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二十六章

【主題】祝福和咒詛

【提要】

第二十六章記載二件事,就是:

  1. 1.  立約的要點(1~2節)
  2. 2.  神應許的祝福(3~13節)
  3. 3.  違背神的典章律例所受的災禍(14~39節)
  4. 4.  論及悔改和赦免(40~46節)

本章是論及立約的「祝福」與「咒詛」。這裡所描述咒詛比所應許的祝福為詳盡,而讓人清楚知道若沒有神祝福,不遵誡命者會如何受苦。

【鑰節】

利二十六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神擺在人面前的兩條道路 ── 順從與違命。本章列出人對神命令的反應和後果,順服就蒙神祝福,不順服的就招咒詛。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但以色列人卻不遵行誡命。故在神宣告每一個咒詛之先,都有「若不聽從我」或「反對」的用詞。然而,神嚴厲的管教的目的並非為降禍洩忿,乃是催逼人覺悟回頭,真心悔改,因而得父神慈愛的赦免。在受到神管教的時候,千萬不要灰心失望,因為「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耶二十九11~12)

今日鑰節指出神賜福或管教祂的子民都是出於祂的慈愛和信實,因神與祂的子民立了堅定的約。有時候我們對神那永不改變的愛和那永不廢棄的約真是明白得太少太少了!百姓厭棄他們的神,神卻總不厭棄他們;百姓背約,神卻永不背約。由此我們可曾想過,當初似乎是很簡單的一個決志禱告,卻已經將我們安置在一個永不改變的約中?此約不是根據於我們對神的愛,而是根據于祂的本性就是愛;不是照我們刻變時翻的行為,而是照祂永遠可稱頌的名。只因我們已經聯於耶和華永生的神,我們的前途就已經一定永定了!

「本章用了比祝福雙倍的篇幅來提出警告。災難 ── 不順服的後果 ── 是神所使用的工具,目的不是報復,而是帶領他的子民悔改。」 ── 馬唐納

【默想】

神的一隻手是恩典(祝福)的手,另一隻手是行政(管教、懲罰)的手。我們是用什麼態度來事奉神呢?是愛的順服?還是畏懼的遵行呢?試想我們經歷過多少從神而來的祝福和管教呢?

【禱告】

神啊,你是守約施慈愛的神,我們愛你,遵你旨意,必蒙你賜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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