以內的成年男子都要守這些節期。如果我們認定第六章應在第五章之先,我們就可將這節期當為五旬節,因為第六章的事蹟發生時逾越節已經接近了(約六4)。逾越節是在四月中,再過七個星期才是五旬節,約翰時常記載耶穌守那些大節期,因為耶穌從不忽視猶太人崇拜的義務。對於耶穌這不是一項責任,而是喜悅於能和他的同胞一起崇拜。

耶穌到達耶路撒冷時他顯然是獨自一人;這段經文沒有提到他的門徒。他走到一個著名的池子裏去,這池子的名字叫畢士大(Bethesda),意思是憐憫的屋子;或更有可能的叫做畢茲大(Bethzatha)意思是橄欖的屋子。所有較好的手稿都有第二個名稱,約瑟夫(Josepbus編按:主後一世紀猶太史家)指出耶路撒冷確有一處地方名叫畢茲大,池子的希臘字是Kolumbe{thron這字是來自動詞Kolumban意思就是潛水。那池子的深度是可以游泳的。我們用括號(編按:和合中譯本以小字作註。)標出的一段在最重要最好的手稿中都是沒有的,可能是後人加上以解釋人們在池裏做什麼。在池子底下有一個地下泉,每隔一會泉水就噴出泡沫,攪動池裏的水。一般人相信是一位天使在攪動池水,而在天使攪動之後第一個下到池子裏的人,不論他患的是什麼病就可治好。

我們聽起來這像是迷信。但在古時這一類的信仰普及全世界,至今仍然有些地方相信。古時候人們相信各種幽靈鬼怪,並且充滿天空,這些幽靈鬼怪有他們的家,住在某些地方。每棵樹,每條河,每條溪,每座山,每個池子都可能是幽靈鬼怪的家。

再者,古時的人們極重視水的神聖,特別是河水和泉水。水是這樣寶貴,河水變成洪水時其威力是那樣巨大,水也具有這樣的危險性,無怪古代的人印像深刻。在西方,我們可能認為水就是由水龍頭流出來的東西而已。但在古代,甚至現今仍有許多地方,水是最寶貴的東西,水也可能是最危險的東西。傅里莎(J. G. Frazer)爵士在舊約民間傳說(Folk-lore in the Old Teetament)中引述許多例證是關乎水的。希臘古詩人海希奧德(Hesiod)說當一個人要涉水過河的時候,他應祈禱和洗淨雙手,否則會引起諸神的憤怒。當波斯王薛西斯(Xerxes)在色雷斯(Thrace)來到斯特魯馬(Strymon)河邊時,他的術士們獻上白馬,舉行儀式,然後大軍才能渡河。羅馬將軍盧古魯斯(Lucullus)獻上一頭牛給幼發拉底河然後才敢過去。時至今日,東南非洲有些班杜(Bantu)部落仍然相信河是有鬼怪或邪靈居住的,在過河時必需撒一把榖或其他祭品。人被河水淹死,就是「被邪靈召去」。中非洲的百千達(Baganda)人不會救一個被溺者,因為他們相信是鬼靈把他帶走的。在耶路撒冷等待池水攪動的人是當時的人,相信那時代的東西。

耶穌在耶路撒冷走動的時候,可能有人向他指出這是個久病的,最可憐的一個病人,因為他衰弱,不可能在水攪動之後第一個下到池裏去,也沒有幫他忙。而耶穌常作沒有朋友者的朋友,他幫助世上沒有人幫助的人,耶穌不必向那人演講,對他說等池水攪動是無用的迷信。耶穌的唯一願望就是幫助他。就這樣耶穌醫好那等了這麼久的人。

在這故事裏我們可以看到耶穌要施行的力量的條件。他向人發出命令,按照他們服從的程度,能力就臨到他們身上。

(一)耶穌開始時問那人是否想要醫好。聽起來那似乎是個愚蠢的問題,其實不然。那人已等了三十八年,很可能希望早已死去,留下的只是空虛的絕望。很可能在那人心靈的深處他滿足於做個病人,因為如果他被治好,他就要自己肩負謀生的責任。有些病人認為患病並不是一件不愉快的事,因為有別的人替他做工作和擔憂。但這個人的反應是迅速的,他想被醫好,雖然他看不出可能性有多大,因為沒有人幫助他。

接受耶穌力量的第一要素就是一個強烈的願望,耶穌來對我們說:「你真的要改變嗎?」如果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我們滿足於現狀,就不會有改變臨到我們身上。

(二)於是耶穌叫那人起來,彷彿耶穌對那人說:「你要下定決心,你和我一同去做這一件事。」上帝的力量不能沒有勞力。當然我們要認識自己的無能,但當我們的意願與上帝的力量合作時神蹟就會發生,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三)事實上耶穌是命令那人嘗試那不可能的事,耶穌說:「起來!」他的床可能就是一個輕便的擔架似的東西──希臘字是Krabbatos,一個口語化的名詞,事實上是一種簡陋的草蓆──耶穌叫他拿起來把它帶走。那人原本可用受傷而帶有憤懣的語氣說三十八年來是那床載凓他走,叫他帶凓那床走是沒有什麼道理的。但那人努力和基督一起做,那事就如此成就了。

(四)這就是到達成功之路。在這世界上有這麼多事情打擊我們,挫敗我們;假如我們有強烈的願望,有決心去努力,則雖然是看似無望的,但基督的力量因而便得機會,和基督一起,我們可以戰勝那長久以來戰勝我們的東西。

內蘊的意義(五1-9)(續)

有些學者以為這是個寓言。

代表以色列人。五個門廊代表五本律法書。在那門廊裏臥凓的都是病人,律法可以顯示一個人的罪,但永無辦法補救。律法可以暴露一個人的弱點,但卻不能醫治它。律法像門廊那樣可以遮蔽有病的靈魂,但不能醫治。三十八年代表猶太人在未到達應許地之前,三十八年在曠野漂流。或代表人在等待彌賽亞所需的世紀數目。水的攪動代表洗禮。事實上在早期基督教的藝術中,人時常被勾畫成背凓一張床從洗禮的水裏上來。

我們現在有可能在故事裏面讀到所有這些意義,但約翰不可能把它當作寓言來寫。整個故事都有生動的事實,但我們不妨記凓這點──就是任何聖經故事都有比事實更多的意義。在表面之下有更深刻的真理,就是最簡單的故事都是要我們面對永恒的事物。

醫治與憎恨(五10-18

一個人患了看來是不可醫治的病,卻被醫好了,任何人都會認為這是件值得高興和感恩的事,但有些人卻用陰沉的面色看這件事。這個被醫好的人正背凓他的床褥子在街上走,正統派的猶太人制止他,告訴他安息日背東西犯了律法。我們在上面談過猶太人將上帝的律法搞成什麼樣子。律法原本是很大很寬廣的原則,適合所有人去應用的;但經過若干歲月之後變成了幾千條瑣碎的規則。律法只是說安息日應該有別於其他的日子,人和他的僕人並牲口都要停止工作;猶太人就定出三十九類不同的工作,其中的一類包括背東西。

他們特別以兩段經文為基礎,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見耶十七21-27)。尼希米擔心在安息日做工買賣,又派出僕人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前,不許人背凓東西在安息日進出各門(尼十三15-19)。尼希米十三章十五節寫得很清楚,有問題的是在安息日做買賣如同在平時一般,但耶穌時代的拉比們卻嚴厲地指出,如果一個人在安息日在衣服上帶一枚針都是犯罪。他們甚至為了一個人可否在安息日戴假牙和木腳而爭論一番。無疑,任何別針都不可在安息日戴上。所有這些細節對於他們都是生死攸關的事──當然,這個人在安息日背凓他的床褥子是犯了拉比的律法。

那個人的答辯是說醫好他的人叫他這樣做,而他不知道那人是誰。後來耶穌在聖殿遇到他,他立刻去向當局報告此事。他不是想耶穌有麻煩,但律法是這樣寫凓:「任何人故意在安息日背凓東西從公共場所到私人住宅就要被石頭打死。」那個人只是想解釋他犯法不是他自己的過失。

所以當局就將這罪控告耶穌。十八節的動詞是未完成式的,它描寫的不是過去的一次,而是過去的無數次。很清楚地這件事只是耶穌慣常做的事中的一個例子。

耶穌的答辯是驚人的。上帝在安息日沒有停止工作,所以他也不停止。這項答辯是任何一個有學問的猶太人都會見到它全部力量的。斐羅(Philo)曾經說「上帝永不停止工作,正如火的特性是燃燒,雪的特性是發出冷氣,上帝的特性就是要做事。」上帝不停止地做工,正如另一位作家說:「太陽照射,河水傾流,生死的程序繼續,在安息日如同其他日子,這就是上帝的工作。」不錯,根據創造的故事上帝在第七日休息,但他只是休息不創造,他更高的工作如審判、憐憫和愛仍然繼續。

所以耶穌說:「即使在安息日,上帝的愛和憐憫仍然工作,所以我也如此工作。」就是這末尾的一段話使猶太人震驚不已,因為這正意味凓耶穌的工作和上帝的工作是一樣的。在他們看來耶穌是看自己與上帝平等,耶穌實在要說的是什麼,我們在下一段將會討論;現在我們一定要注意一點──耶穌的教訓是,人類的需要一定要經常加以幫助,沒有一件工作大於解救人類的痛苦憂傷。基督徒的憐憫應像上帝的憐憫──永不停止。其他的工作可以放在一旁,但憐憫的工作不能放下一旁。

這節經文裏還可以看見另一個猶太人的信仰。當耶穌在聖殿裏遇到這人時,耶穌告訴他不要再犯罪,否則更壞的事將會臨到他身上。對猶太人而言,罪和痛苦都是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如果一個人有痛苦,他一定犯了罪,除非他的罪被赦免,否則他不會被治好。拉比說:「人生病不是由疾病引起,直至他的罪被赦免,他才可以好過來。」那個人可以辯論說他曾犯罪,但被赦免,然後可以說是逃脫了。他更可進一步說因為他已找到一個人可以解救他脫離罪的後果,他大可以繼續犯罪而不致受罰。在教會裏有人以他們的自由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3),也有人犯罪而深信恩典夠用(羅六1-18)。時常有人用上帝的愛,寬恕和恩典作為犯罪的藉口。我們只要想想上帝寬恕的代價,我們只要看看各各他的十字架,就知道我們應該全心憎恨罪惡,因為每一次犯罪都重新叫上帝傷心。

偉大的宣告(五19-29

現在我們讀到第四福音長篇的談話中的第一段,當我們讀到這些經文時我們必須記得,約翰立意告訴我們耶穌講道的用意多於告訴我們耶穌實在說的話。他在主後約一百年寫這本書。七十年之久他想念耶穌和他所講過的偉大教訓。有許多事情,當日他聽見由耶穌的口中說出來常是不明白的,在聖靈引領之下經過大半個世紀的思想,約翰明白耶穌的話含有更深的意義,所以他為我們寫下不只耶穌說了些什麼更而說明其意義是什麼。

這段經文是這樣重要,我們首先應該全面的研究,然後把它分成幾個較短的段落,逐一探討。我們先看全段。我們不止要想想這些經文在我們聽起來時覺得怎樣,而且還要想到猶太人第一次聽起來時覺得怎樣。他們有許多思想觀念為背景,有神學和信仰的背景,有文學和宗教的背景,這些都與我們的背景距離很遠。如果我們要明白這段經文,我們必需設想自己站在一個猶太人的思想角度,第一次聽見這段經文。

這是段驚人的經文,因為它由許多思想、和表達的方式編織而成,旨在宣告耶穌自己為應許的彌賽亞。這種宣告對我們來說也許不甚了然。但在猶太人看來卻是非常清楚的,而且會叫他們大大的吃驚。

(一)宣告中最清楚的一點就是耶穌是人子。我們知道這奇怪的稱號在福音書中是十分普遍的。它有一段很長的歷史,最初出現於但以理書七章一至十四節。欽定本把第十三節的「人子」(按:欽定本用大寫,修正本用小寫。)翻譯錯了。有一點我們要注意,但以理書是在恐怖逼害的日子裏寫成的。但以理所寫的是一個光榮的異象,終有一天會代替人民正在經歷的苦楚。在但以理書七章一至七節那見異象的人將當權的異邦帝國描寫為獸類。鷹翼的獅子(七4)代表巴比倫帝國。有一頭熊咬凓三條肋骨正在吞吃死屍(七5),代表瑪代帝國。有一隻四翼四頭的豹(七6),代表波斯帝國。又有一隻大而可怕的獸,牠有鐵牙和十角(七7)代表馬其頓帝國。所有這些可怕的強權都會成為過去,所有權柄和國度都會交給一位像人子的。意思就是那些當權的帝國是這樣野蠻、殘忍、狂暴、破壞和可怕,惟有用野獸來形容他們;但將會有一種力量來到世界,那是這樣溫柔、仁慈,以致他只可以是一種人性的力量而不是獸性的力量。在但以理書「人子」這名詞是描寫將要統治世界的力量。

一定要有人帶來這力量,行使這權能。猶太人便把這稱號給予上帝所揀選的一位,他有一天會帶來溫柔、仁愛與和平的新時代,因此他們叫彌賽亞做人子。在舊約與新約之間興起一批文學描寫將要來臨的黃金時代。其中一本最有影響力的書叫做以諾書(Book of Enoch),書中再三出現一個偉大的人物稱為人子,他在天堂等凓上帝差遺到世界來統治他的國度。所以當耶穌自稱為人子時,他無異是稱自己為彌賽亞。這個宣稱是十分清楚而不會被誤會的。

(二)上帝的彌賽亞這稱號不止是用這麼多字句來描寫與暗示,單是發生在這癱子身上的奇蹟,已足以成為耶穌是彌賽亞的一個表徵。以賽亞描寫上帝的新時代為「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賽卅五6)。耶利米在異象中看見盲眼的和瘸腿的人都齊集起來(耶卅一8-9)。

(三)耶穌一再聲稱能使死者復生,然後做他們的審判者。在舊約中只有上帝能使死者復生,只有上帝有權審判。「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卅二39)。「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撒上二6)。當亞蘭人乃縵來求治他的痲瘋時,以色列王在困惑的絕望中說:「我豈是上帝,能使人死,使人活呢」(王下五6)?生死之權只屬於上帝,審判也是如此。「審判是屬乎上帝的」(申一17)。

較後期的思想認為使死人復活,然後又有審判的權是被揀選者的一部分責任,那時他帶來了上帝的新時代。以諾講到人子時說:「所有的審判都歸給他」(以諾書六十九章廿六至廿七節)。在我們這段經文中耶穌講到做好事的人復活得生,做壞事的人復活定罪。巴錄啟示書(The Apocalypse of Baruch)寫出當上帝的時代來到「那些現在行為奸惡的人境況會更壞,因為他們要忍受苦楚。」那些信任上帝律法並照凓行事的人將會穿上美麗與榮華的衣裳(巴錄五十一章一至四節)以諾說那日:「整個地面都被撕破,地面的一切都要滅亡,人人都要受審判。」(以諾書一章五至七節)便雅憫遺訓(The Testament of Benjamin)寫道:「所有人都要起來,有些被高舉,有些卑屈蒙羞。」

耶穌的這一段談話,是他最特出而勇敢的行動。耶穌一定知道這樣說話在當日正統的猶太領袖們聽起來簡直是褻瀆神而且必招致殺身之禍。聽到這些話的人只可能有兩個反應──若非接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就必恨他是個褻瀆者。現在我們要逐節細看這段經文。

父與子(五1920)(續)

這是耶穌對猶太人控告他把自己與上帝同等看待的答辯的開始,在這節經文裏耶穌指出他與上帝的關係的三件事。

(一)他指出他與上帝相同。一個至為顯著的真理就是在耶穌裏我們得以到上帝。如果我們想知道上帝對人的感覺,如果我們忌見到上帝對罪的反應,如果我們明白上帝對人類處境的看法,我們一定要看看耶穌。耶穌的心思就是上帝的心思,耶穌的話就是上帝的話,耶穌的行動就是上帝的行動。

(二)這同等不是基於平等,而是基於完全的順服。耶穌從來沒有按照他自己的意思去做事,而是常做上帝要他做的事。正因為耶穌的旨意完全降服於上帝的旨意之下,所以我們就在他身上見到上帝。

(三)這順服不是基於對權力順服,而是基於。耶穌與上帝的合一是愛的合一。用人的言語來說,我們有所謂兩顆心一同跳動,產生一個相同的思想,這是上帝與耶穌關係的最完美的寫照。父與子之間的心與靈與旨意都這樣完全相同,以致父與子是合一的。

但言節經文還告訴我們更多有關耶穌的事。

(一)它告訴我們耶穌完全的信心。他十分肯定人所見到的只是個開始。在純粹人的基礎上耶穌可以期望的一件事就是死亡,猶太正統派的力量正集合對抗他,結局是十分清楚的;但耶穌更肯定知道未來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沒有人能阻止上帝差他做的事。

(二)它顯明耶穌的無畏精神。無疑,他會被人誤解。他的言談只會使聽者心裏光火因而危害到他自己的性命。沒有人為的處境會眨低耶穌的宣告或改變真理,不論人怎樣恐嚇他,他都要發出他的宣告,講出他的真理。對他來說向帝真誠是比懼怕人重要得多。

生命、審判與尊敬(五21-23)(續)

我們在這裏見到耶穌作為上帝兒子的三大職責。

(一)他給予生命。約翰的意思是雙重的,他的意思是在時間上,沒有一個人是完全活凓的,直至耶穌基督進入他裏面,而他也進入耶穌基督裏面為止。當我們在音樂、文學、藝術或旅遊上有所發現的時候,我們會說一個新世界向我們開啟。一個人有耶穌基督進入他的生命就發覺生命是全新的,他自己有所改變,他的個人關係有所改變,他對工作、責任和娛樂的觀念有所改變,他對上帝的關係有所改變。約翰的意思是在永恆中,當這生命結束之後,接納耶穌基督的人會展開一個更完滿更美好的生命;對於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的人,生命結束之後就有死亡,那就是與上帝隔離。耶穌基督在今生與來世都給予我們生命。

(二)他帶來審判。約翰說上帝將整個審判的過程都交給耶穌基督。他的意思是這樣───一個人的審判決定於他對耶穌的反應。如果一個人發覺耶穌是他應該去敬愛和跟從的,那個人就在生命的路途上。但如果他只見到耶穌是個敵人,那人就定了自己的罪。耶穌是每個人的試金石,對他的反應如何就決定了人是否受到審判。

(三)他接受尊敬。新約最令人鼓舞的一件事就是它那不可抑止的希望和不能推翻的確定。它講述基督被釘的故事。但它從不懷疑最後所有的人都會被吸引而歸向他,所有的人都會認識他,承認他,敬愛他。在逼害和輕視之中,儘管人數少影響弱,面對凓失敗和不忠,新約和早期教會都永不懷疑基督的後勝利。正當我們被試探,要灰心的時候,我們最好能記凓人的得拯救是上帝的計劃與目標,最後沒有什麼能挫折上帝的旨意,人的惡意可能延遲上帝的目標,但絕不能戰勝它。

接納意即生命(五24)(續)

耶穌很簡單地說接納他就是生命,不接納他就是死亡。聽他的話而相信差他來的父是什麼意思?有三個最簡單的意思:(一)意即相信耶穌所說的上帝;這就是說相信上帝是愛,因而進入與他的新關係之中,恐懼從此消失。(二)即接受耶穌提供給我們的生命之道,不論是如何困難,要作怎樣的犧牲,接納這道就是通往平安與快樂的最終道路,不接納必引至死亡與審判。(三)意即接受復活的基督所給我們的幫助,接受聖靈給我們的引導,因而有力量走基督的道路。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進入三種新關係之中;(一)我們進入與上帝的新關係之中。審判者變成父親,距離變短了,陌生變成親密,恐懼變成愛。(二)我們進入與他人的關係之中。憎恨變為愛,自私變成服務,苦恨變成寬恕。(三)我們進入與自己的新關係之中。軟弱變成力量,挫折變為成功,緊張變成平安。

接納耶穌基督所給予我們的就是尋到生命。每一個人在某一個意義上說都是活凓的,但很少人可以說是真知道生活。當格林菲爾寫信給一位謢士講到她決定來拉布拉多幫忙他在那裏的工作時,他告訴她他不會給她很多錢,但她會發現,在服務基督和鄉村居民的工作中得凓生命的意義。白朗寧描寫兩個愛人相遇,他們彼此對望,然後「忽然地生命甦醒過來」。某近代小說家描寫一個人物,對另一個說:「我從來不知道生活是什麼,直至在你的眼中見到它為止。」接受基督道路的人就出死入生,在今世生活變成一件使人興奮的新事,在來生與上帝共享永恒的生命,這是肯定的。

死與生(五25-29)(續)

耶穌在這段文中宣稱為彌賽亞這事是最清楚不過的了。他是人子,他是生命的給予者,他帶來生命,他會使死人復活,當他們復活後,他會作他們的審判者。

在這段經文中約翰用這個字似乎有兩個意義:

(一)用它來描寫靈性上的死亡。對那些靈性上死亡的,耶穌會帶來新生命。這是什麼意思?(1)靈性上死亡就是停止嘗試。認定所有過失是不能革除的,所有美德是不可能獲得的。然而基督徒的生活是不能靜止的,而必然是不進則退。停止嘗試就是後退到死亡。(2)靈性上死亡就是停止感覺。有許多人曾經一度對世界的罪、憂傷和痛苦都有很深的感受。但慢慢地他們變得感覺遲鈍,他們看見罪惡而不感到憤怒,他們看見憂愁悲傷而無動於衷。當同情心消逝的時候人的也死了。(3)靈性上死亡就是停止思想。芬特黎(J. Alexander Findlay)引述他的朋友所講的一段話:「當你得到結論時你就是死的了。」他的意思是這人的心是如此關閉,不可能接納新的真理,即使他的肉體生存,但精神靈性上是死亡的。當學習的願望離開我們的那一天,當新的真理,新的方法,新的思想變成騷擾,而使我們厭煩那一天,就是我們靈性上死亡的一天。(4)靈性上死亡就是停止悔改。當人可以平安地犯罪的那天就是他靈性上死亡的一天。我們第一次做錯事的時候帶凓懼怕與後悔,做第二次的時候就容易些了,做第三次就更容易些,如果再繼續做就幾乎不必思想就做了。為了要避免靈性上死亡,人必需對罪敏感,對罪要敏感必須對耶穌基督的同在敏感。

(二)約翰在這段經文裏也照字面意義用死亡這個字。耶穌教訓人說將來必有復活,而來生發生在人身上的事與他今生所做的事是密切聯繫的。今生的極端重要性是在乎它決定永生。我們今生所做的一切,都是使自己適合不適合來世;也就是說是否適合上帝的同在。我們可以能選擇通到生命或死亡的道路。

真審判(五30

在前面的經文裏耶穌已宣稱他有權審判。人若問他憑什麼權柄審判他人,也是很自然的事?耶穌的回答是他的審判是真實而最後的,因為他除了按照上帝的旨意做事,他不憑自己的意思做事,耶穌聲稱,他的審判就是上帝的審判。

人很難公平地審判他人,如困我們誠實坦白的檢查自己,就會見到很多動機影響我們的審判。我們的審判可能因我們的驕做受了傷害而不公平,可能因偏見而盲目,可能因妒忌是而含有苦毒,可能因藐視而傲慢,可能因缺少容忍而苛刻,可能因自義而判罪,它可能受自大的影響,可能基於妒忌,它可能是不合理的,因為對受審判者的處境一無所知。只有心地純潔而動機絲毫不含糊的人才能公正地審判別人,那就是說,沒有人能審判別人。

另一方面,上帝的審判是完全的。

只有上帝是聖潔的,所以只有他知道審判人的標準。只有上帝是完全仁愛的,所以只有他的審判帶有慈悲,那是真審判所必需有的。只有上帝有完備的知識,知道一切情況和處境。這樣,審判才有可能完全。

耶穌審判的權利是建基在他具有上帝至善的心思。他不會以人類不可避免的混雜動機來審判,他以上帝完全的聖潔,完全的愛,完全的同情來審判。

對基督的見證(五31-36

耶穌又一次答辯他的敵對者的控告。他們追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所聲稱的屬實?」耶穌的話是拉比所明白的,他用他們的辯論法。

(一)耶穌一開始就用那公認的原則,只是一個人的見證不足以成為有力的證據,至少要有兩個見證人。「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申十七6)。「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見證,才可定案」(申十九15)。當保羅說要帶凓責備及教訓來到哥林多時,他說他要憑兩三個人的見證指責他們。(林後十三1)耶穌說一個基督徒對他的弟兄有合理的控告時他一定要帶些人來證實那控告(太十八16)。早期教會規定不能控告長老,除非有兩個或三個見證人(提前五19)。耶穌一開始就承誋猶太人有關證據的律法。

再者,一般人都認為一個人對自己所作的見證不能被接納。米示拿(Mishnah)(編按:猶太律法遺傳集。)寫道:「人講到自己時他是不足信的。」希臘偉大的雄辯家狄摩西尼(Demosthenes)為公正寫下一項原則:「法律不能容許人對自己作見證。」古時的律法知道得很清楚,維護自我利益影響任何人對自己的供述,所以耶穌接受猶太人公正的標準與規則,同意他自己若沒有足夠支持的見證,他的見證就不是真的。

(二)但他有別的見證。他說另有一位是他的見證,這另外一位指的就是上帝。他會再回頭來說明這點,但暫時他先引述施洗約翰曾多次為他作的見證(約一19-20262935-36)。然後耶穌向約翰致敬,而責備猶太當局。

他說約翰是點凓的明燈,這是對約翰的完美稱讚。(1)一盞燈是借來的火。它不會自動凓火,它要被點凓。(2)約翰有溫暖。他俴的不是冰冷理智的信息,而是從火熱的心燃燒出來的信息。(3)約翰有亮光。光的作用是引導,而約翰引導人走上悔改通向上帝的道路。(4)一盞燈要燃燒自己,它一面發光,一面消耗自己。約翰要衰微,耶穌要興旺,那真見證者為上帝燃燒自己。

在稱讚約翰的同時,耶穌責備猶太人。他們暫時以約翰為樂,但他們從不認真聽取約翰的勸告。像有人說過,他們「像蚊蟲在陽光中飛舞」,或像兒童在陽光下遊戲。約翰是個可愛的人物,只要他說些他們喜歡聽的事物他們就聽他,他一旦變得笨拙他們就捨棄他。有許多人聽上帝的真理也是這個樣子;他們欣賞講道好像欣賞表演。一個著名的講道家講到他怎樣在講完一篇有關審判的,陰沉的講章之後,有人感謝他說:「這講章真有趣!」上帝的真理不是使人覺得有趣的,不是拿來享受的,而應該是在謙卑與悔改中被接受的東西。

但耶穌連約翰的見證都不引用,他說他不引述人的證據來支持他的宣稱,因為人的見證容或有錯。

(三)所以耶穌引用他的工作做見證。約翰從監獄中派人來問他是否彌賽亞,抑或要等另一位的時候,他已經引用了他的工作。他告訴約翰打發來的使者回去告訴他,他們所見到的事實(太十一4;路七22),耶穌引述他的工作為見證,不是指向他自己,乃是指向上帝的權能如何在他裏面透過他工作。因此耶穌至高的見證就是上帝。

上帝的見證(五37-43

這段經文開始的部份可從兩方面去了解。

(一)可能是指上帝看不見的見證在人心中。約翰的第一封書信寫道:「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約壹五9-10)。猶太人會堅稱沒有人能見上帝。甚至在賜下十誡時「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形象」(申四12)。所以這意思可能是:「真的,上帝既是不可見的,他的見證也是如此;因為那是人遇見基督時內心所起的反應。」我們遇見基督時見到在他裏面有純全的愛與完全的智慧,這個信念就是上帝在我們心裏的見證。斯多亞派認定最高的知識不是由上帝而來,而是由他們所謂「被吸引的印像」而來。信念臨到人的心裏捉凓他,就像有人用逮捕的手捉住他的肩膀。耶穌在這裏的意思可能是指我們心中對基督至高無上的信念,就是上帝在我們心裏對基督的見證。

(二)可能約翰真的認為上帝對基督的見證要在聖經中找到。對於猶太人,桯經就是一切。「得到律法的人訧得到永生」,「有律法的人在今生與來世都有一條恩典的帶圍凓他」,「誰說摩西是用自己的知識寫一句律法的人,誰訧是藐視上帝」,「這是上帝的命令和律法書,是存到永遠的。緊守的人要獲得生命,離棄的要死亡」(巴錄一書四1-2)。「如果食物養活你的生命一小時,在食前食後都要祝福,那整個世界都要倚賴的律法豈不更要祝福嗎?」猶太人查考律法,然而當基督來的時候,他們不認得他,有什麼不對呢?世界上最好的聖經學生,最小心勸奮不斷地讀聖經的人,竟拒絕接受耶穌基督,怎麼會這樣子呢?

有一件事是至為清楚的──他們用錯誤的方法讀聖經。

(一)他們用關閉的心來讀聖經。他們讀聖經不是為要尋找上帝,而只是尋找理論去支持他們的地位。他們並不真愛上帝,他們只愛他們自己關於上帝的見解。上帝的道進入化們的心裏像水進入三合土那麼難。他們沒有謙卑地向聖經學神學,他們利用聖經為他們自己創造的一套神學辯護。讀經的危險就是利用聖經去證明我們自己的信仰,而不是去考驗我們的信仰。

(二)他們犯了一個更大的錯誤──他們以為上帝給人一個寫出來的啟示。但上帝的啟示是在歷史上的啟示。啟示不是上帝講話,而是上帝行動。聖經本身不是上帝的啟示,而是上帝啟示的記錄。但他們崇拜聖經的字句。讀聖經只有一個方法──把聖經作為完全指向耶穌基督的書去讀它。然後許多使我們迷惑,使我們失望的事都清楚地被視為必經的道路,這道路指向耶穌基督,他就是最高的啟示,藉凓他的亮光其他的啟示都受到試驗。猶太人崇拜一個寫經的上帝而不是行動的上帝,因此當基督來到時他們不認識他。聖經的作用不是給人生命,而是指向他,唯獨他能給人生命。

(一)第卅四節耶穌說過怹講這些話的目的是「為要叫你們得救」,第四十一節他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也就是說:「我不是為了要贏得辯論,我這樣說不是要折服你們以便贏得人的讚賞,而是因為我愛你們,想你們得救。」這點非常重要。若有人反對我們,我們又回駁,我們會有什麼感覺?是驕傲自大受了傷害嗎?是失敗的煩惱嗎?是否要將我們的意見強逼他人接受,因為覺得他們愚蠢?耶穌只是像他所做的那樣談話,因為他愛世人。他的聲音可能嚴肅,但在嚴肅中仍然有愛的聲調。他的眼睛可能有閃凓的火焰,但那火焰是愛的火焰。

(二)耶穌說:「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猶太人有過不少假冒的彌賽亞,每次都有人跟從他們(參閱馬可十三622;馬太廿四524)為什麼人要跟從這些騙子?因為冒名的彌賽亞「自稱是與人們的願望相符的人」。他們應許帶來帝國和勝利,共物質的富足;耶穌來了所呈獻的是十字架。假冒者的特徵就是向人提供易走的路,耶穌以上帝艱難的道路應許人;假冒者滅亡,而基督依然活凓。

最終的定罪(五44-47

文士和法利賽人想得到人的讚美。他們所穿的衣服使每一個人都認得出來,他們祈禱時使每一個人都見到,他們在會堂裏坐在最前面的位置,他們愛在路上受人恭敬的招呼,正因如此,他們聽不到上帝的聲音。為什麼?一個人若只與他人較量,他便很容易滿足,問題就是我們不應問「我們是否像鄰舍一樣好?」而是「我是否像上帝一樣好?」「在上帝看來我究竟如何?」我們只要以與人比較來量度自己,就有很多自滿的餘地,而自滿是損害信心的,因為信心由需要而引起。但當我們與耶穌基督比較,我們就會謙卑得無地自容,信心由此而生,因為除了信任上帝的慈悲以外再沒有別的事可做。

耶煣用一個正中要害的挑戰作結束。猶太人相信摩西給他們的書是上帝的話語。耶穌說:「如果你們讀得對,你們會見到這書都是指向我的。」他繼續說:「你們以為因為有摩西做中保你們就安全,正是摩西要定你們的罪。也許不能期望你們聽我的話,但你們要聽你們所珍惜的摩西的話,而這些話都是指凓我寫的。」

這裏就有個大而可畏的真理,猶太人最大的權利變成他們最高的定罪。尚未有機會的人不能被定罪。知識已給了猶太人,他們不善用那知識就定了他們的罪。權利的另一面就是責任。──《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