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第二次出外的傳道(六)

〔聖經人物〕

【對待腓立比的官長】

「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官長打發人來叫釋放你們,如今可以出監,平平安安地去吧。』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裡,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徒十六36~37)

路加記載保羅出監獄後質問官長不公的待遇,並勸慰弟兄後,就離開腓立比。到了天亮官長顯然在夜間改變主意,他們就打發差役釋放他們,保羅沒有接受這個釋放而離去。此時,保羅則申明他與西拉的羅馬公民身份,表示官長的處置不宜。一方面是因為公義,他沒有受到審判定罪,便遭毒打收監,故必須要求澄清;另一方面是見證問題,因為若不澄清,福音在腓立比便有了虧損,教會也就有虧損了。官長們害怕他們羅馬人的身分,就親自來領他們出監。

這裡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神曾利用地震釋放了保羅,但他沒有從監裡逃掉;當官長要釋放他時,但他居然拒絕不肯走 ── 保羅乃是堅持自己的權利,相信這與他傳福音的事工有關,並且為了腓立比初信主的基督徒的權益。首先,他指出官長所犯的錯誤,而不肯在這私下的情況下離開監房。他們如何當眾羞辱我們,也當如何當著眾人道歉。因為保羅和西拉是羅馬的公民。在羅馬法律之下,凡是羅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經公開審訊不得定罪,未定罪時也不得用刑(徒二十二25)。接著,保羅說:「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這話的用意不是在為他個人的尊嚴,或為自己討回公道,而是為了:

  1. 1.  維護尊貴的身分,而使福音不被褻瀆和攔阻
  2. 2.  確保當地的聖徒日後受到尊重,使他們不受無理的對待
  3. 3.  澄清並說明他們受苦乃完全是為著傳福音的緣故,並非是犯了罪

結果,官長們馬上「害怕」起來,並以尊貴的身分請他們出監了。

【探望腓立比教會】

「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裡去;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徒十六40)

保羅和西拉離開了監獄後,先去了呂底亞家,又勸慰弟兄們一番,就離開了腓立比。這時在腓立比已經有了一群初信主的基督徒,並且在呂底亞的家裡開始有了聚會。當保羅離開腓立比時。似乎將提摩太和路加留下照顧腓立比教會。之後,提摩太在庇哩亞與保羅再度會合。此外,從此處開始,路加說到保羅的傳道行程時,都是用「他們」稱呼,一直到《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他才在腓立比再次加入他們。

這裡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腓立比的聖徒得著了安慰與鼓勵。保羅和西拉出了監,卻沒有立刻離開腓立比。先往呂底亞的家,跟弟兄們聚會交通,又勸慰他們。這事多麼奇妙啊!要受安慰的人反去安慰別人。可見保羅和腓立比教會建立了親密的關係。後來保羅至少訪問腓立比教會兩次(徒二十6,腓二24)。保羅曾特別提到他初傳福音,離開了馬其頓的時候,除了腓立比教會以外,沒有別的教會供給他,而且他們也多次打發人供給他的需用(腓四14~19)。腓立比教會是令他喜樂的教會,而他每次為他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因此,在保羅所寫的《腓立比書》中,他述說在腓立比的事工和教會發展的關係,其中充滿了喜樂和相互想念之情。

【腓立比事工的總結】

摩根總結的好,「保羅在歐洲福音事工的發端,先是將信息帶給呂底亞和一些婦女,然後是一個禁卒。他們自己則在獄中經歷得勝的喜樂,並在午夜高聲歌唱。基督徒的使命就是傳達福音信息,贏取勝利。基督徒的良知促使官長在違反律法時得到糾正,並且產生新的情況,使人能自由敬拜神。」今日我們仍有同樣福音的使命,要將福音傳給人,使人全家得救,得自由,得安慰與鼓勵。

【默想】

  1. 1.  當遭毒打時,保羅並未用羅馬公民的身份來救自己;而當要被釋放時,他卻堅持維護自己羅馬公民的權利,而拒絕讓這些違反律法的官長輕易脫罪。我們是否也有聖靈引導的經歷,知道什麼時候該忍耐,忍受不公義或是無理的對待,什麼時候該堅持權利及公義的原則呢?
  2. 2.  保羅與腓立比教會有很親密和友好的關係。我們與教會的關係如何?是否也常為教會感謝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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