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三課
教導重點: 第十三課
經文: 路11:14-12:12
金句:“此等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眼睛”(林後4:4)
“(撒旦)迷惑天下(並)控告我們的弟兄”(啟12:9-10)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路11:35)
主題: 人子被棄絕
中心: 屬靈的瞎眼
大意: 人拒絕相信和倚靠耶穌基督,是因為他們的頭腦是屬靈瞎眼的,被罪和撒旦誘惑,看不見真理。
屬靈眼瞎的特點
沒有能力區分神的能力和撒旦的能力(11:14-20)
試圖在屬靈上自我改良(11:24-26)
倚靠人際關係而非屬靈的關係(11:27-28)
總要尋求再來一個“神蹟”,才肯相信(11:16,29)
傾向於壓制被顯露給他的光(真理)(11:33-35)
憑外表敬虔自稱為義,而無內在潔淨(11:39-40)
遵守律法的字句而忽略公義和愛(心硬)(11:42)
靈裏驕傲、炫耀自己(11:43)
不能象神看我們那樣看清自己的真面目(11:35,45)
要求別人必須照我們的解釋順服神的話(11:46)
因自己瞎眼,也阻止別人看見光(11:52)
假冒為善──假裝是自己所不是的(12:1)
在人前不認基督(12:9)
屬靈瞎眼的原因和後果
不信者是被無知、罪和撒旦所阻礙,所以不能認識真理,不能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路11:23;8:12;林後4:4;弗4:18)
聖徒也可能被撒旦和罪所欺騙,行在黑暗中,因此不能保持與神的完全相交,並經歷神為他們所預備的一切。(弗6:11;彼前5:8;林後2:11;徒9:3;約壹1:6)
屬靈眼瞎的醫治
承認我們是屬靈瞎眼的(5:8;11:35)
實現我們在基督裏的地位(從黑暗的國轉入光明的國),接受從神而來的能力,燒去眼睛上的鱗。(弗5:8;路11:20-22,徒9:18)
讓耶穌用真理的光在你心裏閃耀,也光照你的頭腦(路11:36;林後4:6)
結論:
唯有基督可以治癒屬靈瞎眼。對他的信心使我們能“看見”事實。
—— 莫克丹《路加福音系統查經教師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