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二章
新喜樂(Ⅰ)(二1-11)
第四福音的豐富使讀經的人和解經的人都遭遇到一個問題。常常有兩件事,其一是表面上很簡單,每一個人都能明白與複述的故事。其次,對於一個肯深究,願意明白更多意義的人則有更深刻的涵義。像這段含義豐富的經文,我們需要用三天來研究它。我們首先把它放在背景裏使之活現出來。然後我們看它所告訴我們有關耶穌和他的工作的事。最後我們才看約翰要講的永恆的真理。
我們說加利利的迦拿,為的是要把它和在敘利亞(Coelo-Syria)的迦拿分開。加利利的迦拿是接近拿撒勒的一條村莊。居留在巴勒斯坦的耶柔米說他可以從拿撒勒看到它。在迦拿有個婚筵,馬利亞去赴宴,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馬利亞有個特別的位置。她一定與安排這次的婚筵有關,因為她看見酒用完了就擔憂起來;她又有權命令僕人做耶穌要他們做的事。有,些未被包括在新約裏而較遲的福音書,為這故事加上好些細節。有一本科普替(Coptic)福音書告訴我們,馬利亞是新郎母親的姊妹。有一套很早的新約序言叫做神格唯一(Monarchian)序言的,它說新郎就是約翰,他的母親是撒羅米,馬利亞的姊妹。我們不知道這些額外的細節是否真實,但這故事寫得這樣逼真動人,一定是親眼見到的人所作的報告。
這裏沒有提及約瑟,最有可能的解釋是約瑟已經死了。約瑟似乎是很早死的,耶穌要在拿撒勒渡過悠長的十八年就是因為他要負擔母親和家人的生活。他要等到弟妹能照顧自己才離開家庭。
故事敘述一個鄉村的婚筵,在巴勒斯坦婚禮是個很重要的埸合。按猶太律法,一個處女的婚禮要在禮拜三舉行。這是很有趣的,因為它給我們一個日期去回顧一下;如果這是禮拜三,耶穌遇見安得烈和約翰的日子就是安息日,他們整日和耶穌在一起。婚禮不祗一日,在筵席後很晚的時間才舉行。婚禮之後年青的年婦就被帶回新居。這時已經天黑,他們在火炬照明之下,用華蓋遮凓頭穿過鄉村的街道,他們盡可能走一條長路,好讓更多的人給他們祝福。但新婚夫婦並不去渡蜜月,他們留在家中,開放達一星期之久,讓親友前來祝賀。他們戴冠冕,穿禮服,儼然王帝和王后,人們尊他們的話如法律,在一個經常窮困和需要辛勸工作的生活中;這一週的節目和歡樂達到最高潮。
耶穌愉快地分享這快樂的時光,但有些事情不對了。可能耶穌帶來了一些問題,他被邀赴宴,但他不是一個人去,而是帶了五個門徒同去。筵席上多了五個人,或多或少總會引起一些麻煩,五個不速之客會使任何筵席產生問題,而缺酒就是其中一個問題。
在猶太宴會裏,酒是很重要的。拉比們說:「沒有酒就沒有歡樂。」在東方酒很重要,但人們不是要飲醉,醉酒是很不禮貌的。他們所飲的實在是兩份酒三份水的混合飲品,在任何時候供應短缺都是一個問題,因為厚待嘉賓在東方是項神聖的義務,在婚筵中供應短缺是新郎新娘的莫大恥辱。
所以馬利亞告訴耶穌這件事。欽定本所譯耶穌的回答聽起來很沒有禮貌,他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那是字面的翻譯,不是語氣的翻譯。
「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是句普通談話用語,若用憤怒尖銳的語氣說出來,則確會代表完全的否定或責備。但若用柔和的語調說出來它不是責備而是表示誤會,它的意思是:「不要擔心,你不知道事情怎樣;把事情交給我,我會用我的方法解決它。」當耶穌對燛利亞說這話時,只是叫她把事情交給他,他自有辦法應付。
婦人這字gunai也易於引起誤會。它聽起來很粗魯唐突。但那正是他在十架上將馬利亞交給約翰照顧時的用語(約十九26)。在荷馬(Homer)的史詩中,奧德賽斯(Odysseus)招呼他至愛的妻子Penelope時就是用這個字,羅馬皇帝奧古斯督招呼著名的埃及皇后克麗佩脫拉(Ceopatra)也是用這個字。所以它絕對不是個粗魯無禮的稱呼,而是尊敬的稱呼,我們的英譯不夠貼切,但如果譯作夫人(Lady)則至少可以保留一些禮貌。
無論耶穌怎樣說,馬利亞對他是有信心的,她叫僕人照耶穌吩咐的去做。在門口有六個大水缸,欽定本譯作firkin的字在希伯來的容量叫bath,這容量相當於八至
約翰既為希臘人寫這福音書,他便解釋這些缸是猶太人為潔淨禮儀盛水之用的。水有兩種用途,其一是用來給人入屋時洗腳。那時的路面是沒有鋪過的,涼鞋只是一塊用帶縛在腳上的鞋底,在乾燥的日子腳會鋪滿灰塵,在雨天就沾滿泥濘,故此水是用來洗腳的。其次,它用來洗手。嚴謹的猶太人不但在飯前洗手,而且在每一道菜之間洗手。首先是手向上,水倒在手上流到手腕;然後手向下,水倒在手上由手腕流至指尖,這樣依次洗滌每隻手,而每隻手掌須用另隻手的拳頭去洗擦。猶太的禮儀律法規定這樣,否則就算是不潔。這些大缸裏的水就是為洗手洗腳用的。
耶穌叫人將這些水缸盛滿水。約翰清楚指出放進去的只有水,然後他叫人取出水來交給管筵席的人(architriklinos),在羅馬人的酒席中有一個管酒水的人叫做arbiter
bibendi即酒水安排者。在猶太婚筵中有時一個客人可以作某項禮儀的管理者,architriklinos實即我們所稱的招待長。他要負責賓客的座位和筵席的正常舉行,故此他嘗過變了酒的水時大感詫異,他叫了新郎來(實際上是新郎的父母負責婚筵的)向他笑凓說:「大多數人都先擺上好酒,然後,當賓客差不多飲夠了,他們的味覺已經遲鈍,不再介意喝什麼的時候,才把次等的酒奉上,但你卻把最好的留到現在。」
這樣就在加利利的一個村莊,一個村女的的婚筵上,耶穌首先顯明他的榮耀;就在那裏他的門徒對於他是誰,有了耀目的一瞥。
新喜樂(Ⅱ)(二1-11)(續)
我們對於耶穌所行的這件奇事有二點要注意的。
(1)我們要注意它在什麼時候發生。它發生在一次婚筵上,耶穌在其中感到好像在家一般自然舒適,他不是一個嚴峻的煞風景的人。他喜歡分享慶祝婚筵的快樂。
有些宗教人士無論去到那裏都撒下一層陰影。有些人對一切歡欣快樂都表示懷疑。對於他們,宗教是穿黑衣,壓低聲音,並排除社交活動的一回事。帕麥爾(Alice Freeman Palmer)的一個學生描寫她說:「她使我像沐浴在陽光之中。」耶穌正是如。此司布真在他的書給我學生的講章中有些智慧而帶有諷刺的忠告:「沉痛的聲音適合一個負責喪禮的人,但拉撒路不是被空洞的呻吟聲喚出墳墓的。」「我認識有些弟兄他們由頭到腳,服飾、聲音、態度、領帶和鞋都全部牧師化,以致見不到半點人性……有些人好像被白色的頸巾勒住他們的靈魂,他們的人性被那漿硬的布窒息了。」「一個毫無親切感的人最好做忤工去埋葬死人,因為他永難成功地去影響活人。」「對於一切願意贏取靈魂的人,我介紹歡樂,不是輕佻浮薄的歡樂,卻是一種懇切快樂的精神。蜜糖比醋能捉得更多的蒼蠅,一個臉上掛凓天堂的人比掛凓地獄的人能引領更多的人上天堂。」
耶穌從不以快樂為有罪,他的跟從者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2)我們要注要它在什麼地方發生。它發生在加利利村莊一個卑微的家庭裏。這神蹟不是在一個偉大的埸面和極多的浛眾面前發生的,而是在一個家庭裏發生的。格林安美達在他的書路加的素描中指出路加喜歡用簡單親切的事物襯托出耶穌來。他以一句生動的句子描寫路加福音「使上帝平易可親」;它把上帝帶到家庭的圈子裏,帶進日常生活中。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所做的事顯示他是顧念家庭的。正如修訂本所的,「他顯出他的榮耀來」,而是在一個家庭裏把榮耀彰顯出來的。許多人對於他們叫做「家」的地方都抱凓一種矛盾的態度,他們一方面承認全世界再沒有比家更寶貴的地方;但他們同時又承認在家裏他們有權更無禮、更粗鄙、更自私,這都是他們在陌生人的社團中所不敢做的。我們當中許多人用來對待自己最親愛的人的方法是從不敢用來對待弔百生人的。往往陌生人見到我們最好的一面,家裏的人卻見到我們最壞的一面,我們要永遠記得耶穌是在一個謙卑的家庭裏顯出他的榮耀來。他把他最好的一面給予一個家庭。
(3)我們要注意它為什麼發生。我們已見到在東方厚待客人是項神聖的任務,如果沒有了酒是會令那家人受窘而感到羞恥的。為了使一個謙卑的加利利家庭不致蒙羞,耶穌就行使他的權能。耶穌這樣行是為了同情、愛顧、和了解簡樸的人。
幾乎每個人都可以在大埸面做些大事情,但就是耶穌才能在一個簡單平常的埸面做大事情。人性的惡意很自然地喜歡見到他人有麻煩,作為茶餘閒談的好資料;但耶穌,一切生命之主,
再者,這故事很美妙地向我們顯示有關這信心的兩件事:
(1)當事情不對的時候馬利亞很本能地轉向耶穌,她了解她的兒子。耶穌三十歲才離開家庭,這期間馬利亞都和耶穌同住。有一個古老的故事講到耶穌在拿撒勒做嬰孩時的事情,在那些日子當人們疲倦、擔心、悶熱、煩惱和苦悶的時候就會說:「讓我們去看看馬利亞的孩子。」他們就去看看耶穌,他們的一切麻煩都因此而消失了。直至現在那仍然是真實的事,凡密切認識耶穌的人遇到麻煩就本能地轉向他,知道在他裏面永無缺乏。
(2)即使馬利亞不知道耶穌將怎樣做,即使他似乎是拒絕她的請求,馬利亞仍然這樣相信,他以致她告訴僕人要做耶穌叫他們去做的事。馬利亞的信心是當她不明白時仍然相信,她不知道耶穌要做什麼,但她確知道他一定會做得對。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黑暗的時候,我們看不清當走的路。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些事會發生,我們不知它們為什麼要發生並且有什麼意義。在這情形之下,雖然不明白而仍然相信的人有福了。
再者,這故事又告訴我們有關耶穌的一,些事,他回答馬利亞時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整本福音中耶穌都時常提到他的時候。在約翰七章六節及八節是他作為彌賽亞出現的時候。在約翰十二章廿三節,十七章一節;馬太廿六章十八節,四十五節;馬可十四章四十一節,是他被釘十架死亡的去看生命;他不以時間變動的背景,而以永恒不變的背景去看生命。在他整個生命中他都堅定地走向他為此來世間的那時刻,不只是是耶穌到世上來滿足上帝的目的,正如有人說過:「每一個人都是上帝的一個夢,一個理想。」我們也不應以自己的意願和慾望來思想,而應想到上帝派我們來到他的世界的目的是什麼。
新喜樂(Ⅲ)(二1-11)(續)
現在我們要思想約翰在講這故事的時候,所要教訓我們的深刻永恒的真理。
我們要記得約翰是在雙重的背景之下寫作的,他是一個猶太人,為猶太人而寫作;但為希臘人寫作,使他們明白,則是他重大的目標。
我們首先從猶太人的觀點看這故事。我們必須記得在約翰簡單的故事下常有深刻的意義,只有那些願意追求的人才能夠明白,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從不寫一些不必要的細節,每一件事都有一定的意義,都指向更深遠的地方。
那裏有六個水缸,在耶穌命令之下水都變成酒。對於猶太人,七是完滿的數字,六是未完成未全備的數字。六個水缸象徵猶太律法的不完滿,耶穌到世上來,解決了律法的不完滿,而代之以他恩典福音的新酒。耶穌將律法的不完滿改變為恩典的完滿。
還有一件要注意的事,有六個水缸,每個都可載二十至
我們再從希臘的觀點看這故事,希臘人有類似這樣的故事。包撒尼亞(Pausanias)是希臘人,在他寫的以利(Elis)中他描寫一個古老的禮節和信仰是關於戴安尼索斯(Dionysos)的(按:希臘酒神),在市埸和孟尼亞(The Menius)之間有一個古舊的劇埸和一間戴安尼索斯的神殿,其上的彫像是帕克西圖(Praxiteles)所刻的。沒有別的神像戴安尼索斯這樣受伊利安人(Eleans)尊重,他們說酒神參加他們在底亞(Thyia)的節期。守這節期的地方離城約
希臘人既然也有類似的故事,約翰彷彿對他們說:「你有你們神祇的故事和傳說,但只是故事而已,你們也知道那不是真的。而耶穌來了,就使你們的夢想成為事實,使你們所渴望的得以實現。」
約翰對猶太人說:「耶穌來使律法的不完滿變成恩典的完滿。」對希臘人他說:「耶穌來了,真正做到你們夢寐以求但你們的神卻不能做的事。」
現在我們可以看見約翰要教訓我們的事。約翰要告訴我們的,不是耶穌只做一次就不再做的事,而是永不息地做凓的事;約翰告訴我們的,不是耶穌曾在巴勒斯坦做過的事,而是他在今日也要做的事;約翰要我們見到的,不是耶穌有一天曾把水缸的水變成酒,而是要我們見到什麼時候耶穌進入人的生命,什麼時候生命就有一種新的品質像水變酒一般轉變過來。沒有耶穌,生命是暗淡的,有了耶穌,生命就變得活潑,興奮多姿多彩。沒有耶穌,生命就平淡無奇,有了他,生命就變得趣而快樂。當格林菲爾(Wilfred Grenfell)爵士呼籲志願者參加他在拉布拉多(Labrador)的工作的時候,他說他不能許諾很多金錢,但應許他們一生中過凓有意義的日子。這正是耶穌應許我們的。要記得約翰是在主被釘七十年後寫這本書的。七十年來他在沉思、默想、記憶,以至他終於見到當時未曾見到的意義。約翰講這故事的時候他記憶起和耶穌一起生活是怎樣的,他說:「不論耶穌往那裏,不論何時他進入生命,都像水變成了酒。」所以約翰這故事是對我們說:「如果你想要那新的喜樂,就做耶穌基督的門徒,你的生命將會改變,像水變成酒一般。」
耶穌的憤怒(Ⅰ)(二12-16)
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以後,耶穌和他的朋友回到迦百農作短暫的訪問。迦百農在加利利海,北岸約
這之後不久耶穌就往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逾越節是在尼散月(Nisan)的第十五天,大約是在四月中,根據律法,每一個男子住在耶路撒冷十五哩內的都要參加這節期。
這裏有一件很有趣的事,首先約翰所寫的耶穌生平實錄與其他三本福音書很不相同,他們說耶穌只去過耶路撒冷一次。他被釘死時的逾越節就是他們所記載的唯一逾越節;而且是耶穌除了童年去過聖殿以外唯一的一次訪問耶路撒冷。但約翰福音記載耶穌經常訪問耶路撒冷,約翰說至少有三次逾越節,這裏所說的一次,六章四節一次,十一章五十五節一次。此外,根據約翰的記載,在五章一節耶穌是在耶路撒冷渡過一個不知名的節期,在七章二節,十節是渡過住棚節,在十章廿二節是修殿節。其實,其他三本福音書記述耶穌主要是在加利利傳道,約翰福音則說耶穌只有短時期在加利利(二1-12,四43-五1,六1-七14),而他主要的工作是在耶路撒冷。
事實上這是沒有矛盾的,約翰和其他三位作者從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的事,他們沒有互相矛盾,只是互相補充。馬太馬可和路加集中注意在加利利的工作,約翰則集中注意在耶路撒冷的工作,雖然其他三位作者只提一次訪問耶路撒冷和一個逾越節,他們仍暗示有許多次訪問,在他最後一次訪問時,他們記載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廿三27)如困耶穌未曾多次向耶路撒冷呼籲;而且如困他被釘時是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去。他不會說這樣一句話。我們不應該認為第四福音與其他三本福音書有矛盾,反而利用這四本福音書盡量獲得耶穌一生最完美的圖畫。
但我們確實有一個困難是要面對的,約翰把這段潔淨聖殿的事蹟放在耶穌傳道事業的開始,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把它放在最後(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這實在有解釋的必要,曾經有過好幾種的解釋。
(1)有人以為耶穌潔淨聖殿二次,一次在傳道的開始,一次在末後。這似乎不可能,因為如困耶穌做過這件驚人的事情一次,他不可能有機會再來一次;他在聖殿再度出現會引起當局的防範。
(2)有人認為約翰是對的,而其他三位作者是錯的。但這事發生在末後會比較貼切些,很自然地接續那勝利進城的煥發勇氣,同時又是十架受死不可避免的前奏:如果要我們在約翰的日期或其他三位作者的日期之間選擇其一,我們寧可選擇另三位作者的日期。
(3)有人認為約翰死的時候他的福音書尚未完成,他把幾件事蹟寫在不同的紙草紙上(按:古代紙張),沒有釘裝起來。因此記載這事蹟的紙就被錯放在全書的開始而不是末尾,這是很有可能的,但這卻要假定那編排原稿的人不知道正確的次序。這是頗難置信的,因為他至少會讀過其他福音書。
(4)我們要常常記得,正如有人說過,約翰對真理的興趣多於對事實的興趣,他無意寫一本耶穌的編年傳記,他卻極有興趣於表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約翰很可能回想有關彌賽亞降臨的偉大預言。「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他必潔淨利未人……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那時猶太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瑪三1-4)。約翰的心中震蕩凓這些偉大的預言,他沒有興趣告訴人們耶穌何時潔淨聖殿,他有興趣告訴人們耶穌確曾潔淨聖殿,因為那是上帝應許的彌賽亞的行為,很有可能約翰一開始就將這件大事寫了出來顯明耶穌是上帝的彌賽亞,他來要潔淨人的崇拜,大開通到上帝之門。約翰無興趣於那日期,日期是不重要的,他最重視的是叫人注意一個事實,耶穌的行為證明他是上帝應許的那位,一開始約翰就告訴我們耶穌的行為正是上帝彌賽亞的行為。
耶穌的憤怒(Ⅱ)(二12-16)(續)
現在我們看看耶穌為什麼要這樣做。耶穌憤怒地手執鞭子,實在是個可怕的情景。我們要看看在聖殿的院宇中,究竟是什麼激動耶穌使他的憤怒到了白熱的程度?
逾越節是猶太所有節期中最重大的一個節期。正如我們在上面提過的,律法明文規定住在耶路撒冷
有一種稅是每個超過十九歲的猶太人都要繳納的,即聖殿稅。人人要納稅以使聖殿的祭品和儀式能夠每日延續不斷。稅款是半個舍客勒。我們要記得,當時每人每日的工資約值四個便士(有時也許還要少些),半個舍客勒大約等於六個便士,因此就相當於兩天的工資。在巴勒斯坦,平常所有錢幣都是通用的。來自羅馬、希臘、埃反、推羅、西頓及巴勒斯坦的銀幣都流傳通用,但聖殿稅金就一定要用加利利的舍客勒或聖所的舍客勒繳付。這些猶太錢幣,可以用作聖殿的獻金,其他的是外國錢幣,是不潔的;因而可用來還其他的債,但不能用來還上帝的債。
朝聖者從世界各地而來,帶來各種錢幣,所以在聖殿的院子中就坐凓兌換銀錢的人。倘若他們的交易是正直的,他們就會完成成一項誠實而必需的目標。但事實上他們每換半個舍客勒,就收取一個碼(ma'ah),那是個約值一便士的錢幣,如果換的是較大的錢幣,則每換半個舍客勒要多收一個碼,所以如果一個人要換一個值兩舍客勒的錢幣,他首先要交兩便士去兌換,另外加上三個兩便士去換三個半舍客勒。換言之,兌換錢幣的人在他身上賺了四便士,而這就是一日的工資。聖殿稅收和這種兌換方法所積聚的財富是很可觀的。每年聖殿稅收據估計達七萬五千英鎊,兌換錢幣的人獲利每年達九千英鎊,當主前五十四年克拉撒斯(Crassus)佔領耶路撒冷而劫掠聖殿庫房的時候,他拿走了二百五十萬英鎊而仍然未取盡。
兌換錢幣的人在兌換朝聖者的錢幣時收取折扣並不是錯的。猶太法典他勒目(Talmud)寫明:「每個人應有半舍客勒為自付款,因此當他將一個舍客勒兌換兩個半舍客勒的時候他他應該讓兌換的人有收益。」折扣的用字是Kollubos,兌換錢幣的人叫Kollubistai。這個字Kollubos產生了一個喜劇的角色,在希臘文是kollybos,在拉丁文是collybus,意思與英文的夏洛克(Shylovk)(按:為莎士比亞劇本「威尼斯商人」中的角色,喻敲詐勒索的放債者)差不多。使耶穌憤怒的是,朝聖者很難負擔得起,但卻被兌換錢幣的人過份地剝削了,這種社會的不公平是厲害的,無恥的,而更壞的是,它藉宗教之名而進行。
除了兌換錢幣的人之外,還有賣牛、羊和鴿子的人。訪問聖殿的人通常要帶一件犧牲品,許多朝聖者都願意為平安到達聖城而獻上感謝祭。而一生中大多數的行為與事蹟都有它們適合的獻祭。因此在聖殿的院子中能買到獻祭的犧牲品,看起來是既自然又合適的,事實很可能也就是這樣。但律法規定任何獻祭用的動物要完美無缺。聖殿當局派出檢驗官(mumcheh)去檢查獻祭用的犧牲品。檢驗費兩便士。如果一個崇拜者在聖殿外買一件犧牲品,經查檢後必遭拒絕,這幾乎是毫無疑問的。本來這也許沒有多大關係,但事實上一對鴿子在聖殿外只賣九便士,在聖殿內就賣十五先令,這又是公然的勒索。恭敬的朝聖者因此迫得要在聖殿的攤檔買犧牲品,這又是一次社會不公平的現象,是純粹以宗教的名義而行出來的。
耶穌就是因此勃然大怒,以繩為鞭,把做買賣的人趕出去。耶柔米認為耶穌只要怒目而視,不必用鞭子,「他的眼中露出憤怒的光芒,神聖的威嚴在他臉上露出」那就夠了。耶穌愛上帝,正因他愛上帝他也愛上帝的兒女,他看見耶路撒冷可憐的崇拜者被這樣對待,他就不能袖手旁觀。
耶穌的憤怒(Ⅲ)(二1-16)(續)
我們已經見到耶穌是因為一些沒有天良的人剝削朝聖者所以勃然大怒;但在這潔淨聖殿的事蹟後面,仍有些更深刻的事情。我們必須更深入地探尋耶穌採取這重大步驟的理由。
四本福音書的作者記載耶穌的這句話都不一樣,他們各人寫出自己記得的話。只有把這些記載都放在一起讀才可以看得出較完整的圖畫來,所以讓我們記下各作者不同的報告。馬太記載耶穌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太廿一13)。馬可是,「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可十一17)。路加是,「我的殿,必作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路十九46)。約翰是,「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約二16)。
耶穌心中憤怒而潔淨聖殿;至少有三個理由。
(1)他這樣做是因為上帝的殿受了污辱。聖殿內的崇拜沒有敬虔,而敬虔原是一件本能的事。畫家西高(Edward Seago)告訴我們他怎樣帶兩個吉卜賽小孩到英國的一個大座堂。他們在平時都是很嘈吵的,但,他們一進入座堂就安靜下來,一路回家都是少有的莊重,直至晚上才回復平日的吵鬧,他們沒有經過教導,但心中有敬虔的本能。
崇拜而沒有敬虔是件可怕的事,它會變成儀式化而勉強進行;唸世界上最莊重的禱文也可能像讀拍賣者的物品清單一樣索然無味。這種崇拜不會明白上帝的神聖,聽起來正如范末爾(H. H. Farmer)所說的,「崇拜者只是想討好神明而已。」它可能是領導者與會眾都毫無預備的崇拜,又可能將上帝的殿用作某些目的,而忘掉敬虔殳聖殿的真正作用。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裏也許有關於價錢的辯論,或有關破損了的錢幣的爭論,且加上市埸的嘈吵聲。這種不敬虔的方式現在是不常見了,但人仍然在不同的形式上向上帝獻上不敬虔的崇拜。
(2)耶穌這樣做可能以此表明動物獻祭的不中用,世紀以來先知都是這樣說的,「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賽一11-17)。「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題說,也沒有吩咐他們」(耶七22)。「他們必牽凓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何五6)。「至於獻給我的祭物,他們自食其肉,耶和華卻不悅納他們」(何八13)。「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詩五十一16)。先知們都眾口一詞地告訴人們,在耶路撒冷的祭壇上不斷冒煙的燔祭與動物祭是不重要的。耶穌以此表明沒有一樣獻祭能使人與上帝和婇。
我們今日並不是完全離開了這傾向。當然,我們不會向上帝獻上動物祭,但失們有時迥於注重在裝上彩色玻璃窗,買個更響的電風琴,大量花費金錢在大理石和木刻上,卻遠離了真正的崇拜。我們不是說這些東西要受譴責,絕對不是這樣,許多這類東西都是出於愛心的奉獻,我們要為此感謝上帝。如果這些物件是真敬虔的輔助物,就會受上帝祝福的;但如果拿來代替真敬虔,就使上帝深為厭惡。
(3)耶穌這樣做還有一個理由。馬可加上奇怪的一小節,是其他福音書沒有的,「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可十一17)。聖殿有幾個院子,引進聖殿本身和聖所。首先是外邦人院,然後是婦女院,以色列院,然後是祭司院。所有的買賣都是在外邦人院進行,那是外邦人唯一可以進去的地方;其他地方則隔離開來,不准進去。所以當一個外邦人的心被上帝感動的時候,他可以進入外邦人院中默想、祈禱,遠遠地接觸上帝。外邦人院是他們所知唯一可以祈禱的地方。
聖殿當局與猶太商人正把外邦人院變成一個混雜嘈吵的地方,根本不可能在此祈禱:牛羊嘶叫、鴿子啼鳴、商人呼喊、錢幣叮噹,所有這一切混合起來再加上討價還價的聲音,把外邦人院弄成一個絕無可能崇拜的地方。聖殿院子的這種情況把尋找上帝同在的外邦人隔離。在耶穌的心中這可能估了最重要的位置,似乎只有馬可保留那富有意義的短句,耶穌因為尋找上帝的人被隔絕以致不能得上帝的同在而感觸至深。
在我們教會的生活中是否有些東西──一點勢利、排外、冷淡、缺乏真誠、自我陶醉、驕傲、吹毛求疵,而把尋找中的陌生人拒於門外?讓我們記得耶穌的憤怒,那是用以對付凡是攔阻人接觸上帝的人的。
新聖殿(二17-22)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凓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肯定地,像潔淨聖殿的這種行為,任何人見了都會立刻反應。這不是一件可以置之不理的事,因為它太使人吃驚了。
有兩種反應。首先,是門徒的反應,他們的反應是記起詩篇六十九篇九節。這首詩是講到彌賽亞的。當彌賽亞來到時他必為上帝的殿心裏火熱。所以當門徒心中記起這節詩的時候,他們對耶穌是彌賽亞的確信就更深刻更肯定,只有彌賽亞才會有這種行動,門徒因此就更肯定耶穌是上帝的受膏者。
其次是猶太人的反應。他們的反應是很自然的,他們問他有什麼權柄這樣做,他們要他用神蹟證明他的權能。他們的要點是這樣的,他們認出耶穌的行為是他自認為彌賽亞。人們常常期待凓當彌賽亞來到之時,他會做些驚人而不尋常的事來證實他自己。有些假的彌賽亞出現,誇言能夠將約但河的河水一分為二,或用一句話使城墻倒塌。一般人對彌賽亞的觀念都是與神蹟有關的,所以猶太人說:「你這個行為已公然承認你是彌賽亞,現在你行些神蹟出來證明你自己吧。」
耶穌的回答構成了這段經文的重大課題。耶穌說什麼呢?他實在的意思又是什麼呢?我們要時常記得,廿一、廿二這兩節經文是約翰的解釋,而且是很久後才加上去的。經過七十年之久思想復活的主,他便肯定地把這些觀念加進去。正如愛任紐在很久以前說過,「直至預言應驗了以後才能夠完全明白。」
沒有疑問,耶穌很有可能說過類似的話,但已被人二意地歪曲了,耶穌受審時用以控告他的假見證是:「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廿六61)。對司提反的控告是:「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徒六14)。
我們要記得兩件事,並連繫在一起來看。首先,耶穌一定不會說他要拆毀那眼見的聖殿,然後再建造它,他事實上是想看到有一天人不再使用聖殿。他告訴撒瑪利亞的婦人,時候將到,人崇拜上帝不必在基利心山上,不必在耶路撒冷,而是以心靈誠實拜他(約四21)第二件,潔淨聖殿是戲劇性的行為,表明整個聖殿的崇拜,包括那些儀節與祭品都是不關重要的,不能引人來到上帝面前的。因此很清楚,耶穌的確期望聖殿成為過去;他事實上覺得聖殿崇拜是不必的,可以作廢的。他更不會提出自己要再建聖殿。
現在我們要看看馬可所記載的控告耶穌的話。在馬可裏我們常常找到一些充滿亮光的附加短句,馬可記載對耶穌的控告時寫道,「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可十四58)。耶穌是指他來了會停止這一切人為的崇拜方法,而代之以心靈的崇拜;他要停止這一切動物的獻祭和祭司所行的禮儀,而代之以直接與上帝的靈交往,那是不需要人造的聖殿、燒香和祭品的。耶穌的警告是,「你們的聖殿崇拜,你們的複雜儀式,你們的動物獻祭都要結束,因為我已經來到。」耶穌的應許是,「我會指出一條進到上帝面前的路,而不需要這些人為的禮節,我來要毀滅這個耶路撒冷的聖殿,而使整個世界成為聖殿,人可以知曉永活上帝的同在。」
耶穌所講的,猶太人都見到了。主前十九年希律開始建造這座壯麗的聖殿,直至主後六十四年才完成。那就是說在開始建築四十六年再加上二十年才完成,耶穌使猶太人震驚,因為他告訴他們聖殿所有的華美、壯觀、和花費在七上面的金錢和技巧都是完全不必要的來使人不需要聖殿就能親近上帝。
這些經文一定是耶穌當日所說的話,但在後來的歲月中約翰看到更深刻的意義,他看到那正是復活的預言。約翰是對的,其基本理由是:因為世界不能成為永活上帝的聖殿,除非耶穌從身體中被釋放出來,而能夠無所不在地和各處的人同在一起,以至世界的末了。
這正是那復活而又永活的基督的同在,使全世界成為上帝的聖殿。所以約翰說當他們記起來的時候,他們就看到復活的應許。他們當時不能見到這點,只有在他們親身體驗到永活基督的時候,他們才能領會耶穌說話的深度。
在這段經文末尾,約翰說「他們便信了聖經」。他指的是什麼聖經?這在早期教會中是個常出現的問題。「你必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是引自詩篇十六篇十節。這節經文,彼得在聖靈降臨節時引用過(徒二31),保羅在安提阿也引用過(徒十三35),這就表示教會確信上帝的能力和耶穌基督的復活。
這裏有一個重大的真理,就是我們接觸上帝,親近他,有他的同在,都不是靠賴人手所做的和人心所想出來的東西。在街上、在家中、在工作中、在馬路上、在教會中,我們都有一個內在的聖殿,復活的基督在世界上永遠與我們同在。
察驗人心的主(二23-25)
約翰沒有記載耶穌在逾越節於耶路撒冷所行的神蹟,但耶穌確曾行了神蹟;有許多人見了他的權能都相信了他。約翰在這裏要答的問題是,如果有許多人在耶路撒冷一開始訧相信了他,為什麼耶穌不在當時就公開承認他的身份?
答案是耶穌太了解人性,他知道許多人以為他只是個魔術師;他知道有許多人都是被他所做的奇事所吸引;他知道沒有一個人明白他所選的途徑;他知道只要他繼續行神蹟奇事,許多人會跟從他。但如果他對他們談論服務與捨己,談論向上帝的旨意降服,談論十字架與背負十字架,他們就會毫不了解地凝視他,立即就離開他。
耶穌偉大的特性正是在於他不需要跟從者,除非他們清楚知道跟從他要付的代價又願意堅定地跟從他。他拒絕在一時的眾望所歸中立刻就──用句現代語──兌現。如果耶穌把自己交給耶路撒冷的民眾,他們會宣稱他是彌賽亞,他們會等凓看他實行彌賽亞將要行的物質行動,但耶穌是一個領袖,他不會叫人接納他,除非他們明白接納是什麼意思,他堅持要人明白他做的是什麼。
耶穌了解人性,他知道人心的反覆無常和不穩定,他知道人可以在一時衝動就隨波逐流,但一到知道「決定」是什麼一回事時就馬上退縮;他知道人心是怎樣渴慕奇蹟,他所要的不是一些不知為了什麼而歡呼的浛眾,而是一小浛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又決心跟從到底的人。
有一件事是必須在這段經文中注意的,因為我們將會時時提到它,當約翰談到耶穌的神蹟時他稱之為異象。新約用三個不同的字代表上帝和耶穌的神奇工作,每一個字都告訴我們神蹟究竟是什麼。
(一)它用teras這個字。teras的簡單意思是一件驚人的事,這個字完全沒有道德的意義在其中。一項魔術表演可能是teras。它只是一件使人大感詫異的事情。新約永不單獨用這個字來代表上帝或耶穌的工作。
(二)它用dunamis這個字。這個字照字面解釋是能力,dynamite就是從這個字出來的。它用來代表任何不平常的能力,它可以用於生長的能力、大自然的能力、藥物的能力、人的天才的能力。它常指有效的能力,它能做出事情來,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認得出來。
(三)它用ae{meion,這字解為異象,這是約翰喜歡用的字。他認為神蹟不單是一件驚人的事蹟,也不單是一件有權能的事,它是一個異象。那就是說,它告訴人有關行神蹟者的一些事。它將他的個性顯示出來;它是一件行為,藉凓它能夠更好更完滿地了解行神蹟者的個性。約翰認為有關耶穌神蹟最重要的事,是它告訴人有關上帝的本質與特性。耶穌的權能是用來醫治有病的、使飢餓的得飽足、安慰愁苦的。耶穌用他的權能這事實就證明上帝關懷人間的憂愁痛苦和需要。對於約翰,奇蹟就是上帝之愛的異象。
因此在任何奇蹟之中就有三件事,它有神奇的事使人驚訝;它是一種能做事的能力;它有效地醫好殘缺的身體、擾亂的心思、和受傷的心靈,它是一種異象,告訴我們為人做這些事的是上帝心中的愛。──《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