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十章

【主題】拿答和亞比戶犯罪被殺

【提要】

第十章記載五件事,就是:

  1. 1.  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受懲罰和後事的處理(1~7節)
  2. 2.  神曉諭祭司進會幕時的禁令(8~11節)
  3. 3.  祭司當得的祭物(12~15節)
  4. 4.  摩西問亞倫為何不吃贖罪祭(16~18節)
  5. 5.  亞倫的解釋及摩西的回應(19~20節)

本章的前半段敘述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的行動,招致死亡的刑罰;後半段敘述摩西和亞倫對此事的反應。

【鑰節】

利十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服事聖潔的神是一個神聖的責任,神並沒有留下任何供人自由發揮的餘地,一切都必須有神的話語作根據。所以,人必須順服耶和華的吩咐而行,就帶下神的榮光和眾民的祝福;如果沒有根據耶和華吩咐而行的,就帶下神嚴厲的審判和自身屬靈的死亡。

此外,獻祭的條例是,每次燒香,必須用祭壇上的「聖火」來點。今日鑰節指出拿答和亞比戶卻不用祭壇上的「聖火」,而用「凡火」來焚香敬拜。他們的動机也許沒有錯,但他們所作的卻「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結果是死在神面前。「聖火」代表我們的事奉,乃是出於神的;「凡火」就是俗火,乃是出於人的智慧、意見、能力、熱切、盼望、喜好,所以不蒙神悅納。許多時候,我們事奉有熱心固然是好的,但若為求工作有果效,而以別的代替基督,那樣的熱心就不過是「凡火」而已,乃是要被神棄絕的。

「獻上『凡火』 ── 乃是一件死亡的事。我們很可能有一套真實的制度,作的也是神所指定的工作,但我們若試圖以別的能力,代替聖靈去從事這些事工,就有被神棄絕的危險。」 ── 摩根

【默想】

事奉神是一件榮耀的事,也是一件嚴肅的事!人所獻上的若是按照神的話而行,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壇上馨香的祭物(利九24);所獻上的若是肉體,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滅壇旁干犯的祭司(利十2)。神是輕慢不得的。在教會中的服事中,我們是否存敬畏的心,凡事察驗主的心意(羅十二2),而不自作主張,不用自己的方式,不自以為是呢?

【禱告】

親愛的主,幫助我們敬重我們事奉的職份,在事奉上凡事察驗你的心意;存敬畏的心,而不隨便、不怠慢、不任性。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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