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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14:1-24

本段經文開啟了一段事蹟,第14章起一直到17:10止,所記載的就是這段事蹟。這裏的故事發生在耶穌事工裏的最後一個安息日,我們可以從其中看見耶穌抵達耶路撒冷之前,最後發生的一些事。這段經文記載了法利賽人首領家中的事件;祂離開那家以後,接著發生的事;以及祂所作與這些事有關的教導。

這裏的二十四節經文在某方面來說,堪稱是路加福音裏最引人注目,最令人吃驚的一段經文了。

它分成三部分。

1.一件戲劇化的事(1-6節);
2.緊接著是耶穌所說的驚人的批評(7-14節);
3.然後是耶穌在那個房子裏所講的故事(15-24節)。

戲劇化的事(1-6

7節說,「耶穌見所請的客……。」「所請的客」可以知道,那是一個正式的場合。我們看見了耶穌作工的那個時代一個腐敗的象徵。他們漸漸侵佔了本應分別為聖的時間,逐漸將安息日的下午或晚上,用在探訪親友或招待客人上。今日的基督徒也有同樣的情形。許多人早上去教會(還常常遲到),下午就去探友、交際。這整件事代表了屬靈的腐敗。

耶穌參加了這樣的一個歡宴。也許有人立刻會說,祂的參加足以證明這種歡宴是正當的。我的回答是,如果我們在這種場合也能說和耶穌相同的話,作同樣的事,那麼我們接受邀請參加歡宴是正當的。

耶穌在那個首領的家中,發現四周有一種批評的氣氛。路加說,「在祂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這人為甚麼前來?毫無疑問的,他是受邀請而來,但那些人並不是因為想要他來作伴而邀請他。他為甚麼會在那裏出現呢?讓我們繼續讀下去,「耶穌回答說……(中文聖經無「回答」二字)。」祂回答甚麼?根本沒有人說話啊!也沒有人提出任何異議。祂應邀進來,一眼就看見那個被放在祂面前的患水臌之人。現在我知道了「回答」一詞的含義。祂是在回答他們故意將他放在祂面前的這個行動。

祂知道他為甚麼會在那裏。是他們將他帶來,放在那裏,想看看祂會不會在安息日治病。耶穌在一生的事工中,與官長們一直在一點上起衝突,就是祂不斷地蔑視人們的俗例,一再破壞他們所設立有關安息日的種種虛假的儀式規條。

祂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我想我能把握住祂的語氣,聽出祂的重點。我相信祂用這種語氣說話,他們就能知道祂是在說出他們心中所想要問的問題。祂實際上是說,我知道你們在想甚麼,我也知道你們為甚麼把那人帶來。你們就是想問這個問題,或者想叫我回答這個問題。

「他們卻不言語。」每一次我聽到這些人的故事時,就想到,他們確實常常會沉默片刻,這一次也是如此。

然後,「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那就是祂的回答。接著祂又用諷刺的語氣,像往常一樣,向他們啟示一個事實,他們的反對是不誠實的,在他們所反對的祂打破儀式條文的後面,還有更深刻的事。「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它上來呢?」

有些古老的抄本加上一句,「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或有牛……。」祂說,如果涉及你們所愛的人或東西時,你們難道也採取現在這種態度嗎?如果你的兒子,或驢、牛在安息日掉到井裏,難道你不立時拉上來嗎?他們再度沉默不答。

耶穌那驚人的批評(7-14

這件戲劇化的事過去了,那個安息日下午的宴會仍繼續著。路加說,「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為了明白耶穌所看見的情形,我們必須明白那些東方家庭安排席位的方式。最常見的方式是一個桌子設三個席位。像這裏的場合,通常有好幾桌,每桌有三個席位。各桌最中間的位子是首席。假設有九個人,就有三個桌子,每桌三人;我們分別將這些席位由一編號到九。那麼,第一桌的第二號,和第二桌的第五號,以及第三桌的第八號席位就是首席。在這種情形下,主人都坐在最卑微的席位,就是第九號席。坐在最中間桌子的首席之客人,就是那一天的主客。

路加說,「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祂看見他們自己揀選位子,都想要坐每一桌中間的首席。

祂看著這一群人,他們中間沒有一個貧窮、傷殘的人,也沒有一個瞎子或瘸子。這些人從來不會在這種場合出現。祂看到的是一群有成就,有財富,志得意滿的人,他們正在爭奪首席。

接著祂作了一件恐怕是最違反慣例的事。祂批評那些客人的無禮,以及主人的錯誤待客原則。

祂對客人說的話,記載在8節。不要坐在首位上,為甚麼?因為首位是給尊貴的客人預備的。一個爭著要坐首位的人,就證明他不是一個尊貴的人。一個尊貴的人絕不會為自己爭席位。「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然後祂對作主人的說話,祂再度用到「恐怕」這個詞。「耶穌又對請祂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祂的意思是,我們這樣作是很危險的,他們可能會回請我們。因為我們請他們的時候,就是在指望他們也回請我們。我們的主說,這種態度已經失去了請客的真正精神。任何想要得報答的請客,都不是出於真心的好客。

我認為,以今日的生活標準來說,這仍然是一種革命性的想法。我們的主指明了不好的態度和不良的動機之間的關係,以及良好的態度和善良的動機之間的關係。如果我們的動機不良,我們的態度就不好。如果我們想要高抬自己,我們就會去爭取顯赫的地位。我們的動機若是好的,我們就不會去爭奪高位。我們請客的動機若是為了要得別人的回請,這種請客本質上是粗鄙的。如果我們請那些貧窮、殘廢、瘸腿、瞎眼的人,他們根本無力報答我們,我們就有福了。這纔是真正的好客。

我們很驚奇的注意到,我們的主在這裏看見了那永恆的光。祂說,「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幾乎將基督徒所有屬天的報答都延期了。神會供應我們在這世上所需要的一切,但所有大的賞賜都要等到未來的那一個生命裏纔能得到。

在房子裏所講的故事(15-24

因此,我們來到發生在這首領家中的最後一件事。有人說,「在神國裏吃飯的有福了。」我相信這是出於真心的喊叫。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是諷刺的宣告。我卻不這麼想。對我來說,顯然這一位客人從耶穌的話中,看見了神國的曙光,看見了耶穌所提出的理想是何等榮耀,看見了這個原則所管理的社會秩序是何等完美;在這樣的社會秩序下,沒有人搶首席,沒有人爭權奪利,人們請客並不是為了求回請或報答,乃是真正為了別人的需要。因此他喊道,「在神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我們再一次對耶穌的回答感到驚訝。祂以故事的形式作答。我們的主在這個故事中,沒有否認天國的福分。祂也沒有否認那人所說的話之正確性。但祂實際上說,不錯,你羡慕這個理想,但你還沒有預備好為祂而有所行動。人們可能會羡慕一個理想,卻不打算實現這個理想。

這個故事首先表明了神的國是一個恩典之國,神擺設了筵席,讓人白白進去享受。人接受了神所賜的恩典,就得以進入神國,成為神的客人。

這讓我們看到,進入神國的權利,乃在於受到了祂的邀請。神在呼召我們,祂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因此,最後這故事指出,我們若被排拒在那國度之外,是因為我們先拒絕了祂的邀請。

這故事的要旨,在指明人拒絕祂的原因。有一個人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另一個人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第三個人說,「我纔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我們的主在這裏用了一個醒目的詞──推辭。這詞在希臘原文中的意思是放在一邊,辭退,翻譯成「推辭」也頗能達意。在「推辭」和「理由」中間是有很大差別的。我在十二、三歲那年學會了這中間的區別,我恐怕一輩子也不會忘掉。那時我在切坦罕(Cheltenham)讀書,我的老師是巴特勒(J. L. Butler)先生。為了某種原因,有一天我沒有作家庭作業,媽媽就寫了一張條子要我交給老師,上面說,請准許坎伯摩根今天不作功課。摩根太太謹上。」我將這條子交給巴特勒先生,他很仁慈的說,「當然可以。」那天放學時,我正打算回家,忽然聽見巴特勒先生問我,「摩根,你要去那裏?」我回答說正要回家,他說,「請你先作完家庭作業再回家。」「可是,老師,我不是帶了一張條子來給你嗎?」他說,「我知道你帶了一張條子,但那只是推辭你昨天不作功課的藉口,不能作為你今天不作功課的理由。」我一直沒有忘記這件事。

「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想找藉口推辭,完全是因為心中不想這樣作。

現在我們來細察主所舉出的幾個藉口。有一個人說,他剛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那個人若不是騙子,就是傻瓜。有誰會事先沒有看過一塊地,就買下它呢?

第二個人說,他剛買了牛,要去試一試。他和第一個人一樣,非騙子就是傻子。你能想像一個人不先試試牛,就將它買下來嗎?

最後那個人說,我剛娶了妻,所以不能來。他是三個人中最傻的。他為甚麼不帶著妻子一同赴席呢?這純粹是藉口而已。

第一個人的藉口是土地,屬於產業的範圍;第二個人的藉口是牛,屬於商業的範圍;第三個人的藉口是妻子,屬於人類天然感情的範圍。今日,這三樣東西最能使人遠離神的國。

他們羡慕這樣的理想,「在神國裏吃飯的有福了。」主用比喻的方式說,是的,你們羡慕神國,但你們卻不肯進入。你們在這三個範圍內找藉口。這些事佔據了你們的心,使你們的心容不下神。

那真是一個不尋常的安息日下午。當這一切事都過去以後,祂就離開那個法利賽人的家。下一講將告訴我們,發生在房子外面的事。

路加福音14:25-15:2

耶穌講完了那個例子,說明人心不願意進神國的事實之後,就離開了法利賽人首領的家。路加簡短而生動地描述了外面的情景,「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特過來對他們說。」

試想像當時的情景。路加強調人群的眾多。他說,「有極多的人。」在耶穌作工的那個階段中,無論祂到那裏去,都有一大群人跟著。各式各樣的人緊隨著祂,聆聽祂說的話,觀看祂行的奇蹟,他們對祂深感興趣,深深為祂所吸引,並且他們顯然對祂有好感,有一種願望想要與祂在一起,與祂聯合。

我們看見祂離開那法利賽人首領的家,開始往前行。我們可以想像祂背對著那房子,往祂自己的道路上行。那時在外面等待的群眾,就立刻跟著祂行。然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這就是當時的情景。

這一章剩下的部分記載了祂對群眾所說的話。然後,在第15章開始的兩節中,記載了祂的談話和行動所產生的影響。路加告訴我們,有兩種人受了影響:一種是群眾和罪人,一種是法利賽人和文士。

那一天祂所說的話,是從祂口中所出最嚴厲、扎心的話語之一。我們必須先記住,當時的群眾正被祂吸引,想要與祂在一起,有些想要作祂的門徒。耶穌轉過來面對他們,從祂所說的話裏,我們發現了作祂門徒最高的條件。祂曾重複三次說,「不能作我的門徒。」同時祂相對的,也啟示了作祂門徒的獨特條件。

這也是惟一的場合,祂如此清楚地解釋了祂設立這些嚴格條件的原因。

先來看看這裏所提出的作門徒的條件。每一次我讀的時候,都會有一種懼怕,都會問,這些真的是作門徒的條件嗎?每一個人讀到第一個條件,說要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豈不都會產生一種害怕的感覺?但祂確實是這麼說的,如果作不到這點,「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第二個條件乍看之下不太驚人,其實是更令人吃驚的。「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裏面有一些宗教、神學、和教會上的語氣,我們很容易接受它。但請留意其中的,自己十字架,一詞。耶穌沒有說,背著我的十字架,祂乃是說,背「自己十字架」。當然我們最終必須用祂的十字架來解釋這裏的十字架,但祂所強調的乃是個人自己的十字架。

接著我們的主又第三度用這樣的句子,來總結祂前面說過的兩個條件,「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包括你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並且背起十字架,「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主從未說過,作基督徒是件容易的事。我們的信息是錯誤的,我們宣告作門徒很容易,結果卻沒有達成神交給我們的使命。我相信,我們的失敗是在於我們向年輕人介紹基督時,將我們的信仰渲染成一個得到快樂生活的祕訣。如果我們能像耶穌一樣,介紹基督教是一種改革的運動,我們就能更成功地得著年輕人。從頭至尾,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的就是十字架。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參中文聖經小字)……」就是這一點使我們躊躇不前。我們必須記住,這裏是東方慣用的語法,用來表現一種尖銳的對比,「恨」這個字是用來與「愛」相對立的。我們不必要說,耶穌不是在聲明我捫心中對所愛的人應該懷著敵對的態度。祂當時面對著的,是人對祂所提到這些人的忠心,可能超過對祂的忠心。令人注目的是,祂所提到的這些東西或人,沒有一件是低俗的,卑賤的。人常常會在美麗的事物,和對祂的忠心之間有衝突。人類的生命中,沒有甚麼比對父母的愛,對妻子的愛,對兒女的愛,對弟兄姐妹的愛更善更美的了;但這些美麗的事卻常常可能威脅到我們對主的忠心。因此祂宣告說,即使有片刻的時間,我們最高的屬世之愛和基督的呼召有了衝突,我們只有一個法子去行,就是跨越過我們自己的心,毫無妥協,毫無疑問地去跟隨祂。

這一點最終必須用下一個條件來說明。「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背十字架的意思,就是倒空生命中一切出於自私動機的事,雖然這些事也可能是高尚的。如果一個人到了某一個時候,基督呼召他在生命的態度和行動上,過一個犧牲的服事生活;同時他又面對美麗的屬世情感之吸引,在這兩者中作抉擇時,他惟一能作的,就是遵照耶穌所提出的條件,去跟隨祂。

耶穌又加上了「和自己的性命」,使這一切更加崇高。人還會愛甚麼勝過愛自己的性命呢?魔鬼和耶穌常常說同樣的話,但卻出於完全不同的標準和含義。魔鬼首先對人說,「你們便如神。」耶穌也對我們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兩者都呼籲人要像神,但其中卻有天淵之別,因為這兩個對神的觀念是截然相反的。關於這裏耶穌所說人對自己性命的態度,使我想到撒但曾對神說到一個人,「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我也記得耶穌說過,「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這兩件事使我們看見,人對自己生命的價值應有的估量;並且明白耶穌所說,除非人符合祂所呼召的條件,恨惡自己的性命,否則不能作祂的門徒這句話的意義。

這些條件的嚴厲性是不言而喻的。今日我們抱怨這些條件太嚴苛,豈不是有些遲了?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我由鄉間匆匆返回倫敦,在那致命的八月天裏,我看見一批一批的英國子弟被送上戰場。他們唱著軍歌向前邁進,我日以繼夜地可以聽見他們的腳步聲,他們都是優秀的年輕人。難道他們不愛他們的父母?不愛他們年輕的妻子?不愛那正揮手告別的兒女?不愛他們的兄弟姐姝?不愛他們自己的性命?他們當然愛!但是,時候來了,有一個遠比他們屬私己的愛更高的呼召臨到他們,他們就前去,忠於那個呼召。

耶穌所要的是全部,祂需要全部。當我們談到祂第一個條件的嚴厲性時,難免會引起一個疑問,基督所要求的忠誠,是否低於我們年輕子弟對於國家的忠誠?祂要求得更多,祂要求我們撇下一切所有的。祂呼召我們前進,永不回轉,永不妥協。

祂的第二個條件,說明了祂的第一個條件。「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十字架就是惟一的說明,因為祂的計劃就是犧牲。十字架是惟一的方法。因此祂說,人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就不能作祂的門徒。因為祂走的是十字架的道路,祂的門徒也必須走這一條道路。

十字架是甚麼呢?它的意義何在?我們常常聽到一些信徒談到他們所經歷的十字架時,所說的話非常荒謬。我聽過一些很虔誠的人說到他們所受的苦,所遭遇到的肉體上的疾病,心理上的困擾,物質上的損失,他們稱這些個人所受的苦為十字架。他們談到這些經歷時會說,「當然啦!我們必須背負十字架。」那並不是十字架。我不能僅僅因為受了苦,就說是背負了十字架。如果受的苦只是以我個人為中心的,只是以我個人作出發點,那就僅能稱為受苦,那不是十字架。神知道我並非對受苦一事毫無同情心。但除非我們是為義、為善行、為作基督徒而受苦;除非我們是照神的旨意同情別人而受苦,因幫助別人而傾倒出自己,否則我們就沒有觸及十字架的範圍。我們只能用祂的十字架來詮釋我們的十字架。

我發現如果把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所說的話,和使徒保羅受聖靈啟示所寫出的那一段有關主自己的話,並列來讀,是非常有趣,並且富啟示性的。保羅寫道,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那就是十字架。「反倒虛己」「死在十字架上」。我如果要跟從祂,也必須倒空自己。祂一路走向十字架;我如果要作祂的門徒,必須甘願接受十字架,作為我一切生活和服事的原則。祂在這裏的意思就是如此。祂說,人若要跟從我,就必須進入我的計劃中,必須走我的道路。作門徒的意義不僅是保證靈魂得救,並且是在患難中與祂有交通,然後與祂一同得勝。除非我們預備好這樣作,否則我們不能作祂的門徒。

聲明了作門徒的條件之後,祂接著解釋祂所以定下如此嚴格條件的原因。祂說,「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接著祂又採用另外一個比喻,說到一個王出征前,先要酌量一下。

祂為甚麼要舉出這樣的例子呢?祂為甚麼要在那個時候,用蓋樓和出征的比喻呢?

我想這段經文恐怕是新約聖經中最被誤解的一段了。被誤解的原因出自一個小小的詞──「這樣」(見14:33)。如果這個詞譯成「這樣」,就等於暗示祂的意思是,你若要跟從我,就必須這樣先估計一下所花費的代價,就像那個蓋樓的人事先算計花費,或像那個國王,出去打仗以前先坐下酌量,能否用一萬兵去勝過對方的兩萬兵。事實上祂根本不是這個意思。按耶穌的意思,這個小小的詞應該譯為「所以」。祂的那些條件顯示,一個人若跟從祂,就不能算計花費,不能和其它利益比較,不能在世俗的愛和耶穌的呼召之間討價還價。

祂不是告訴人,他們必須算計花費。祂乃是告訴他們,必須算計花費的是祂自己。祂是那蓋樓的人;祂是那爭戰的王。這就是祂舉出這兩個例子的原因。祂說,「所以」,也就是解釋祂的條件為甚麼如此嚴格,為甚麼你們必須符合這些條件,否則不能跟從我。祂似乎這麼說:我在世界上,就是為了蓋樓,為了爭戰,因此我的工人和軍人的品質,對我是攸關重大的。

聖經一切的啟示可以照亮這一段話。祂已經接近了祂服事工作的尾聲。大約六個月之前,祂也用過同樣的兩個比喻。祂在該撒利亞腓立比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建造;「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爭戰。在兩個場合中,祂都啟示了祂對祂在世上工作的估量。祂來到世上,是為了建造。祂來到世上,是為了爭戰。祂主要的目的是建造,但在建造的過程中,祂必須作拆毀的工。祂是蓋樓的人,但祂也是爭戰的王。這與整個聖經的啟示是一致的。聖經的歷史,就是神為了犯罪的人類採取之行動的歷史。那是建造的作為,也是爭戰的作為。聖經以一個園子開始,以一個城巿結束,在開始與結束之間,就是神為建造那城,在歷世歷代所經營的事蹟。而在這過程中,由於人的罪,祂就成了爭戰的人子。

司布真(Charles H. Spurgeon)曾發行一本雜誌,取名為《劍與鏝刀》The Sword and Trowel)。他為甚麼會替這本雜誌取這樣的名字呢?他是從尼希米的故事得到靈感的。但沒有人能肯定的說,他命名的時候未認出裏面更深刻的含義,而僅僅是因那個故事,就為那本基督教刊物命名。尼希米和那一班人,是一手拿劍,一手拿饅刀修築城牆。同樣的,我們主所舉的例子也與神所啟示的作為相符合。

再來看看那一群被祂吸引,對祂懷著興趣的群眾。祂轉過來,給了他們作門徒的條件。我相信祂當時看見了群眾的臉上所反映的心思,那也是人類心中的想法,是我心中的想法。他們看著祂,他們似乎說,你為甚麼要把條件定得如此嚴格?我們都喜歡你,被你吸引;只要你同意,我們就可以擁戴你作王。我們願意跟從你。

祂看見他們的表情,知道他們的心思,祂實際上說,我告訴你們為甚麼我把條件定得如此嚴格。我來世上是為了建造,為了爭戰。我要跟從我的人始終站在我旁邊,直到樓蓋好了,戰爭勝利了。耶穌關心「質」遠勝過「量」。如果今日神的教會也學到了這個功課,教會的會眾可能就被淘汰不少了。我們若不再吹噓自己的教會有多龐大的會眾,我們就能很快得到潔淨。

這裏也適用基甸的故事。神使用三百個真誠的壯士來成就的事,遠勝過三萬二千個烏合之眾所能作的事。主所要的人,是祂能靠得住的人,能夠和祂一起辛勤砌磚,一起衝鋒陷陣,直到祂嬴得戰爭,建好祂的城為止。那就是祂定下嚴格條件的原因。

最後祂說,「鹽本是好的。」祂改變了比喻中的表號,再度使用祂早期事工中曾對門徒用過的此喻,那時祂說,「你們是世上的鹽。」

「鹽本是好的。」但它若失了味,又有甚麼用處呢?祂帶著諷刺說,「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都沒有用處。耶穌說,人若沒有鹽的功用,對我來說他們都是無用的。那些視基督教信仰為愉快、輕省道路的人,他們本身沒有氣味,在這世上不能產生防腐的作用,不能阻止腐化的蔓延。「鹽本是好的,且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

然後,祂以一個挑戰作結束,「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最後,請注意結果。「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眾稅史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講道。」把這兩節連在一起是頗有啟示性的。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祂,想要聽祂。那些知道自身需要的人,就是願意靠近君王和救主的人;雖然祂設立的標準是如此高。然後呢?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這些志得意滿的人,絲毫不為祂的話所動,反而拒絕他們所看見的。他們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雖然耶穌已經宣告了如此嚴格、必要的條件,足以使歷代的人為之戰兢,但祂卻接待罪人,與他們一起吃飯。祂所說的話對稅吏和罪人產生了影響,他們深深被祂嚴厲的話所吸引。另一方面,法利賽人和文法利賽人和文士卻拒絕所看見的,因為他們沒有見到祂話語中真正的價值。──《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