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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第三次傳道行程(七)
保罗第三次传道行程(七)
〔聖經人物〕
〔圣经人物〕
【總結在以弗所的服事】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保羅記載保羅以自己的見證與榜樣,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他的勸勉不需多作解釋。其最主要的價值是啟示了保羅如何建立和服事教會:
自述 | 他的見證與榜樣
|
他的為人
| 始終如一(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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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服事
| 服事主,凡事謙卑(19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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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淚
| 眼中流淚(19節),晝夜不住的流淚(31節)。
|
他的遭遇
| 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19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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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教導
|
1. 不分內容 ── 凡與人有益的和神的旨意,沒有一樣避諱(20,27節)。
2. 不分地點 ── 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隨處教導(20節下)。
3. 不分對象 ── 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基督耶穌(21節)。
4. 不分晝夜 ── 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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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計畫
| 不怕危險 ── 往耶路撒冷去,但知道在那裡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他(22~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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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靈覺
|
1. 靈裡受主捆綁 ── 心甚迫切(22節)。
2. 常得聖靈的感動 ── 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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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志
| 對神的呼召 ── 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路程,要證明神恩惠的福音(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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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傳講
| 神國的道(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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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坦然
| 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26節)。
|
他的廉潔
| 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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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勤勞
| 我這兩隻手……勞苦(34~3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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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榜樣
| 凡事給你們作榜樣(35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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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態度
| 施比受更為有福(35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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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三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保羅見證自己「為人如何」(徒二十18),乃是有目共睹的,是以弗所教會長老們所共同知道的。這說出一個傳道人所必具的基本條件有三:「傳」、「道」、「人」;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人」若不對,無論「傳」的方法如何佳妙,「道」理如何超絕,在神面前就無價值可言。
2. 保羅論到「行完我的路程」(徒二十24),乃是要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這說出每一個基督徒從得救那一天開始,便有一條「路程」擺在我們面前,需要奔跑前進(來十二1)。我們的「路程」就是我們的「職事」。神賜給我們的光陰與性命,都是叫我們用來行走完這「路程」,並成就職事。
3. 保羅復述主那穌所說過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這是許多基督徒所寶貴的一句箴言。世上的人,是以享受、奪取、佔有為福;我們蒙恩的人,卻以施捨、禮讓、犧牲為福;因為我們若肯為主捨去,主必賜給我們更多;無論是物質的,還是屬靈的,都是這樣。例如以錢財幫助別人,主必叫我們更豐富;將主的福音傳給別人,主必使我們的靈命更為長進。
【默想】
1. 保羅的事奉有他的生活作見證。他言行一致,身體力行,樹立了一個服事者的好榜樣。我們的見證、服事教導、使命、計畫、心志與生活是否也成為我們事奉的告白呢?
2. 保羅不以性命為念,一心只想行完他的「路程」,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我們是否也不計任何代價,肯忠心到底,行完主所要我們行的「路程」,成就主所分派給我們的職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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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在以弗所的服事】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5)
《使徒行传》第二十章保罗记载保罗以自己的见证与榜样,劝勉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他的劝勉不需多作解释。其最主要的价值是启示了保罗如何建立和服事教会:
自述 | 他的见证与榜样
|
他的为人
| 始终如一(18节)。
|
他的服事
| 服事主,凡事谦卑(19节上)。
|
他的眼泪
| 眼中流泪(19节),昼夜不住的流泪(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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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遭遇
| 因犹太人的谋害,经历试炼(19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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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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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分内容 ── 凡与人有益的和神的旨意,没有一样避讳(20,27节)。
2. 不分地点 ── 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随处教导(20节下)。
3. 不分对象 ── 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基督耶稣(21节)。
4. 不分昼夜 ── 昼夜不住的流泪劝戒(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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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计画
| 不怕危险 ── 往耶路撒冷去,但知道在那里有捆锁与患难等待他(22~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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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灵觉
|
1. 灵里受主捆绑 ── 心甚迫切(22节)。
2. 常得圣灵的感动 ── 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证(23节)。
|
他的心志
| 对神的呼召 ── 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路程,要证明神恩惠的福音(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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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传讲
| 神国的道(25节)。
|
他的坦然
| 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26节)。
|
他的廉洁
| 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33节)。
|
他的勤劳
| 我这两只手……劳苦(34~35节)。
|
他的榜样
| 凡事给你们作榜样(35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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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态度
| 施比受更为有福(35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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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三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
1. 保罗见证自己「为人如何」(徒二十18),乃是有目共睹的,是以弗所教会长老们所共同知道的。这说出一个传道人所必具的基本条件有三:「传」、「道」、「人」;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人」若不对,无论「传」的方法如何佳妙,「道」理如何超绝,在神面前就无价值可言。
2. 保罗论到「行完我的路程」(徒二十24),乃是要成就从主所领受的职事。这说出每一个基督徒从得救那一天开始,便有一条「路程」摆在我们面前,需要奔跑前进(来十二1)。我们的「路程」就是我们的「职事」。神赐给我们的光阴与性命,都是叫我们用来行走完这「路程」,并成就职事。
3. 保罗复述主那稣所说过的话,「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5)。这是许多基督徒所宝贵的一句箴言。世上的人,是以享受、夺取、占有为福;我们蒙恩的人,却以施舍、礼让、牺牲为福;因为我们若肯为主舍去,主必赐给我们更多;无论是物质的,还是属灵的,都是这样。例如以钱财帮助别人,主必叫我们更丰富;将主的福音传给别人,主必使我们的灵命更为长进。
【默想】
1. 保罗的事奉有他的生活作见证。他言行一致,身体力行,树立了一个服事者的好榜样。我们的见证、服事教导、使命、计画、心志与生活是否也成为我们事奉的告白呢?
2. 保罗不以性命为念,一心只想行完他的「路程」,成就从主所领受的职事。我们是否也不计任何代价,肯忠心到底,行完主所要我们行的「路程」,成就主所分派给我们的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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