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第二次出外的傳道(十)

〔聖經人物〕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記載保羅第二次傳道旅行最後階段裡發生的事。這次旅行傳道大約兩年到兩年半的時間(主後50~52年),其最突出的一點是福音進入歐洲大陸 ── 從腓立比開始,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到了帖撒羅尼迦。後來又來到庇裡亞、雅典、哥林多、以弗所。在大部份地方,保羅一行人不但傳福音,也建立教會。在這裡,路加強調保羅在哥林多和以弗所事工的榜樣 ──

  1. 1.  勞苦作工,自食其力
  2. 2.  抓住機會,致力傳揚福音
  3. 3.  為道迫切
  4. 4.  雖被人抗拒、毀謗,仍不斷到處傳揚
  5. 5.  雖宣告要轉向外邦人,卻仍不能忍心放棄骨肉之親
  6. 6.  有主的異象與託付
  7. 7.  建造神的教會
  8. 8.  為主受逼迫
  9. 9.  向神許願感謝
  1. 10.  所到之處,不忘傳揚福音
  2. 11.  行蹤以神的旨意為依歸
  3. 12.  沒有狹窄的門戶之見,樂意與其他同工所創建的教會交通問安
  4. 13.  堅固眾聖徒

【來到哥林多】

「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徒十八2~3)

保羅離開雅典,到了哥林多。哥林多城(Corinth)離雅典約75公里,在哥林多地峽的西岸,與東岸的堅革哩相距不到20公里。哥林多城位於希臘半島南部,僅四英哩闊的狹窄地峽,接連南北的兩樽頸地帶。因兼有東西兩面港口,故是希臘南北部的交通要衝,也是歐亞二洲的貿易中心,是古代極富庶和商業最繁榮的城市之一。哥林多當日為羅馬的殖民地,是亞該亞省的首府,也是羅馬帝國四大都會之一。人口很多也相當複雜,居民有希臘人、羅馬人和猶太人,各種形色、各種行業的人;約有60多萬人,但近三分之二為奴隸。有人品評哥林多是一個「沒有高尚風度,沒有傳統,沒有紮了根的公民」的殖民地。哥林多一面是文化、藝術、商業十分發達的城市,另一面是道德敗落、罪惡充盈的城市,其中一種當日舉世聞名的罪惡,便是在一山上聳立一座愛之女神亞富羅底特的大廟,廟內有女祭司千名,都是廟妓,在城內各街道經營醜業。還有商賈、水手從世界各處帶來各種形色的罪惡。哥林多不只成了財富奢侈、酗酒放蕩的同義詞,也成了一個藏汙納垢的地方,在當日流行的口語:「哥林多式的生活,其意義即為「酗酒及不道德的放蕩生活」。在當日希臘的戲劇如有哥林多人在舞臺上出現總是一個醉了酒的人。哥林多的名稱竟成為淫亂生活的別號。羅馬書第一章所描述外邦人的罪惡,均見於哥林多這罪惡之城。哥林多教會就是建立在這個既繁華而又充滿敗風的城市中。

當到達哥林多,保羅就投奔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並與他們同住、同業及同工。這裡有二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神為保羅安排了一對配搭的夫婦亞居拉與百基拉 ── 他們成為了保羅新的同工,與保羅一同承擔傳福音的工作;而他們的家也成為了保羅在哥林多傳福音的據點。賓路易師母說的好,「當神為你開了工作的門,祂必在經濟上供給,和供給一切進入這門所需要的(包括人、事、物)。」
  2. 2.  保羅勞苦作工,自食其力 ── 猶太人的拉比教導人聖經乃屬義務性質,並不收取費用,故得另有一門養生的手藝。可能保羅自幼便學習以羊毛織造帳棚的手藝。此時,他在哥林多為主傳道,在缺乏供給之際,仍舊靠此手藝自食其力(徒二十34)。此外,我們讀保羅的書信,可以知道他這樣作的原因,就是不叫教會受累。他在帖撒羅尼迦,哥林多,以弗所,都曾這樣作。有的時候,他必須在一個城中全時間製造帳棚一段時期。這表明一個事實,保羅在哥林多的傳道乃是自給自養,為著傳叫人不花錢而得福音,故他寧可不讓自己成為哥林多教會經濟上的負累(林前九18)。所以,他在安息日會到猶太人的會堂或在希利尼人中間講道,其餘的日子他則親手作工。

【默想】

  1. 1.  我們在教會中是否找到了屬靈的「同工」,而也能「同供」,彼此供應,像亞居拉和百基拉呢?
  2. 2.  保羅開始在哥林多作工時,儘管有權接受教會財物的供給,但他白白傳神的福音給哥林多人(林後十一7),故藉製造帳棚,自食其力。其實帶職事奉的價值並不亞於全職事奉。我們是否尊重帶職事奉主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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