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第三次傳道行程(七)

〔聖經人物〕

【總結在以弗所的服事】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保羅記載保羅以自己的見證與榜樣,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他的勸勉不需多作解釋。其最主要的價值是啟示了保羅如何建立和服事教會:

自述他的見證與榜樣
他的為人 始終如一(18節)。
他的服事 服事主,凡事謙卑(19節上)。
他的眼淚 眼中流淚(19節),晝夜不住的流淚(31節)。
他的遭遇 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19節下)。
他的教導

1. 不分內容 ── 凡與人有益的和神的旨意,沒有一樣避諱(20,27節)。

2. 不分地點 ── 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隨處教導(20節下)。

3. 不分對象 ── 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基督耶穌(21節)。

4. 不分晝夜 ── 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31節)。

他的計畫 不怕危險 ── 往耶路撒冷去,但知道在那裡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他(22~23節)。
他的靈覺

1. 靈裡受主捆綁 ── 心甚迫切(22節)。

2. 常得聖靈的感動 ── 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23節)。

他的心志 對神的呼召 ── 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路程,要證明神恩惠的福音(24節)。
他的傳講 神國的道(25節)。
他的坦然 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26節)。
他的廉潔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33節)。
他的勤勞 我這兩隻手……勞苦(34~35節)。
他的榜樣 凡事給你們作榜樣(35節上)。
他的態度 施比受更為有福(35節下)。

這裡有三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保羅見證自己「為人如何」(徒二十18),乃是有目共睹的,是以弗所教會長老們所共同知道的。這說出一個傳道人所必具的基本條件有三:「傳」、「道」、「人」;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人」若不對,無論「傳」的方法如何佳妙,「道」理如何超絕,在神面前就無價值可言。
  2. 2.  保羅論到「行完我的路程」(徒二十24),乃是要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這說出每一個基督徒從得救那一天開始,便有一條「路程」擺在我們面前,需要奔跑前進(來十二1)。我們的「路程」就是我們的「職事」。神賜給我們的光陰與性命,都是叫我們用來行走完這「路程」,並成就職事。
  3. 3.  保羅復述主那穌所說過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這是許多基督徒所寶貴的一句箴言。世上的人,是以享受、奪取、佔有為福;我們蒙恩的人,卻以施捨、禮讓、犧牲為福;因為我們若肯為主捨去,主必賜給我們更多;無論是物質的,還是屬靈的,都是這樣。例如以錢財幫助別人,主必叫我們更豐富;將主的福音傳給別人,主必使我們的靈命更為長進。

【默想】

  1. 1.  保羅的事奉有他的生活作見證。他言行一致,身體力行,樹立了一個服事者的好榜樣。我們的見證、服事教導、使命、計畫、心志與生活是否也成為我們事奉的告白呢?
  2. 2.  保羅不以性命為念,一心只想行完他的「路程」,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我們是否也不計任何代價,肯忠心到底,行完主所要我們行的「路程」,成就主所分派給我們的職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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